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上古混沌初开的时候,三界还没有如今的戒律分明,妖族的妖兽经常会进入凡间猎食凡人,凡间的大能也能随意猎杀妖兽。后来,不知道从哪一年开始,妖神和凡间飞升的大能订立了契约,以三年为期,每过第一个三年,妖界需开启山门让凡间修士进山捕猎,为期十日;而下一个三年,山里的妖兽也可以随意在凡间捕猎,同样为期十日。”
“因为这个契约,大多数妖兽都退到了各处的蛮荒大山,以此为据点,而那些不肯退入深山坚持留在凡间的,或者依附于大门派成为门派豢养的妖兽,或者成为人人喊杀的妖孽,而这些妖兽,作为曾经的叛徒,是不会被允许再回到妖族的。”
“那,巨齿龙呢?”
“它不一样,”夜湛摇摇头,“幼崽在大荒山虽然生存艰难,但同样的,大荒山不会拒绝任何幼崽投奔我们,巨齿龙还是幼崽,而且是自己从皇宫跑出来的,既然它选择了这里,今后就是这里的妖了。”
“那就好,不过,我怎么觉得你们这种做法,怎么说呢,总感觉有些违和。”
很快,余春来就知道违和在哪里了——
“每个妖族都有自己躲藏的秘境,不过,那些凡人修士却总是躲在一起,而且,轮到我们开山门的时候,他们还有许多可以探寻秘境的法器。”夜湛郁卒道。
卧槽!!!
余春来忍不住想骂娘了。
怪不得呢,他就说嘛,为什么妖族实力这么强悍,怎么会被逼的在这鸟不拉屎的大荒山里困守一隅?
看来,老天爷虽然给了妖兽强悍的武力值,但是很明显没有给他们足够的智慧。
余春来自己就曾经是个生活在凡人世界里的半妖,自然知道这些聪明的站在食物链顶端的人有多么善于利用他们的智慧。
抱团打怪、利用抓怪工具,甚至于一开始怂恿那个甚么妖神定下这样坑妖的契约,这种事情人类完全做得出来有木有?
咳咳,倒不是他觉得人类有多么的阴险狡诈,只是,换个角度来看,如果他是凡人的话,他肯定也会这么做。
在明知道打不过妖族的时候,假装求和,订立一个双方(尤其是妖族)觉得算是公平的契约,约定在固定时间内双方可以自由狩猎。
然后,人类站在食物链顶端的发达的智脑,就开始努力钻这个契约的空子了——
契约并没有规定被狩猎的一方不能抱团在一起吧?那么好,轮到我们凡人开山门的时候,咱们大家就联合起来对抗妖族吧!不过也不能让妖族毫无收获,那么,那些平时不太听话的修士,就会在这个时候被推出来充当维系这份契约的“报酬”,被下山的妖兽猎杀。
契约也没有规定不能使用工具啊!你们妖族自己不会炼器,那不能怪我们呀,反正我们凡人修士实力不如妖族强悍,那我们使用工具,比如说能探测到妖兽踪迹的法器啦、能削弱妖兽力量的法器啦之类的,没有违反契约对吧?
当然,这些猜测也只是冰山一角,余春来自认自己的智商哪怕在凡人里面也只是中等甚至偏下的,其他高智商人群会想出哪些更可怕的对付妖族的法子,他就没办法猜
网址已经更换, 最新网址是:sspwk.me 关于解决UC浏览器转码章节混乱, 请尽可能不要用UC浏览器访问本站,推荐下载火狐浏览器, 请重新添加网址到浏览器书签里
目前上了广告, 理解下, 只有这样才可以长期存在下去, 点到广告返回不了可以关闭页面重新打开本站,然后通过阅读记录继续上一次的阅读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