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文青的逆袭(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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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我们最好的朋友?

谁是最伟大的成功者?”

“陈可逸!”

“陈可逸!”

台下的同学们齐声呼喊,简直都快要疯狂了,掌声和欢呼声铺天盖地。隐隐有点诺坎普高喊梅西的气势了。

沈薇薇的脸蛋因为兴奋,而显得红扑扑的。

她从来不敢想象,自己会有这么冲动的一刻,但现在她站在台上,勇敢地为大叔摇旗呐喊,接受着无数人的欢呼。

在这一瞬间,她觉得自己简直就像是一个英雄!

人这一生,总得有这么一个扬眉吐气的高光时刻。她觉得她的时代,就是现在……

向峰感觉到自己的耳朵都快被震聋了,脑子也有些不听使唤了。

现在的学生,真是太疯狂了,简直不可理喻!

最让他讶异的,在场的这么多领导,也没谁站出来,结束这个荒谬的时刻。

陈可逸拿过了麦克风,云淡风轻地说道:“我感谢大家对我的认可,但我今天说这些,并不是教导你们放纵自己,只是让你们正视自己的内心,尊重你们的选择。记住,这不是你们放弃自己的理由。”

“老湿,我们爱你!”不知道谁起了一个头,全场的同学们居然齐声架秧子起哄,来了这么一句肉麻的话,让陈可逸直起鸡皮疙瘩。

“你们来晚了,我已经感觉不会再爱了。”陈可逸叹了一句。

台下一片笑声。

但在这满堂的笑声中,却有一个面容瞬间严肃起来。不会再爱,这是什么意思?

“陈老师,我想冒昧问一句,你经历了这么多,是否还记得当年那个最初的梦想?”

在众目睽睽之下,冉冬夜站起身,直视陈可逸,目光盈盈。

台下一片哗然:这是文艺青年与文艺女青年的过招么?

沈薇薇则有些紧张,同时也有点不爽:大叔就是虚伪,先前问他当初的梦想是什么,他还说是混吃等死。现在听这意思,明显不是啊。

看这两人的眼神,要说他们以前没点什么关系,打死本姑娘都不信。大叔肯定是许诺过什么大牛皮了。

“还记得,即便当有一天青春不再,死神临近,我们也要活在自己的世界里。”陈可逸很自然地与冉冬夜对视,做了一个深呼吸,看着那宁静而深邃的眼神,轻声说道:“在我的视线所及,阴影在向我靠近,我曾想让你知道,你一直分享我最深的思绪,我跟随你的足迹……”

“还算你没有忘。”冉冬夜似笑非笑,轻轻点了点头:“你心里的世界,还是比我的大。”

向峰一听这话,差点没气得晕过去。

同学们则是一片欣喜。

漂亮,这是文青的逆袭!

沈薇薇忍不住为大叔的文采叫了一声好,不过旋即又有些烦恼:这个节奏,不太对头啊,总感觉大叔可能会被勾引走。

这两个人,完全就是不同世界里,同一世界的人。呃,我这汉语言有点渣……总之就是绝配!

惆怅啊惆怅。

而此时的陈可逸,却没有什么兴奋的表情,反而有那么一点怅然若失。

五年以前,那段话只是文青间的戏言,但现在却是那样的现实和急迫。

在我视线所及,阴影已经在靠近,距离死神来临的时间,只剩下区区357天……

(越写越有感觉了,写书有时候真的是一种乐趣。我之所以能享受这个过程,是因为有这么多书友在一起,分享悲欢喜乐。有你们陪伴在一起,真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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