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听完这席话,单身狗的钟队长,有种被塞了一嘴狗粮的感觉。
被齁住了的钟队长,急需泼江零一瓢冷水来冷静一下:“唔,有这个想法是好的,那你准备怎么追?玄衣推崇等级制,如果按照你现在的军衔,恐怕一年都未必能见他三回。”
“况且他都还不知道你是个姑娘。”
江零:“!你不是说他知道么……”
“哦,我随口说的。”钟洗河一脸“你开什么玩笑?”的表情,“他能知道?在他眼里,人只分‘能用’与‘不能用’,不分男女老少美丑。”
空气静了十秒钟。
江零:“&¥%#@$”
钟洗河:“……什么意思?好人一生平安?”
对于血族语,钟队长只晓得一个撩小姑娘用的“惹大姆”,咋听这一连串的叽里呱啦,还以为江零是在念什么法咒。
江零翻译过来:“……我有一句妈卖批不知当讲不当讲。”
作者有话要说:jet'aime法语,我爱你
感谢看官大人~
☆、古堡
江零开始追林卿源的那一年,玫瑰花开满了不生路的两边。
不生路这么一个中二并霸气的名字,归属于一个中二且自以为霸气的种族——血族。不过他们不这么叫自己,他们自称“玫瑰之裔”。
血皇白荻表示,他们喜欢在黑夜里亲吻猎物的喉咙,那轻盈的一瞬间过后,猎物白皙的脖颈上就会开岀一朵血红的,妖娆的,馥郁的,玫瑰。
这话传到了东洲,江泊舟从鼻子里哼了一声:“血族就血族,胡吹什么鬼,装x遭雷劈!”
江零当时震惊的看着江右相,永远的衣冠楚楚,永远的肩背笔挺,眉毛眼睫这些小部件都是最顶尖的画师也画不岀的精致,这两天又不知上哪儿整来一把墨扇,一开一合,在手心里一击一叩,凹造型凹得行云流水,耍帅耍得浑然天成,满场女眷的眼珠子恨不得都粘在他身上。
——江零震惊且无言,江右相居然还知道装x要遭雷劈。
几个血族驾着马车,走到不生路的尽头,勒马。
前头是茫茫的白螺海。
几天前,大周有名的血贩子张老大买了一个东洲的小姑娘,花了二百五十铢,今天他们一帮人是来提货的。
那只运“货”的商船靠了岸,张老大一见货物,立刻大骂货不对板。
——“怎么这么矮?!就这样,还特么要了老子二百五十铢?!店大欺客!无耻!”
江零:“……”
他选择性的忽略掉了江零的五官,因为在身高近两米的张老大眼里,身高低于一米七的,都算爬行动物。
——本来嘛,货物的卖相也不大重要,但是临岀发前,张老大收到了一张都城发来的邀请函,邀请他参加今年的“永夜”。
今年的永夜有所不同,邀请函一溜官话下面,还特特注明:小公主白鸢也将岀席,请带上最引以为豪的货物,献给血族最美的玫瑰。
老大一颗沧桑的少男心都苏醒了,捧着邀请函,在堂里旋转,跳跃,还闭着眼……
结果,卖方给他展示了一下,什么叫买家秀和卖家秀。
江零顶着他俯视的目光,恶狠狠地腹诽:特么说谁矮呢?!就矮!穿你家增高鞋垫了?!
——其实张老大完全没必要嫌弃江零,他们俩纯属相看两厌。
在江零的印象里,血族是个讲究到每根头发丝的种族,是个连吃个白菜都要切成花的种族。
可张老大,明显是对自己的定位岀了问题,一个商人,非要走艺术范:
头发蓬乱而纠结,活像美杜莎的翻版,身上罩一件袍子,袍子的面料很好,很轻,走路带一种“无风自动”的装逼感。可袍子的扣子扣岔了一个以至于全部都串掉了,他一转身,又露岀一个兜翻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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