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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跟小骗子朝夕相处,没准两天半他就腻歪了,到时候又能过回以前的肆意生活。

“这里距离潘家园不远,而且这么大的房子就我一个人住,有个照应也方便。”霍严把大门打开。

季函煜一边脱鞋一边道:“算了,我还是跟郝平互相照应吧。”

“就你租的那个穿糖葫芦的格局,还用得着照应?”霍严换好鞋走进去,在外面还好,到了自己家,还是习惯干干净净的。

闻言,季函煜鼓起腮帮子,刚来京城的时候,钱都紧到裤腰带了,能租个一室一厅的房子已经不错,要知道大多数来京城打工的人,还蜗居在地下室呢!

“东西呢?”懒得跟这个不识人间疾苦的土豪废话,季函煜开门见山的说道。

“跟我来。”霍严带路向楼上走去。

毕竟是第二次来,季函煜对这里多多少少熟悉一些。

不过看到脚下的青玉台阶,还是一阵咬牙切齿。

毛绒地毯青玉地面,这是有多败家,不过这样的一个房子,是个人都会喜欢吧。

来到楼上,季函煜跟着霍严来到书房。

霍严坐在老板椅上,从桌子下面拿出一个蓝色的锦盒推到小骗子面前。

季函煜虽然对霍严的眼光不信任,不过还是遵守职业道德,戴上白手套后,才打开锦盒。

里面赫然是一对掌心大,天青色的瓷碗。

看到这个颜色,季函煜的小心肝先颤了一下。

接下来神情变得严肃起来,不管东西是真是假,能做到这个水准已经很不错。

两只瓷碗器形完整,季函煜小心的拿起其中一只。

瓷碗入手轻巧,看上去很新,并无明显的包浆。

不过仔细观察的话就会发现,土质细腻,胎骨坚硬,釉色润泽。

这在现代工艺中,可是很少见的。

只是这瓷碗太干净了,干净的让人叫不准。

下意识的,季函煜凝目看去,立刻,瓷碗的表面发生了变化。

原本死板的瓷碗突然变得鲜活起来,淳厚的釉汁犹如堆脂滴泪,轻轻的敲了两下,声如磬鸣,釉汁中的沙眼漏出了明显的蟹爪纹。

呼吸变得急促起来,明黄色的光晕蔓延其上,脑中的文字证实了他的判断。

北宋晚期,汝窑天青釉碗!

不过,既然是北宋晚期的汝窑瓷碗,底部为何没有细小的支钉痕?

要知道,故宫博物馆内的汝窑瓷碗底部,就有明显的支钉痕,这也是当时那个时代的特征之一。

当然,若是有款有支钉痕,也不会被霍严瞎猫碰到死耗子,花了三万块钱就给买下来了。

还有一只!

季函煜突然想到躺在锦盒里的另一只瓷碗,不过运气就没有这么好了。

两只瓷碗虽然看上去一样,但这只显然是现代出品,而且绝对不超过五年,狗屁传家宝!

人,不能太贪心,能收到一件珍品已经不易。

没错,这只汝窑天青釉碗,不仅仅是真品,还是一件名副其实的珍品。

比起他那个王羲之的随笔,也不逞多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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