檀溪的声音拉回了他的神志,他脸上还带着些孩子般的天真满足,只一秒后又飞快的恢复了平时的神情。
“把剩下的水一起喝了,你昨晚淋了雨,多喝点热水比较好。我去阳台抽根烟。”
檀溪听话的微微颔首,虽然他并不明白什么叫“抽烟”。
温予走到阳台,动作极其娴熟的给自己点上一支烟。很快,烟雾缭绕。
朦胧中能看见阳台上种着几株圆形的仙人球,两大一小,意味着一家团圆。可事实总是不如人愿。温予的父亲九年前就过世了,死于胃癌。
至于母亲的去向,不提也罢。
温予抽完烟回到屋内时,檀溪已经陷在沙发里睡着了,大概是昨晚雨大没睡好。睡梦中还打了个喷嚏,虽然已经吃了消炎药,但估计这次感冒是免不了了。
温予翻了翻姜斯买的药,很好,这厮做事依旧比说话靠谱,瞻前顾后的,备了感冒药,连枇杷膏都买了。
温予从柜子里找了件冬天的羊绒大衣给檀溪披在身上,伏下身时,忽然发现他的睫毛却是出人意料的长,密,又不似女孩子那般卷翘。。
温予一时玩心上来,伸手轻轻的碰了碰,一不小心还弄掉了一根。檀溪微微动了动,温予险些笑了出来,就像个恶作剧得逞的捣蛋鬼。方才烟雾中那个忧郁的男人被很好的收藏进了心底,不见踪影。
人嘛,其实最重要的就是开心。TVB的台词还是很有道理的,大白话却蕴含深意。温予就是喜欢这样的风格,因为那些事事逼逼的矫情话,他也不会说。理科男的特性,在他身上显露无遗。
他有些纠结,到底要不要给熟睡的檀溪上药。自己刚刚真是太粗心了,忘记拿袜子,所以檀溪出去时是光着脚蹬了双拖鞋,难怪回头率高的爆表,原来不只是头发的原因。
思考再三,温予还是选择先贴膏药。他脚踝上肿的那么高,刚才居然还能强撑着跟自己在超市走了那么一大圈,也不喊疼,真是倔啊。
看来姜斯说的倒有些道理,这小家伙跟自己有些地方倒是有着诡异的雷同。
对了,这家伙多大来着?温予蹑手蹑脚的走到刷了白漆的铁艺书架上,拽出了那本有些破损的《随史》,翻了翻。嗯……据书中记载,随王储失踪时是……啊,在这里,是十九岁。
温予合上书,心下怅然。
十九岁,考妣接连而丧,还被迫上了战场。依旧是那句话,他背负了太多与年龄不相符的沉重压力,却没有被像树木一样被压弯了脊背。
温予突然有个想法,想与他畅快淋漓的共饮一场,酒杯碰撞间,道一句与尔同销万古愁。
檀溪醒来时,已时近黄昏。赤金色的夕阳余晖洒了满室,耳边是“叮叮咚咚”的切菜声。
他寻着声音走去,在厨房找到了系着围裙,正在切生菜的温予。
他站着看了会儿,发觉脚踝上吸附着什么。低头一看,原来是片膏药。
“啊齐。”他没忍住打了个喷嚏。
温予浑身抖了一下,然后飞快转身。檀溪被他那一抖戳中了笑点,温予转脸时恰好看到他半边脸陷在夕阳阴影里,另半边挂着笑容,外带一个非常浅的笑窝。
你的酒窝没有酒,我却醉的像条狗。
这是温予后来在记事本里写的一句话,一个作文从来不及格的人,能表达至如此,已属不易。不知心中是缱绻了多少浓稠爱意,方能说出如此情话。
饭后,温予是习惯性要出去跑步的,但顾及到檀溪脚上有伤,所以两人一人占着一张单人沙发,窝在里面看电视。
这电视对檀溪来说是最最不能理解的东西,一个扁扁的方形大盒子,怎么就能装下那么多人在里面又唱又跳,这真是个千古谜题。
尽管温予给他讲了数字电视的工作原理,但檀溪还是固执的认为电视是个神奇的盒子。跟电脑,手机并称“三大神迹”!
这个时段,银幕上全是毫无新意的烂俗电视剧,温予把遥控器交给檀溪,让他自行看着,自己闭目养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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