得稍为清醒几分,长尾巴终于放开崔眉,委委屈屈地缩回来。
袁小姐他们早就和酒店方打好了招呼,行李员殷勤地迎上来,接过崔眉轻飘飘的行李,她被带进旋转门,回头看时,吴骏孙却还趴在车窗上,像只被迫和饲主分离的幼崽,生怕看一眼就少一眼,巴巴地瞅着她不放。
崔眉既觉得好笑,又颇为感动,原来吴骏孙真的是这么依恋她。在她寻找他、观察他的两年间,她对他的感情悄悄滋长,那时她以为她的喜欢一定比他多,因为她不单将他视作一个男人,而是把他当成漂泊人生的锚点,希望他能帮她找到未来数十年活下去的意义。那时候,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他对她的感情会一日千里,也想不到,他会是这样一个真实而坦率的人。
是的,即使他有各种面具,即使他经常傲娇,崔眉仍然认为吴骏孙是个少见的“真”人,他的真心是她这一生最幸运得到的瑰宝。
“妈妈,”她不禁喃喃自语,“是你在保佑我吗?”
她隔着门摆了摆手,等吴骏孙乘坐的车远去,抬头望向西天,北京的天空雾蒙蒙的,既看不清太阳,也看不见她想象中的霞光。
崔眉想起她曾经对着晚霞许愿,第一个愿望是希望妈妈恢复健康,第二希望妈妈永远陪着她,第三个,她希望有个男朋友,可以把他带到妈妈的病床前。
她第一次在吴骏孙那里过夜时也曾说起这三个愿望,那天夜里她回忆了他们的“浪漫邂逅”,吴骏孙全程安静地聆听,她想,他应该不会拒绝她这小小的心愿。
再等等吧,崔眉吁出口气,等他们把潜在敌人揪出来,等吴骏孙腾出时间,她会和他一起回乡扫墓,让妈妈看看他……这就像是某种必须要经历的仪式,只有通过这一步,她才能彻底地向他敞开心扉,她才能不仅仅是喜欢,而是学着去爱他。
崔眉来到酒店前台,那里先有一位客人正在办入住手续,是位和她年岁相若的年轻女性,两人留着同样从肩后接近腰间的长发,个子也差不多,都是苗条纤细的身形,穿同款白衬衣和蓝色仔裤,乍看去倒像一对故意做相似打扮的闺蜜。
那女孩子办好手续回转身,崔眉多看了她一眼,无意间瞥到她手里捏着人工智能技术大会的纸制邀请函,闪闪发亮的大字,上面写的却应该不是她的名字,而是另一个比吴骏孙更煊赫,在互联网科技圈堪称如雷贯耳的大名——
王天生。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亲爱的到爸爸这来给我的雷!
当崔眉遇到曹安期~
☆、第四十一章无
王天生的出名并不因为他比吴骏孙更了不起的,原因非常简单,他比吴骏孙更年轻,起/点更低。
吴骏孙的履历拿出来人人都会夸一声天才,所以他的成功是一种学院式的成功,中产阶级逐级递升似的成功,是理所当然的,虽带给人惊喜但不足以称之为传奇。
王天生却是一个活生生的传奇。
他今年只有二十三岁,出身大山深处的乡村,就是那种时至今日仍然没有手机信号的荒山僻野,教育资源可想而知。但就是这样的,他仍然凭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名校,大四那年更是白手起家创立天生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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