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的厌烦。
直到她将所有的菜都买齐了,他看着手中提着的袋子,问:“这些就够?”
“嗯。”她点点头,“你还有什么想吃的吗?”
“我没有讨厌吃的。”他如实说。
结果,与暮才发现,这个说“我没有讨厌吃的”的小傅爷简直挑食严重得过分。
一大桌子的菜都上了桌,他才说韭菜的气味太大,他不喜欢吃;空心菜有苦涩的味道;红烧肉里面放了他不喜欢的葱,所以他碰都不碰;鱼是清炖的,他喜欢吃红烧的。最后只剩下一道西红柿蛋汤,他说还能喝得下去。
与暮简直想掀桌了!
最后她不理他,自己吃自己的,他爱吃不吃,要是不想吃,剩下的饭菜她还可以省了今天的狗粮用去喂狗。
他不是说只能喝汤吗?那就让他喝个够吧!
不过说来也气人,那只蠢狗仿佛很喜欢他,他走到哪里它就跟到哪里。
它好像是只公的吧?虽说傅致一颜值高没错,但是也没能到迷得公狗到处乱跟的程度吧?
真是吃里爬外。吃完饭后
在厨房里洗碗的与暮郁闷地想。
她出来时,小傅爷正在阳台边接电话,大多都是公事。
从吃饭到现在他已经接了不止五个电话了,没想到平常看起来极其悠闲他居然会这么忙。
秋日的阳光洒在他背影上,逆着光的背部线条很完美,他身边蹲着大型古牧,一人一狗看起来极其和谐宁静。
与暮忍不住用手机“咔嚓”一声拍了下来。
景色刚进手机里,便见在打电话的傅致一转过头,看她一眼,挑眉。
她收了手机,坐在沙发上,开了电视,开始享受午后的休闲时光。
过了五分钟,他挂了电话走进来,也坐在沙发上,抱住了她,在她耳边沉声说:“干吗偷拍我?”
“早上你也偷拍我。”
“所以你在报复?”惩罚似的,他在她的脸颊上轻咬了一下。与暮痛叫一声,这个男人真的是属狗的,这么喜欢咬人!
“我可不轻易咬人。”好像知道她心底在想什么,他说,“只咬想咬的人。”
所以……她就是那个他想咬的人?
与暮的脑袋又开始迷糊了起来。
好像一切都来得太快又太自然了,昨天他在自己这里过了夜,虽然什么都没有做,可是今天他就能够用这种情人间的姿态拥抱她,真的有点……太快了。
“吃完饭……一般都做什么?”他低低的声音缓慢地传来。
与暮立刻开始想入非非了,那么暧昧的语调和他越来越凑近的脸……
“怎么脸忽然
红了?”他伸手戳戳她的脸,“我只是很单纯地问你吃完饭后一般都会做什么?”
Part2
她扭头,便见他眼底的笑意。
这个男人要不要这么可恶啊!她瞪他。
“午饭后我习惯睡觉!”她的意思指的是午觉,却没想到恶意的男人故意曲解她话里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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