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实,因为年代久远,她们的通信频率又时高时低,甚至少的时候要三四个月才通上一封,再加上“阅后即焚”的惯例,所以还有很多事,祝安游都记不大清了。
但有一件,她永远不可能忘记。
因为,“潇潇”讲了它很多遍,细腻地几乎是全程直播。
更因为,这件事重重地影响到了她祝安游的人生。
这件事,是“潇潇”和一个名叫石新雨的男生之间的爱情。
潇潇在念高一的时候,开始提起那么一个男生。
起初,她只是轻描淡写,说班里有个男生很聪明,还似乎多才多艺,她这种笨笨的人真是羡慕啊。
又或者说,优秀生都那么安静吗,一天说不到三句话,而且不怎么喜欢搭理人。
两三张信纸里,她总爱提到他那么一两句。
忽然有一次,信封里夹了一张画像。
黑白勾勒,出自潇潇的手,一个长眼挺鼻的俊秀男生正端坐在窗畔看书。
潇潇问她:怎么样?确实很帅吧?
祝安游确实觉得,那个男生很好看。加上潇潇的绘画功底也好,使得那张画像看上去,胜过报刊亭里所有的封面男孩。
那一次,祝安游犹豫了很久,才出手将那封信烧掉。看着那张画像化为灰烬,她心里隐觉可惜。
潇潇也许在那时,就对石新雨有了明显的情愫吧。
而如今一想,她祝安游,可能也是从那时开始,在一封封充满青春情愫的文字里,不自知地,积攒起了对一个陌生男孩的好感与想象。
潇潇说,石新雨虽然在湖城念书,可他跟你一样是青市人呢,吃东西的口味也很像。
潇潇说,石新雨会弹吉他呢,而且好像跟我们一样,挺喜欢小红莓乐队。
潇潇说,居然有高三的女生在高考完的那天,特地跑过来跟石新雨表白,好多人看着呢,真是吓人,不过被他很干脆地拒绝了。
潇潇说,安歌你真的学打鼓了呀,一定很好玩,我好羡慕你,可是我爸妈不允许。
……
渐渐地,那些信纸仿佛是一双透过时空的眼睛,向祝安游细细呈现了那个男生的一举一动:
他走路的姿态,他吃饭的习惯,他喝水时仰脖的修长线条,他喜欢穿的衣服牌子,他在课堂里提的聪明问题,他像乐器一样好听的嗓音,他偶尔笑起来的模样,他眉间那颗独特的小小黑痣……
终于有一次,潇潇说:我好喜欢他,安歌,你说他会喜欢我吗?
祝安游记得自己是这么回信的:你这么好,他当然会喜欢呀!
其实那个时候,后知后觉的祝安游并不明白,男女生之间的喜不喜欢要怎么评判,只是天真友好地顺口一说罢了。
但高三下学期的时候,潇潇说,她真的跟石新雨恋爱了。
祝安游自然为她高兴。
同时又劝她说:学业要紧,恋爱靠后,你千万不要分心呀。
潇潇回信说,当然不会啦,她还要努力上进,争取跟石新雨考同一所大学呢。
时至今日,回头看去,也不知道顾倩在写下那样的句子时,是怀着怎样的心情。
在后来陆陆续续的信件中,潇潇和她心爱的男孩顺利地一起考上了湖大。
只是,她的词句里,渐渐沾满了惆怅。
她说,石新雨太优秀了,而她太平凡,他有太多人喜欢,那些人一个个都比她抢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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