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了镇上,大春给完钱,就拉着长歌急匆匆地走了,如果是以前,她一定阻止长歌买头小毛驴,但是今天,她恨不得立刻买一头小毛驴,反正她走多久都没问题,只要长歌好就行。
“大春,我觉得你奶那么热心你和刘家的婚事,这其中肯定有猫腻,你要小心了!”
长歌也就是心中觉得不安,所以随口那么一句。
“嗯,知道了。”
大春不愿再说这个话题,所以随便敷衍了两句。
两人打算先去集市上看看有没有小毛驴卖,毕竟买东西要赶早,迟了都是被人捡剩下的。
结果,两人走着走着,对面撞过来一个半大小子,也就是那么一下,长歌感觉很不对劲,她本能地一摸钱袋,发现没了,顿时一愣,随即回头,大喊:“小偷!”
大春一听长歌喊了一声,立刻追了上去,长歌跑得慢,三两下就被丢下了。
就在这时,三个地痞流氓模样的人朝着长歌围了过来。
长歌心知不妙,看看四周,无捷径可逃,心里默默祈祷:大春,你快点回来啊!
“你……你们……想……想干嘛?”
长歌刚才跑得太快,这会儿直喘粗气,说话也不利索。
“想干嘛?当然是想带你去玩玩啦!”
为首的男子说道。
“呕……”
瞧他那恶心猥琐的模样,长歌当时就想呕。
长歌因为怀孕,最近总是干呕,这时候干呕,还真是应景。
“哥哥长得再磕碜,你也不至于吐吧?你们这些城里小姐就是矫情!”
长歌第一次来这集市卖东西时,这三人都见过她,尤其是她取下头巾之后,三人更是对长歌垂涎三尺,这三人中为首那人叫王富贵,是王菊花的表哥,住在镇上,不学无术。
王菊花是谁?
就是大春他们村的村花,也是村长大人的宝贝女儿,受尽全村人的阿谀奉承。王富贵也是因为王菊花才知道长歌是大春的妹妹,所以才找小弟支走大春。
毕竟,大春天生力大无穷,打他们三个跟玩似的。
“我妹妹跟安大春是一个村的,我们也算是熟人,来来来,跟哥哥去喝酒!”
王富贵上手就要拉长歌。
“滚开!等我表姐回来,你们就完了!”
长歌并没有慌张,她观察了一圈周围的人,看热闹的人都没有上来帮忙的意思,那么,她只有靠自己了。
围观的人一看,就知道这个被王富贵围住的小丫头要吃亏。
这会儿,长歌还带着头巾,结果,身后一个无赖,趁长歌不备,猛地上前一拉,一把将她的头巾扯走了。
没了头巾,长歌整张脸就完全露了出来。
“哇!”
看热闹的人纷纷发出惊叹声,显然,他们并不知道,这个小姑娘的长相会是这样出色。
“你们几个大男人,竟然合伙欺负一个小姑娘,实在是太过分了!”
这时,正义之声突然从身后传来,长歌面上一喜,重生之前,她没少遇到英雄救美的事,早就驾轻就熟了。
可是,当她转头看清“英雄”时,眼角有点抽搐,到底谁能告诉她,这位长得比她还单薄,感觉风一吹就倒的“英雄”为什么要跑出来逞强?
“你算老几?管哥几个的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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