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
——我就问你,和铃,夫诸和铃,你想不想知道你的过去。
那个声音每每吐出一个字,一股剧烈的绞痛就泛上心头,仿佛字字诛心,烙入血肉那般清晰,又仿佛带着巨大的魔力,让人忍不住听下去。
和铃只感到一阵天旋地转,冷汗直直地往下滴,嗓子仿佛哑了一般,半个字也发布出来。
——你的过去,那些被你刻意遗忘的过去啊……
——……想知道。
——好孩子。
牧歌踏进兔族地界的时候,就隐隐觉得不对劲。
以她多年的经验来看,兔族似乎是计划着什么大阴谋,一副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架势。
既然白景云在,讲不定跟和铃在哪里腻歪着。
抱着这样的想法(flag),牧歌非常光明正大地开始找起了清瑶。
她知道清瑶在执行任务,所以为了不打扰他的任务,牧歌捏了个诀,化身成了兔族府邸中众多婢女中的一个。
然后,她偷偷溜进某个大院的厨房里,偷了个烧鸡。
于是她现在蹲在院子里最高的那棵老梨树上,啃着烧鸡看着下面的人来来往往。
多么熟悉的场景。
不多久,牧歌看到了底下熟悉的身影。
“铃儿被我爹安置到哪间屋子里去了?”颜免随手拽了个丫鬟。
“似乎是少爷西边那个。”丫鬟随手指了指。
颜免抬头看了看天色,见已经到了暮色十分,“快用晚膳了,你去厨房里拿个烧鸡跟我去。”
小丫鬟苦了脸,“少爷,刚刚厨房里不知是不是溜进了什么手脚不干净的人,烧鸡,烧鸡……”
“被偷了?!”颜免看着丫鬟的脸色,知道自己猜对了,“那其他的呢,有没有什么珍贵物什失窃?”
“侍卫已经在查了,到现在还没有。”
牧歌蹲在树上,烧鸡啃得挺乐呵。
和铃说的不错,这里的烧鸡的确好吃,可有个奇怪的问题,怎么好好的兔子吃起了荤,还把荤腥烧得这么好吃?
颜免摸着下巴想了想,他院里几百年前前后后也进了几次贼,几百年间唯一一次只丢了一只鸡的,只有之前和铃溜进来那次,可这次显然不可能再是她。
嘶,要是能逮住这小偷,定让他跟和铃认识认识,说不定能成知己。
正想着,他头顶上砸下一根干干净净的鸡骨头。
☆、误入兔族(二)
“吱吱吱——”一只红黑相间的小瓢虫落在了肩头。
“哟,狐王殿下,”小瓢虫动了动鼻子,闻了闻味道,“这间屋子里是哪家的姑娘,看看你失魂落魄的样子。”
白景云要叩上门扉的手又放下,垂了垂眼帘,走进了对面那间屋子,又看了那边紧闭的门,终究还是轻轻合上了自己的门。
其实要是白景云最后进了那间屋子,那也许我们后面的故事可以直接进入和谐快乐的结局。
但他没有。
“那好像不是只狐狸啊,不是本族的姑娘?”瓢虫不死心地接着问。
“入红,你是想成亲了?”白景云不咸不淡道,“我记得叔父那边还有一只蠢蠢欲动的母瓢虫。”
这瓢虫是极北之地白狐一族留给他的宠物,嗅觉惊人,从小便养在身边,才是今日这幅没大没小的模样。
名叫入红的瓢虫抖了抖身子,他知道那只母瓢虫,每次见到他都两眼放光地猛扑上来,然后往他脸上狂亲,涂上一头一脸黏糊糊的口水,更要命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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