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慨外,只觉得自己幼稚地连我自己都不相信自己会……那么傻。
先入眼的是那双暂新的、鞋面镶着细小碎钻的红色高跟鞋,郁临深和酒舒结婚的那天,我就是穿着这双高跟鞋,忍着皮肉之痛,买了一次失败的醉后回家的。
鞋子下面除了那本《我的名字叫红》,还有一封用浅蓝色的信纸装着的信。我取出那张有明显折痕的信打开,因为是用黑色钢笔写的,字迹有点糊了,但并不影响阅读,信不长,不满一页纸,看完也用不了三分钟。想起当初写这封信时的心情,跟十七八岁情窦初开的少女差不多,现在再回头看,着实幼稚地让人羞愧。
正在充电的手机突然响起,是郁临深打来的,我拔了插头,接听。
“在做什么?”他不疾不徐地先开口。
“额,在回忆一点过去的事情。”我看着床上的东西,笑着回答。
他似乎心情很好,饶有兴致地问:“那你的回忆里有没有我呢?”
这是我跟郁临深确立关系的第三天,老实说,我还是有做白日梦的感觉。那晚去过他家后,我们没有再见面,只在临睡前通一次电话,大多数时候都是他说我听着,偶尔给点点评。不是我没话说,相反的,我想说的话太多了,以至于我不知道说什么好。但寡言少语也有好处,会给人一种我很淡定,很成熟的感觉。天知道,自从知晓郁临深知道我暗恋他以来,我一直觉得自己在心理上低他一等,现在他这样主动,我的情绪平衡不少,至少事实证明,我不是剃头挑子一头热。
“你猜?”我倒在床上,眯着眼睛,感觉自己快要睡着了。
他在那头大笑:“要我猜的话,我会这么猜:刚才你的回忆有没有我,我不知道,但你现在的回忆里肯定有我。我猜的对吗?”
他的思维让我哭笑不得:“好吧……你猜的,完全正确。”
“既然我猜对了,那你得给我奖励,明天下午一起看电影吧?”
这样说话带着点孩子气的郁临深,和我最初对他的印象重合在一起,想起第一次见到他他咬着嘴唇的模样,我发自内心地笑了:“行,这个奖励我还是付得起的。”
“那……早点休息,我明天下午来接你。晚安,酒媚。”
“晚安。”
挂了电话后,我又躺着傻笑一会儿,才起身把那些回忆塞进盒子里,这次再没丢进杂物间,而是妥放进衣柜里,哼着歌重新躺回到床上:“……你像窝在被子里的舒服,却又像风捉摸不著,像手腕上散发的香水味,像爱不释手的,红色高跟鞋……”
☆、7-1
我已经很久没化妆了,所以当我忙活半天,刷完唇蜜,再看向镜子里我自己的脸时,竟被生生吓了一跳,当然我并没有真得跳下凳子,我受到的惊吓仅仅止于微微睁大的双眼。
我一直知道自己长相还不错,但却是第一次感觉自己挺美。好吧,我其实是个自恋的人,至少在长相上是有那么点轻微的优越感……但实际上,我想我会这么觉得,是因为人逢喜事精神爽,具体点,那就是,爱情的功效发挥了神奇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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