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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相好的,依靠她们给他的粮食和其他东西养活自己和两个焉知母姓的儿子①。

这些事儿在那些卫道士眼中恐怕是极其伤风败俗的,然而对于丘阳人而言却习以为常。人们能够容忍寡夫和别的女人往来,却不能容许改嫁。而如果寡夫非要和相好结婚,则必须要那个相好入赘到男人死去的妻主家里②。这对于女人而言当然是很有损颜面的,几乎没有什么人会这么做。

不过三喜夫郎再怎么“伤风败俗”,也不妨碍民兵队想把一套大车卖给他。因为三喜夫郎胆子大又好占便宜,而且他家里正好有一头驴子,缺着一套大车。

注释:

①这在当时的农村非常普遍,因为当时大多是买卖婚姻,夫妻之间缺乏感情,而又受到传统思想束缚而不允许离婚和改嫁。

②来源于《翻身》对张庄风俗的记录。

作者有话要说:提示:三喜夫郎并不会成为主角的情人之一,这个大家不必担心(?)

☆、第十五章:吝啬寡夫

张兴满和秋穆一路拉着那辆准备卖给三喜夫郎的大车,从略靠北面的秋云山家走到位于村子南片儿的高三喜家。

由于之前听说了高三喜抽大烟的事儿,秋穆以为这家会格外破败腐朽,没想到等到了地方,看见的竟然是个虽然说不上多么精致,但挺干净整洁的小院儿,里面的土坯房也看上去干干净净的。

她们进院的时候是三喜夫郎的一个小儿子开的门,那孩子大约三四岁的模样,正穿着开裆裤在院子里玩儿。而进去之后则看见三喜夫郎正在给他家的驴喂草料,那驴身上也擦得干干净净,让秋穆不禁觉得这是个有洁癖的男人。

三喜夫郎一看是那个跛脚的民兵队长张兴满来了,不禁感到有些不快。他倒也不是多讨厌民兵队,也不是讨厌张兴满这个人,而只是因为之前村里筹集布料给民兵队做衣裳,三喜夫郎不愿意出布料,但因为别的邻居都出了布料,他不想让人说自己小气,还是“忍痛”捐了半尺土布。后来他听说也有的人家根本没有捐布,不禁觉得自己吃亏了,于是一直耿耿于怀。

不过他又一看到秋穆,眼睛便亮了起来。虽然他之前从来没见过这个人,但她长得真是好看啊。三喜夫郎找那些相好的,从前是为了养活自己,而之后也渐渐地乐在其中,注意起那些女人的相貌和风趣起来。而他这回看见的这个陌生女人,则比他之前那些相好的看上去都强,如果能找到这样的女人做相好,那就算是不给钱也无所谓呢。

三喜夫郎是个二十五六岁、长得挺漂亮的男人,穿的衣服虽然也是土布做的,但款式做得很合身,又打理得干净,倒真有几分风情。可能是由于体质的原因,虽然挨过不少饿,但不像村里一般的穷寡夫那样干瘦,反而还有些丰满,加上肤色白净,恐怕能勾得不少女人的心思。

不光是村里的普通女人,就是民兵队的姑娘都曾经在他身上吃过亏。也正是因此,队长张兴满要亲自来和三喜夫郎打交道,就是为了避免那些缺乏经验的年轻姑娘又掉进了他挖的坑里。

三喜夫郎虽然心里还惦记着他吃的“亏”而不太喜欢张兴满,但却还是很讲礼节地带她们进屋去坐,还给她们倒了两碗水。

张兴满没有喝那水,而是开门见山地跟他讲了,现在从汉奸秋云山家里抄出一辆木制顶好的大车,可以以五百斤粮食的便宜价卖给他。

三喜夫郎听了那价钱,反而拿起旁边正在纳的鞋底继续纳起来,故作有些忧愁地说道:“张队长,你找我可找错人了。你看我们孤儿寡父的,地也没有人种,哪里有钱买大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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