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酒吧竟是意外的优雅安静。殷少尋要了一杯啤酒,就坐在台下看着台上的乐队演奏唱歌,他发现那个吹萨克斯风的就是自己楼下的邻居,今天傍晚把自己吵醒的那个中年男人。
“好奇怪,乐队不应该都是年轻的男孩女孩吗?”喝了一口啤酒,殷少尋眼里露出好奇的神色。因为他发现这个乐队里只有一名看上去十七八岁的小女孩,其他的人都是将近中年了。
恰好一个服务生走过他身边,听见他的自语,便停下来笑道:“先生你是第一次来我们祥云街酒吧吗?这是我们的特色了,这个乐队是家族性质的,核心成员都是一家人,而且他们什么歌都会唱,无论是老歌还是现代歌,什么摇滚民歌戏剧,都会哦,你要是想听什么,可以点歌,费用很便宜的,才五十块一首。”
殷少尋点点头,心想这大概就是祥云街的特色。在他看来,这支乐队的确要比那些还没读懂人生含义,就在台上大唱摇滚,声嘶力竭喊得好像很痛苦的年轻乐队好太多了。
“那个人的萨克斯吹的不错。”
店里没有太多人,服务生见殷少尋很好说话的样子,便在他旁边坐下,摇头晃脑地跟着台上的乐曲轻声合唱。听见殷少尋的话,他转头笑道:“那是当然了,明叔的萨克斯在我们祥云街是一绝,就算到了音乐团里,也绝对是数得上号的。”
殷少尋点点头,这个他倒是不否认,那个叫明叔的萨克斯的确吹奏得很不错。就连他整个人也都沉浸在这些老歌当中了。
一连听了七八首歌,抬眼看了下手表,已经快十一点了。
如今他手上戴着的是二十块钱一块的超级廉价地摊货。每到看时间的时候,殷少尋总会不自禁地想到谭一鸣送自己那块卡地亚钻表,心里暗想,早知道这混蛋会下力气迫害自己,害得自己找不到工作,当初就应该把那块手表拿着的,最起码可以卖十来万呢,便是不工作,也够自己无忧无虑的生活个三五七年了,唉,失算啊失算。
把啤酒杯放下,刚要起身离开,就听周围一片嘈杂,抬头看过去,只见台上的明叔不知道哪儿去了,萨克斯扔在地上,下面的人正小声议论着。
坐在他旁边的服务生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开的,这个时候却又走了过来,问殷少尋道:“先生,请问你是不是会吹奏萨克斯风?”
“还……还可以吧。”
殷少尋不明白对方怎么会这么问,含含混混地答应了一句,却见那服务生露出轻松的笑容,拉着他站起来,很是自来熟的道:“救场如救火,明叔犯了哮喘,这会儿正在后台喘着呢,先生你上去救下场吧。”
“哦。”殷少尋一听,原来是让自己救场,这对他来说不算什么,还能帮到别人。因此二话不说就跳到了台上,捡起落在地上的萨克斯,用手绢擦拭了一下。
那个十七八岁的小女孩儿走过来,脸上带着甜甜的笑容,好奇地看着他,然后递给他一个歌本:“呶,还有四首歌,你看看你是不是都会啊?”
殷少尋接过歌本,发现这四首歌自己既然算得上轻车熟路,于是点点头。唱歌的两个中年女人和小女孩儿都松了口气,露出欣喜的笑容,低声对他道谢。
“哦,没什么,只是顺手帮忙而已,恰巧我会这个东西。”殷少尋摊摊手:“那个,没问题的话,我们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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