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止是运动会的后勤,是他负责的我。有长跑经验的人都知道,你跑的时候没感觉多累,跑完赛程之后才是最最难受的。我的衣服完全被汗水打湿,亚麻色头发也湿漉漉地粘在一起了,喉咙、嘴里一股子咸猩味直冒恶心,双腿酸痛到不行。我心中感叹:我的小苹果,为了你我历经磨难。
“要喝水吗?”我们在露天休息处坐下。
“要,要。”
小王子塞了好几个吸饱水的棉球到我嘴里,嘱咐我含着,别吞下去。
“你要含着棉花含一会儿才能喝水。”
我含着棉球说:“嗯嗯。”
休息处太热,我们向班主任请假回了教室,班主任非常爽快地答应了,还骄傲地夸我是一匹意外杀出来的黑马。
我发誓,就是给我两个、三个苹果我也再也不要参加任何长跑了。
学校规定运动会期间无论是观众还是运动员都不能呆在教室,防止学生逃避运动会。所以,现在教室只有我和王止两个人。
我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王止坐在我的旁边用白色的耳机听着歌。“你在听什么?”我问他。
“许嵩的歌。你要听吗?”他回答。
“要听。”
他递给我耳机的一只,我们就这样坐在一起,每个人听一只耳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我问他有没有看过《盗墓笔记》,本来我认为他没太可能看过,谁知道他熟的很,然后我们就绕着《盗笔》大聊特聊,原来,他什么书都看,最喜欢的中文作家是鲁迅,他说鲁迅把我们江南的风雨人情、山水景致描绘得亲切又真实,非常有带入感。又讲到马尔克斯和莫言,私底下觉得莫言的作品高度和马尔克斯一样该拿诺贝尔奖。
我当时听得并不是很明白,令我震惊的是过了几年那个叫莫言的作家真的被授予了诺贝尔奖文学奖,我不得不佩服小王子的远见卓识。而且,直到我大学毕业,我都没遇见过谁对文学有更深的见解。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我读的是工业大学没有中文系吧。
高中毕业的时候他还送了我一整套《龙族》。他太了解我了,他说:“知道你不爱看严肃文学,《龙族》你喜欢吗?”
从这天开始,我们就一起去食堂吃饭了。我知道,小王子已经把我当朋友了。两个星期之后,我搬到了小王子的寝室,和他成了上下铺。这事说起来有些复杂。
我相信,每个人学生生涯中总会遇到个奇葩室友。该奇葩叫作王志云,就是军训的时候讥讽我的那个男生。
他让我真正地见识到了,什么叫,人至贱,则无敌。洗头水,从来不买;卫生纸从来没有,能用别人的决计不用自己的,还认为我们理所应当该给他用。我们有零食被他看见,他和你隔半个教室都要跑过来讨,我们从来没有见过他吃零食,因为他永远都是在熄灯的时候钻进被窝里悄悄咀嚼他自己的零食,生怕我们和他要。
我们在卫生间超过了一分钟,他就在外面大呼小叫地拍门加踢门,催我们出来。他上卫生间从来不许别人催。
这些,我勉强忍。可有的事,真TM让人忍不了。他经常不打一声招呼就拿我们的东西用,被发现了他还要说,一个寝室用一下怎么了!
“王志云!你TM这叫拿吗,你TM这叫偷!”我曾经和他发生过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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