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没有时间再耽搁。
少了一队巡逻路线的道路反而变得更加畅通,莫雷斯和阿罗德向第三辆笼车摸了过去。
这一小股盗贼的首领是个络腮胡的魔族男人,身材虽然不算很高大,但非常彪悍壮硕,身上穿了银灰色的盔甲,盔甲的表面有力量增幅的铭文。在他附近围坐了四名盗贼成员,另外几个则散落在四周的位置。
然而篝火熊熊,将附近的情况照得非常清晰,几乎无所遁形。
如果要像刚才那样神不知鬼不觉地偷袭,绝对是全无可能。
莫雷斯衡量了一下对方的实力,然後握紧了手中的战剑,转头凑到阿罗德的耳边,压了声音告诉他:“待会你先别出去,记得你之前答应过我的事。”
他的意思是让魔族看准机会,如果他没法将这里的敌人收拾干净而落入危险之中,就要他头也不回地逃离迷途石林。
阿罗德心里有些生气,但现在却不是仔细计较的时机,也不愿战士为此而分心,於是略略点了点头,算是答应了。
天族战士非常满意地咧嘴笑了,然後呼地一转身,就像一阵风一样袭向了最後的笼车营地。
敌人的出现可以说完全是出乎盗贼们的意料之外,两名靠得最近还没来得及从睡梦中清醒过来的盗贼当场被莫雷斯的战剑钉在地上,叫都叫不出一声就被干掉了。
那个首领倒不愧是个有经验的盗贼头子,马上反应过来,抽出腰间的双剑,大声喝令属下迎战。
附近的六个盗贼马上举起武器围了上来,人数上面是占了大大优势。
战士并没有为此而退缩,反而越战越勇。
事实上他很早以前就已经习惯了这种战斗的方法。
在魔族和天族的战场上,并不存在一对一这样极具古老传统和绅士风度的战斗方式。不管是以少胜多,还是以多胜少,惟有站著的人,才有谈论胜负的资格。
剑刃带起的剑风就像冬天里最凛冽的风,刮得人皮肤生疼。
盗贼们都为这样一个对手感到惊恐。
他们本身就是亡命之徒,杀人抢劫就像开桌吃饭一样简单。
但面前这个战士,却用另一种方法告诉他们,杀人,可以更简单。
就像平时对著稻草人桩练习的简单。
他们看到他们的同伴在攻击对方的瞬间,就像稻草人一样被砍断了脑袋,或者被腰斩。鲜血到处都是,这些亡命之徒第一感到了恐惧。以前他们杀人的时候,看到别人的血总是莫名地兴奋,然而现在,他们却为鲜红的颜色而感到惊恐。
也许在下一刻,像喷泉一样的鲜血就不是别人身上流出来的,而是从自己被砍断的脖子里喷出来。
他们渐渐退缩了。
一群退缩的狼比垂死挣扎的角鹿还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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