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在现代还是古代,赵永都是含着金勺子出身的小少爷,第一次干农活,觉得稀奇,他一边松土一边问王子豪:“你真要种菜营生?不跟着我吃香喝辣?”
王子豪摇头,一锄子□□地里:“没看见你家小厮都斜眼儿看我吗?我要是跟着你进赵家,不被人编排才怪!”
“那小子,我回去罚他!”
“兄弟,你的心意我领了,你已经帮了我很多,有了城里的那套宅子和这亩地,还有你给的那一大箱银子,足够我悠然度日了。”
王子豪看问题比较现实,他跟着赵永吃吃喝喝,知情的觉得那是同学友爱互助,不知情的会以为他是讨了主子欢心的狗,又或者更恶毒的人会猜想,他是不是赵永包养的兔儿爷。
朋友之间情谊再深厚,也没有理由长久地赖着别人白吃白喝,不然他和赵永之间的感情就变味儿了。
“原身本来就是干这个的,我也觉得种地有趣,等菜成熟了,我请你过来喝酒。”
赵永见他如此坚持,就没再说什么。
……
溪流离王子豪的地不远,流水潺潺涌过,冒着丝丝凉气儿,这在炎热的夏季,无疑极具诱惑。
云樱捧起水洗了脸洗了手,觉得不够冰爽,就脱掉鞋子挽起裤腿踩进溪流里踏水。
幽静的树林间,只偶尔掠过几只鸟,静得连风的叹息都能听见。
这样享受的时刻,却被一声冷笑打断。
云樱只觉背后一凉,扭头四下张望,就看见不远处树上飞身而下一个人,黑色劲装,剑眉凤目,正是那天她救下的那头白眼狼!
脸顿时黑成锅底,云樱没好气地道:“你笑什么?”
“笑你污浊溪水不自知。”薄御耳边挂着黑色面巾,疾风般来到她面前,瞥一眼盛得满满当当的水壶,拧眉厉声催道,“赶紧走罢!不然河里的鱼都被你给熏死了。”
云樱低头看去,正巧一群几寸长的小鱼游过,经过她时神态安然,动作灵敏,甚至还有几只在她脚边打转。
她就默默抬起头,轻讽地看着他,雪白的肌肤被太阳晒出淡淡的红,衬得整张脸越发娇艳动人。
薄御就不自在地别开脸,声色凛冽:“在陌生男子面前光脚,姑娘可知礼义廉耻?”
关于这一点,看过古言的人都明白,只不过云樱是个现代人,刚穿来没多久,很多方面自然不太注意。经他这么一提醒,虽然心中暗恼,却并未像古代女子那般羞愤捂面。
她抬眸,光影之中,男子苍白的耳廓染了红。
这让云樱起了戏弄之心。
谁叫他前些天用刀架在她脖子上,今日又跑来毒舌她?
“怎会不知?未婚女子的脚若是被男子看了去,就得嫁给他。”云樱见他脸色微变,憋住笑继续说,“正巧我刚及笄,不如公子就快些去准备聘礼迎我进门吧。”
7.第七章
薄御第一次见到如此大胆的女子,顾不上脸红了,清隽的面孔上只剩震惊。
他冷哼一声,讥讽道:“我不过身无分文的漂泊剑客,过的是踩刀尖的日子,指不定何时就被仇家杀掉,如此姑娘也要嫁我吗?”
云樱无所谓地耸耸肩:“脚都被公子看了,自然得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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