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用大衣裹住我,单脚支地把车发动起来,随后一言不发地朝我指的方向骑去。
他骑车的速度很快,或许是因为我第一次这样被别人抱着坐摩托车,冷风吹在脸上,视野所到之处,所有景物加速后退,我像是一枚被发射的炮弹,横冲直撞,还会转弯。
车停下时,我的心脏还在嗓子眼儿那砰砰直跳。
口鼻灌了风,我下了车就咳了两声,忍住大声咳嗽的欲望,朝男人挥手,“谢谢你,再见。”
男人用脚支地,动作潇洒地摘下头盔,那双湛蓝好看的眼睛盯着我,突然说,“你昨晚一直在说对不起,你对不起谁?”
我心口一窒。
几乎晕厥的失重感向我袭来。
眼里陡然发涩,我忙低下头,面皮僵硬到发麻。
看我半晌没说话,男人微微勾唇,“行了。”
他朝我笑了笑,“再见。”
不认识这个人时,我以为他不过是上帝跟我开的一个玩笑。
很久之后,我才知道,上帝把这个玩笑开大了。
而我,玩不起。
我转身时,脑子还是空白的。
然而我这种低气压状态并没有维持太久,李寻欢活像脱了缰的野狗,气势恢宏地从保安室里冲了出来。
瘦高的个子,秀气白净的脸,嘴上巴巴地像机关枪一样一通扫射。
“桃子!你死哪儿去了?!打了你那么多电话都不接!你知道头儿多可怕吗?!我去茶水间倒杯水,他都一直盯着我用眼神询问我你去哪儿了,我容易吗我,你一个人在外面逍遥自在,我在里面饱受折磨...到现在还没吃早饭...饿得前胸贴后背....你就没带点吃的过来?”
这个一直叽叽喳喳的人是我闺蜜。
他叫李寻欢。
恩,性别男,爱好男。
在我刚来单位不久,还没熟悉各个同事的名字,在楼梯道记笔记时,不小心撞见了李寻欢告白我们队长的场面。
再然后,队长白赤着脸拒绝了。
再然后,李寻欢匆匆跑下楼,看到了坐在台阶上一脸懵逼的我。
俗话说,女人之间能迅速成为好朋友的方法有两种。
第一种是,拥有共同的敌人。
第二种是,分享彼此的秘密。
他虽不是女人,却是个拥有少女心的男人。
我们一夜之间,关系好得像连队长都觉得辣眼睛,不忍直视。
上级每次开会都严肃教育我们,“单位不允许谈恋爱。”
所有人的目光就会扫向我和他。
直到...后来我匆匆结了婚,流言最终不攻自破。
“今天出了点事,等会我跟头儿说。”
我回头看了眼,那个男人黑色的车滑了一个漂亮的弧形,转瞬即逝。
李寻欢顺着我的目光看去,不吝评价,“不错啊,挺有品味的。”
我讶异地侧目,“你你你,你看到他了?”
事实证明,我就是惊弓之鸟庸人自扰。
李寻欢艳羡地眺望远方,白净的脸上神采飞扬,“不是,我说车,这车....”
“得了,我没时间跟你聊车,先进去。”
他每次谈到车就停不下来。
我掏出手机,犹豫着想给秦武去个电话。
跟他冷战了半个月,明明昨天晚上可以跟他好好解释,却偏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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