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到莫颖时,我才是个刚踏入大学校门的学生。
身为孤儿,我不同于一般学生只靠家里给钱就能安安稳稳的念书。学费是我打工存下来的,交了学费后,就已经所剩不多,为了生活,我便到莫颖的公司里当工读生。
遇见莫颖完全是个偶然。可是没想到,他见过我一面之后,就开始注意起我来。
他提拔我,重用我,信任我,让我即使只是个工读生,也已经是他公司里一名干员,领的工资相当于一名部门经理。
我承认我当时被他宠得头昏脑胀、忘乎所以,但我还是只把他当成一名长辈从不多想。
直到有一次,他带我去参加一个商业聚会,那天他显得很高兴,不停的喝酒,为了不扫他的兴,我也只能跟着喝——结果,我醉得一塌糊涂。
尽管头脑不是很清楚,但我还是知道他对我做了什么,就算想反抗也没有用了,当时我连动都动不了……
事后,我想离开他。他却对我说。他喜欢我,想留我在他身边。并且。只要我肯留在也身边,他会供我读书,不管我出国留学也好,考取高学位也好……我心动了,因为我真的很想读书——整整十九年,我已经受够了被人看不起的日子!
就这样,我成了形式上莫颖最得力助手,实质上的床伴。
莫颖也的确实现了他的诺言,他让我有个轻松的读书环境,并且在金钱上,他从来不对我吝啬。
他是以赞助的名义供我念书,然后要我在考取硕士学位之后。必须先在他的公司里做满三年。
当初我天真的以为只要我学成之后就可以离开他,没想到会演变成如此。虽然莫颖没有明说,但我清楚就算我做满三年,他还是会找其他理由把我留在他身边,我看得出莫颖对我的执着,为此,我曾一度心灰意冷。
没想到,就在三年期限快满的时候,突然出现的一个契机令莫颖完全无暇再顾及我,他一心忙于公司上的事情,完全忘了这三年期限。而我,就趁这个机会,等合约期一到,就逃离了他——
本来还想逃到更远的地方,可就在来到这座城市的头一天,我就遇上了你,拓。
和你在一起,我几乎忘了从前的一切。
只要和你在一起,我不怕面对更大痛苦。
我爱你。
这已经是一个与我生命相融的意识。
跟你在一起的幸福令我曾经肮脏的心灵得到救赎,让我不能,也不会再放手。
真的,很爱你,不管我在做什么,我都会想到你,不管我去做什么,都只想为你——
老天爷就像跟我开了个大玩笑,三年后,你接下事关莫颖的那件案子,而那恰巧,就是让我得以离开莫颖的契机。当初,莫颖就是因为他的员工东上翎的撞车事件令他焦头烂额,才无暇顾及我让我得以逃离的。
虽然我很想让你拒绝这件官司,但我却怎么也不能把让你拒绝的理由说出来,更何况,我看得出来你是真心想帮君繁小姐打这场官司的,我又怎么能让你拒绝……
我心存侥幸的想,只要,莫颖不知道我在你身边就行了。
这也正是我一直不肯把我们的关系公开的理由,拓你怎么说也是个大名人,要是我们的关系公开,莫颖他一定会找到我的,而你,也会知道我之前的事情,这是我最不想让你知道的事情之一。
可是,在看到你一而再,再而三的为了官司的事情受伤。每每都危及性命,我再也忍不住,跑去找莫颖。
三年来,我通过自己的努力打拼,拥有了一家不算小的公司,在社会上的地位也很高,只是我一直居于幕后。我以为这样,就算莫颖通过手段想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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