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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都说了,叶孤城在白云城有超高的人气,如果打个比方,他是现象级的天皇巨星,下面的百姓都是可怕的迷弟迷妹,最没有理智的私生饭早就耗尽九牛二虎之力将自己塞进白云城的最中心,给他们亲爱的城主当差去了。

剩下的百姓没有疯狂到私生饭的地步,但每当城主出门的时候,却难免穿上自己最好的衣服,夹道欢迎,怀春的少女更是随身携带花朵绢丝,激动之情按捺不住时便将这些花朵绢丝像叶孤城砸去,颇有魏晋风范。

叶孤城虽然冷,但对自己的子民是有温度的,女人的花朵绢丝,他从不随意践踏,有身后跟着的婢女帮他收拾,当绕弯白云城一圈时,收到的花可以开一家小店。

比花满楼的小楼还要更丰富点。

陆小凤坐在酒楼上听船家绘声绘色地描述上一次偶见白云城主出城时的盛况,听到关键处津津有味,连手指尖拈着的花生米都忘记扔进嘴里,他空出来的手一拍大腿道:“听起来,他是个很招女人喜欢的男人。”

男人总是会讨厌比自己更招女人喜欢的人,但陆小凤却不这样,他风流多情又脸皮奇厚,这天底下比他招女人喜欢的人还真不多。

他这么说不是因为嫉妒而是因为好奇,陆小凤知道,西门吹雪那等级的剑客很少会招女人喜欢。

因为他们已经不是人,而是仙,是神。

船家道:“他或许不会很招外面的女人喜欢,但白云城的女人却爱他爱得死去活来。”

两人说话间,酒楼间竟然一个人都没有,二楼的人都跑到窗户边上探头探脑,一楼的更不用多说,连厨子都拎着菜刀挤到路边上。

怕是哪家姑娘抛绣球招亲,也不会比这排场更大。

船家也放下筷子,难得能看白云城主一次,他是不愿意错过的,现在还在一心一意吃花生的竟然就只有陆小凤一个。

受女人喜欢的仙人,他想想,竟不由自主想要笑。

陆小凤觉得,叶孤城一定是个很有趣的人,而他向来喜欢认识那些很有趣的人。

陆小凤的朋友,遍布五湖四海。

所以他也出去了,在人头攒动的街边上挤挤攘攘,就为了看白云城主一眼。

武林高手做到他这份上,还真是头一个。

正在游街的叶孤城:“……”

所以他不喜欢出门,因为每次出门都太麻烦。

后有白云城的子民夹道欢迎,前有长相秀丽的侍女撒花瓣开道,他不得不说,这真的不是自己的布置,他又不要用花香来掩饰自己身上没有受伤,也没有什么惊天的大阴谋,为什么出趟门都要如此隆重?

灵魂深处那一点宅的思想再度冒头,每当他经历如此大的排场,都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到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练剑。

百姓A:嗷嗷嗷,城主看过来啦!

百姓B:嗷嗷嗷,城主皱眉头了!

百姓C:姐妹们,投掷花朵准备!

天上又下起了阵阵花瓣雨,姿容端丽却又气度不凡的青年人走在花瓣雨中,他的脸因为冷峻的表情而显示出另类的庄严宝相,远远看来,竟像是自黄河远上白云间踏云而来的仙人。

陆小凤在凝视叶孤城,这一刻,他忽然很想和眼前的年轻人交朋友,这念头来得是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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