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深度。现在手里这些书虽然也是这个时代上不了台面,被称作荒废心智的读物,但写作手法还是差了好几个时空。邬琅看惯了白话文,一开始还真喜欢不上这些用古文写的艰涩小说。不过大浪淘沙,最后倒让他碰到了个很对胃口的小说作者。那宫廷武侠写得让人恨不得现在便披甲上阵,杀得敌人屁股尿流。
金戈铁马、刀光剑影、宝马美人,永远都是男人恒古不变的憧憬。
更好的是,这个作者还高产似母猪,出的系列文一本又一本,好一段时间,邬琅都不用发愁没有小说来打发时间。
千好万好,唯一一个缺点就是,这个作者似乎很喜欢让男主角丧妻。要么一出来就是鳏夫,妻子死了好几年。要么半路老婆病死/离奇失踪/落入陷阱而死/为救人而死/等等。就像他现在手里看的这本,《天涯行》,男主洞房花烛夜当天,仇家杀来捣乱,未婚妻居然是误中暗器死的,别提多悲催了。这个从小和男主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定了娃娃亲的名门小姐连盖头都没来得及揭,书里连样貌都没描写,就直接嗝屁。实乃这一个系列里最没有存在感,死得也最委屈的男主老婆了。
邬琅猜测作者可能现实里家庭就不幸福,或者钦慕某女神,求而不得,心生怨念。
但是,《天涯行》里反派写得极为出彩,虽是人人得而诛之,手中沾满鲜血的魔教魔头。却也有血有肉,让人难以生厌。尤其他以武痴著世,三番几次找上主角比武。岂料两个武学天才不打不相知,一见如故。终成罗密欧与朱丽叶,啊呸,是终成莫逆。
因为他,邬琅基本上都没去注意主角到底被搅黄了几次亲事。
这时,邬琅正巧看到主角和反派,约战华山之巅。约战当日,两个人都特别君子的只身前来。
这一战打得可谓是飞沙走石,日月无光。主角和反派打了三天三夜,交手一千零八招,皆是势均力敌,不分胜负。
只要再翻几页估计就能看到这场世纪大战的结局了,可就是这个时候,川贝敲门进来,恭敬地跟他说。
“主子,王爷请了舞班子进府表演,邀您过去看戏呢。”
有两种高潮被打断是无法容忍的,一种是小说、影视剧;另一种是ML。
许是他脸上怒意太盛,川贝吓得扑通一声跪在地上不敢说话。
平日里,邬琅并不爱说话,和仆人们也少有交流,使得新晋的四个侍童都以为他沉默寡言,不好相处。他也懒得改善自己形象了,只要他们四个安分守己,他自然也不会对他们怎么样。
川贝在四人当中,属于比较一惊一乍的。现在邬琅一发脾气,就顶不住了。
邬琅看了眼跪在地上头低得下巴都要帖胸口的川贝,皱了下眉。
“愣着干嘛,还不给我准备衣物去。”
“哦,是是。奴才马上去。”
川贝很快抱着衣服过来给他梳洗。
瞧了眼川贝手上衣服的颜色,邬琅点了点头,伸手接过来穿上。
四人刚来时,邬琅给他四人分工,川贝便专门伺候邬琅穿衣打扮。早前川贝还不晓得邬琅喜好,便是照着寻常公子那般为邬琅准备花色出挑,颜色艳丽的衣服。挽的发髻也很是动人妩媚。邬琅发了几次脾气,川贝私下被明月耳提面命过后便学乖了。琢磨了一段时间,终于明白过来,主子并不喜欢像府里的其他公子那般时时刻刻打扮得花枝招展,唯恐不能在群花之中被王爷发现。主子喜欢穿干净利落的衣服,能不宽袖就不宽袖,能收腰就收腰。不用好看,舒服才是第一位。对于发饰也是如此。而且,主子似乎很不喜化妆。平日里别说涂朱颜膏了,就是擦点唇脂都很抗拒。
但是川贝觉得,就算不涂朱颜膏,不擦任何胭脂水粉,主子的容貌都是他所见过的王府美人公子中最耐看的。
旁人都道,惊鸿公子美色绝伦,川贝在衡莲君主持的宴会上见过惊鸿公子,的确是翩若惊鸿,倾国倾城。只是也刺人眼,不敢视。但是进了这环疏院,才发觉,被府内其他公子所不齿的燕琅公子,他轻飘飘看你一眼,便当得上清雅院千树万树花盛开。
燕琅公子的眼睛,特别漂亮,像藏满了漫天的星子。
川贝不敢和主子对视,晨起给主子梳发便养成了紧盯着主子头发的习惯,这时,又忍不住感叹主子的头发当真生得好,难怪王爷那般喜欢,甚至称主子为乌郎了。怕是爱美的人,都不会不喜欢这么一把头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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