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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才会担心这些问题吧,不喜欢的话,被一个同性喜欢上,只会觉得恶心,哪里还会在意这些?

“喜欢?什么叫喜欢?”乔冬阳茫然地问他。

文露也不禁深思,是啊,什么叫喜欢呢。她看向斜对面文远的咖啡店,往常总是坐在外面晒太阳,看似不务正业的文远,已经消失快一周了。她心中暗暗叹气,说道:“喜欢就是,当你看不到他的时候,会想念他吧。”

乔冬阳的脸色微变,他今天的确想到好几次柳北晔了,这是想念吗?

他不想喜欢柳北晔啊!他不想柳南昀和他的家人讨厌他!

文露收回视线,看着面前有些慌张的乔冬阳,柔声道:“冬阳啊,‘喜欢’这个东西,可遇不可求,要珍惜哦。”

“珍惜?”

“嗯。”文露伸手,拍拍他的手背,“不要想太多,假如真的是喜欢,你早晚会明白的。”

“可是我不敢喜欢他。”

“有什么不敢的?人啊,就是怕这个怕那个,结果与最珍贵的东西擦身而过了。这多可惜?”

“……”乔冬阳眼带茫然地看着她。

文露也收起心中的落寞,说道:“给你,给我,做杯甜甜的奶茶喝。喝完呢,就都好了。”

乔冬阳抱着小秋秋和文露做的奶茶,回到店中,看到了桌台上,早晨他新插到花瓶中的花。

是蓝紫色的鸢尾,爱丽丝。

他不禁想到爱丽丝的花语,脑中也还回转着文露的话。

想念就是喜欢?

喜欢就要争取?

可是万一争取到手,只能换来除两人以外,所有人的失望与讨厌,那该怎么办?

那还应该去喜欢吗。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柳北北要“偶遇”我们弟弟去了哈哈!

第47章爱丽丝·三

乔冬阳连着烦恼了好几天。

最开始的时候,他害怕柳北晔又给他打电话。

几日之后,柳北晔不谈电话了,连个信息都没有。他才知道是自己多想了。

他又觉得自己有点好笑。

他不是没有被人喜欢过。他家出事之前,他真的是他们学校里的风云人物,他家有钱,他长得又帅,那时候很多人喜欢他。有女生,也有男生。男生有同班的同学,有高年级的学长,甚至还有外校的男生。

那时候,他虽然成绩差,但是脑袋比现在聪明很多。他知道那些人喜欢他,他笑嘻嘻地总是当面拒绝。他们都还小,被拒绝了,那些人似乎也没有很难过,隔几天,照样围着他转。

他有钱有闲,那时候特别喜欢带着一群人一起疯。老师拿他也没辙,学校里的新楼就是他爸出钱盖的。

他哥乔熠宵特别讨厌他这副模样,也瞧不起他。他哥与他同一所学校,在高中部,每次看到他就当完全没看见。他有次还故意上去招惹乔熠宵,乔熠宵差点就要打他,结果追着他的几个小姑娘,第二天就追着他哥跑了……当时他被气得不轻。

现在他隐隐约约还能想起一些当年的事,可以确认的是,当时无论谁对他表白,他的确没有一点的伤心与难过,该怎么玩,还是怎么玩。

他不知道他喜欢上一个人,会是什么样子的。

他知道他现在的脑袋瓜不太灵,所以做事情时也很努力地去多想几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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