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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猃狁在节节败退。
墨刑天将手中□□□□土壤。敌军的旌旗向北飘摇而去,他却并未紧盯着撤退的敌阵,而是将目光投向了遥远的南方。
十年了。那团小小的青白凉凉地硌着收拢的掌心,经过多年的摩挲,显得愈发光亮。
他如今已成了主帅。崇武战死,师父在一次重伤后被遣送回城——就是那一回,元气大伤的老将已再挥不动手中的刀枪剑戟。
军营中已多是不甚熟悉的新面孔。离离散散,一来二去,孓然一身,干干净净。
当年的小哑巴,已变成了颇有战功的小将江少卿。夜晚他经常托着腮,拥着公孙崇武留下的缨枪,遥遥眺望当年驻扎时营后乱冢的方向,神情,与一直以来托着腮默默看着崇武时一模一样。
墨姓将帅的威名早已传开。手下们都说,墨大人的性情是一日比一日冷冽了。人人都敬他,也人人都畏惧他,无人与他坐在火堆边闲闲地聊天,无人花上数天的苦工,落个满手的伤痕,细细为他雕琢一份礼物。
他累了,真的累了。
入眼尽是荒凉的大漠,四起的硝烟。望不见那漫天飘飞的柳絮,听不见那声和着清凉笑声的“刑天”。
秦松。你可知刑天每晚都将那枚平安扣放在枕边,掌心覆上,第二天清晨时冰凉玉石已被捂的温热,一如体温的热度。
远地里打仗,这份念想拿出来看看,真的,真的很让人得意。墨刑天曾因为它被众人狠狠地调侃了一通“小松是家里的小媳妇”,曾拿着它在另一次庆功会上显宝,弄哭了一直惦记着媳妇的情报探子,曾摇晃着它哄睡了一个娃娃脸的小兵,让他断了自杀的念头。那通透的青白,纯粹得一如那坐在枝叶间的人,他坐在树上笑着唤他,毫不犹豫地扑进他怀中……血迹斑斑的年月里唯有它是干净的。
直到它在一次奋勇杀敌的浴血鏖战中,被敌军挥来的利刃打碎。
寒冬腊月,营帐外大雪纷飞。
脑中炸裂般地疼痛。墨刑天缓缓睁开双眼。
意识渐渐回笼,右腿膝盖往下尽是麻木,移不动,挪不了,似乎已不再是身体的一部分。他慢慢支起身子。
一旁忙碌的江少卿听见响动,立刻放下手里煎着的汤药,两步上前扶墨刑天起来。公孙崇武死后,再没人看得懂他的比比划划,三年里他愈发沉默寡言,偶尔与人交流也只是通过写字,像是现在——
「墨大人。」手指在墨刑天掌心里游移,江少卿低垂着双眼,「您现在,感觉怎样?还好吗?」
墨刑天的记忆渐渐涌回脑中。
鲜血,厮杀,战马的嘶鸣。十年如一日身先士卒的冲锋,他记起自己手中的兵刃刺进敌军上将的心脏,疼痛在周身一处处爆开,血液浸透了身上的戎装……直至黑暗淹没了自己的视线。
「没事了,墨大人,您安心养伤吧。」掌中的书写仍在继续,「刚接到羽书,给您的,您之前同意过,我就代您看了,还没来得及告诉大家。猃狁撤军了,仗……打完了。」
两滴温热的液体啪嗒滴落在掌中。
墨刑天脑中如遭雷击。
他愣住了,反复回想着那几个字的内容——
撤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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