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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凛焰掠爱

作者:简璎

男主角:关存焰

女主角:方苏苏

内容简介:

她好狗运的抽中杂志的读者回函头奖,

正在享受赌场的沙漠风情,

竟好死不死的碰上有过一夜情的对象,

她打定主意死也不承认曾放纵那一回事,

可他却不顾她的反应,开口就是要对她负责!

不会吧!现在是21世纪耶!他怎么说出冷死人的笑话,

什么?!才说对她负责!

又要她在赌王的选妻会上雀屏中选,以便他进行夺宝计划,

唉!她就知道男人的甜言蜜语不能信……

正文

第一章

美国内华达州

拉斯维加斯的空气燥热难当,柏油公路隐隐蕴含着仿佛会蒸发人的热气,落矶山在阳光照耀下反射出一片红光,仙人掌及一干沙漠植物则灿烂的在公路两旁开着奇花异草。《+乡+村+小+说+网手机阅#读》

这里入夜后是霓红万千的赌城,白天则像座会热坏人的死城。

关存焰把驾照和信用卡交给留了一头性感法拉头的租车公司风骚老板娘,然后皱着眉宇,忍受对方的频送秋波。

“准备租多久呢?”风骚老板娘笑盈盈的问。

徐娘半老的她风韵犹存,大概知道自己保养得宜的身材还挺有看头的,因此穿着一件细肩带的火红紧身短洋装,极尽能事地在沙漠里迎风招摇。

关存焰撇撇唇。“一个月吧。”

如果他有这么逊的话。

他自小在纽约下城区的圣玛塔育儿院长大,不知道生他又弃他于不顾的父母是谁,也没有任何亲人,直到十四岁那年被纵横华尔街的企业钜子元赫领养,改写了他一生的命运。

领养他时,元赫才二十六岁。

据说元赫因为第一任妻子车祸过世,所以万念俱灰,爱妻至狂的他从此变成爱的绝缘体。

元赫认为此生不会再婚,也不会有自己的子女,因此便在圣玛塔有儿院领养了他、袁昶霆、陆驰风和樊舞阳四人,准备培养他们当元氏的接班人。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

就在两年前,元赫遇到生命中的第二朵火花,与小他十八岁的唐人街天地盟盟主之女凌获珊擦出爱的火苗,历经种种波折,六个月前刚刚才步人礼堂。

没想到元赫才一时兴起随他们四人去台湾的子公司没几天,他们远在纽约的小妈就被人绑架了。

绑架凌获珊的绑匪限定三十天后在纽约唐人街的龙凤酒楼一手交宝石、一手交人,逾期不候。

他与袁昶霆、陆驰风、樊舞阳四人必须在一个月之内找到世界四大宝石——蓝星之爱、白星之爱、黑星之爱、红星之爱。

也就是说,三十天后要是他们四个没有找到四颗宝石,那就等着替凌获珊收尸吧。

而他,向来喜欢速战速决,今日事今日毕,如果可以用五天找到黑星之爱,他不会拖过第六天。

“一个月?”老板娘眼睛一亮。“来观光吗?”

关存焰耸耸眉,不予置评。

他知道自己正在放弃让对方投怀送抱的机会,但那又如何呢?

爱慕他关存焰的女人几乎数不清,在纽约的社交界,没有一个淑女不对他心存幻想。

他甚至被船王的独生女登报求爱过,美国最大连锁百货业的总裁之妹也在各个社交场合不断表达对他的好感。

除此之外,目前正走红伸展台的十九岁西班牙籍名模吉戴儿,更公开要将他掳获为裙下之臣。

对于这些倒追他的各界优秀女子,他一直保持着冷眼旁观的姿态,他不排斥女人爱慕他,那是一种男人的虚荣,也是身份的表徽。

可是说到要他回应,那就免了,他宁愿花一个下午替他的猎犬洗澡,也不愿赴那些淑女的无聊约会。

那些约会的内容千篇一律,不外乎是烛光晚餐外加鲜花一束,在一些艺术、文化、诗歌、书籍的交谈之后,最后来一场舞池拥舞。

接着上车,对方便会要求他直接把车开进罗曼蒂克的高级汽车宾馆,大家好好的来疯狂爱一场!

这个年头已经没有矜持含蓄的女人了,没有人愿意花个一年半载和他吃饭谈心,维持心灵交流而不进行到性行为的阶段。

他个人认为现代女性开放的程度已到令人咋舌的地步,往往拒绝上宾馆的人是他,而垮下脸来的多半是那些名为淑女的雌性动物。

“那么是来工作喽?”老板娘竟不气馁地笑问:“从事哪一行的?是不是摄影师?我们这片浩瀚无尽的美丽大沙漠啊,最多各国的摄影师喜欢来取景了,我可以介绍你几个大景点,保证你不虚此行,就拿红石峡谷来说好了……”

“我不是摄影师。”

他不耐烦的打断她的话,再让她说下去,就算沙漠的白昼再长也不够用。

老板娘媚眼如丝地笑。“我看你也不像。”

这个男人一身的尊荣贵气,别的不说,光说他那一身名牌行头就知道一定大有来头。

再说到他的长相,啧啧,东方人很少像他五官长得那么显明的,组合起来刚毅而冷峻。

他的剑眉浓密上扬,自有一股睥睨威仪;黑眸锐利,显得冰冷犀利,还带着股阴郁的神情;坚毅倔傲的唇角有股慑人的霸气,而颀长的身躯则比他们西方人还高大挺拔三分,那双长腿,哇!简直会让天下女人为之疯狂、赞叹和膜拜。

“要不要向导呢?”老板娘撩了撩法拉长发,故意微微倾斜身子,摇摆胸前的波澜壮阔。“‘虽然没有导游执照,可是我对这里可是熟的很呢,尤其是各大饭店的设备,哪个饭店好,哪个饭店差,我都了若指掌哟……”

关存焰蹩着眉心,很忍耐的等待对方自讨没趣之后自动闭嘴,然后交出车钥匙。

他实在不明白陆驰风对女人怎么可以那么有教无类?

只要是女人主动搭讪,陆驰风向来不分年龄层的来者不拒、大小通吃,而且吃的欢天喜地。

他就不行了,不是最好的女人,轻易开口简直就是亵读了自己。

现在他就有被亵读的感觉,她那分明已经下垂又不穿胸罩的胸部,看了真是令人倒尽胃口,就算波围再大也吸引不了他的目光。

“哦,钥匙……”看见关存焰的白眼,老板娘终于停止毛遂自荐了,她有点尴尬但不失妩媚的笑了笑,然后无所谓地耸耸香肩。“我忘了把钥匙给你了,喏,这是车钥匙,好好保管哦。”

接过车钥匙,关存焰立刻转身走人。

他再也不要听见这只老花麻雀的声音,真是吵死人了。

要不是元赫以死威胁他们四个,他也不会答应做这么无聊的事,现在更不会在这里被个没有看头的老女人挑逗得肝火上升。

偷窃耶,想起来就不怎么光彩,非常有辱他在上流社会建立起来的名声。

可是,一个大男人爬到窗台上威胁着要跳下去,说有多难看就有多难看。

再说元氏集团在台湾的分公司楼高总共有三十六层,元赫要是真跳下去,肯定血肉模糊。

所以他们这四个受元赫助养得以顺利就学深造、享受一流富裕生活的受恩者只好就范了。

他们四人分别出发到马来西亚、意大利、拉斯维加斯、日本找寻传说中集合起来便价值连城的四大宝石。

他负责寻找的黑星之爱在一位赌城大亨的手中,因此他的目标明确,在赌城能被称为大亨的只有一个人——威特·拉蒙。

他认为自己很快就会见到威特·拉蒙,因为他正打算不浪费任何一点时间,等车加满了油之后就直接直捣威特的住处,然后在第一时间把黑星之爱拿到手,再迅速的飞回纽约交差他相信,事情就会如同他计划的那么完美顺利,因为,他是关存焰。

此刻,瞪着空无一物的大马路,关存焰愤怒的想杀人!

是哪个天杀的三八蛋趁他上洗手间之际偷走他租来的车?这种事情不是应该发生在陆驰风身上吗?

毕竟陆驰风去的是强盗猖獗的意大利,而他,他在拉斯维加斯耶!这里是赌城,了不起应该赌徒、赌鬼多一些而已,为什么还会有这种目无王法的窃贼呢?

“你有看到是什么人开走刚刚那部跑车的吗?”他气急败坏的询问加油站的人员。

“没注意。”加油站里穿天蓝色工作服的胖白人忙着替另一部车加油,连头也没抬就很敷衍的回答。

“你为什么不注意一点!”关存焰对他吼。

去他的修养!遇到这种事,就算修养再好也会发火。

他所有的家当都留在车上了,此刻的他非但行李全丢,还连块可以打电话求救的铜板都没有,怎么不叫他心急如焚?

胖白人奇怪的看了他一眼。“先生,我的工作是加油,不是看车。”

关存焰咬牙切齿的瞪着胖白人。“你可以加油,顺便看车!”

“神经病。”胖白人挥挥手,一副懒得理他的姿态,然后晃进收银台里去打发票。

“你说什么?”关存焰陡然扬高的声音表现出他绝对的愤怒。

岂有此理?这个洋鬼子居然说他是神经病?他关存焰此生还没受过这样的污辱!

“上车吧,去哪里,我送你一程。”

一个同情的声音传入关存焰的耳中,他皱了皱眉头,找到声音发源处。

一个女人。

女人继续说:“你怎么那么笨?上厕所车钥匙也不拔起来,还连皮夹都放在车里,你真是太高估人类的道德心了,那种金钱与物质的诱惑会使每个人都想犯罪,你该牢记这一点。”

关存焰瞪着车里的女人。

坐在驾驶座里的她正在等胖白人找钱,显然闲着没事做的她已经把他们刚刚的对话都听进耳里了。

“上车啊。”女人又催了声。“要是你想继续留在这里咆哮怒吼,我是不反对啦,可是我要提醒你,洋鬼子通常对不同肤色的人是没有什么同情心的,我是看在大家都是中国人的份上才好心要送你……咦,你——你该不会是日本人吧?”

如果是这样,那她就是对牛弹了半天琴。

“我是中国人。”

关存焰终于开口了。

“哦,那就好。”女人松了口气。“老实说,虽然现在台湾的哈日风正盛,可是我对日语却是一点都不通,英文还可以聊几句,要是你是日本人,那我们真的就要比手划脚、鸡同鸭讲了。”

关存焰皱了皱眉头。“你从台湾来的?”

世界怎么那么小?他刚从台湾飞回来,在这里又遇上个台湾人。

“你也是吧。”女人不以为意的说:‘“你知道,台湾人最喜欢旅游了,走到全世界,到处都可以碰到同胞,不盖你,有一次我在马来西亚的兰卡威,就一口气碰到两百多名台湾客,够吓人吧。”

关存焰不置可否地扯扯嘴角。

这是个和他两极化的女人,她很健谈,虽然谈吐有点拉杂和没有组织性,不过声音还算好听,可以说的上是……好吧,有点悦耳。

他对女人的要求是很严格的,等闲女人都入不了他的眼,这个女人长得还算可以,眉毛浓而挺,一张漂亮的面孔,可是在柔和中却揉和了执拗,这女人在性格上的刚强毫不保留的表现在长相里,唯一可喜可贺的是,她的皮肤白皙而细腻,总算还有点动人之处……

咦——

他蓦然停止了评价,脸上的表情变得古怪。

“还有一次我到罗马去,你晓得吗?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许愿池旁,居然满满都是台湾游客,大家丢铜板、拍照之后又被导游赶鸭子似的奔向另一个景点……保证十天游五国!旅行社的招牌台词,不过台湾人却很热爱这样的行程。”

女人径自说的津津有味,没有注意到关存焰的异状。

“怎么了?还不上车?”

她将发票和找零收进皮夹里,再次催促关存焰。

关存焰盯着她。“你——似乎有点眼熟。”

不是似乎,他几乎可以肯定就是她,因为……她左边颈项的那颗微红小恁,他曾亲吻她那个地方,醉态迷蒙的说她很性感。

“我眼熟?”女人微感失笑。“我保证会送你离开这个热死人的鬼地方,所以你不必找藉口跟我搭讪了,我想我应该没那么大众脸吧。”

想当初她刚进公司最风光时,同时有六个出类拔萃的男人在追求她,因为她芳名叫方苏苏,所以那票打算追求她、想要追求她、正在追求她、追求她失败的男人,索性亲热的唤她“小蓉蓉”。

谁都知道苏蓉蓉是楚留香身边最温柔、体贴、善解人意又多情的美丽女子,由此可知她方苏苏有多么受异性的欢迎,她的美丽是公认的,只要是男人,都想抢着当她身边的楚香帅哪。

所以喽,现在这个落魄男人都已经穷途末路了,还想破脑子要跟她塔讪也是情有可原,她太美了,美的令他无法自拔,这个理由完全成立,也完全被她自己的女人虚荣心给接受。

但话说回来,她是好心肠,也想表现点同胞爱啦,但她可不想载到一名披着考究羊皮的登徒子,要是他对她来个先奸后杀,客死异乡就划不来了。

“你真的——一点都认不出我吗?”

关存焰还是瞪着她,他不相信自己真的乏味到会让一个跟他发生过关系的女人忘了他,而且才事隔五天而已。

“你?”方苏苏看着瞪着她的男人。

这个男人还真执着,她都已经承诺会载他一程了,他还想怎么样?

如果他妄想和她发生一段异国韵事,那是不可能的,虽然她的追求者众多,可是她早已心有所属,不会随便交出她的心的……

咦……这个男人……

方苏苏突然半眯起了眼瞳,然后放大,再放大。

“噢!你——你——天哪!是你……居然是你……你这个夺走我处女之身的男人……杀了我!”

她失神地喃喃自语,脑袋摇摇欲坠,表情则是一片天崩地裂、山河色变。

“你终于认出我了。”关存焰掀动嘴角,这个女人令他永生难忘。“你就是那一夜的……”

她迅速摇起车窗大喊,“不是我!”

循规蹈矩了二十四年,她没想到自己居然会和陌生男人发生一夜情,更糟的是,那是她的初夜!

而现在,她最害怕的一刻终于来临了,她居然与那个跟她发生一夜情的臭男人相逢了,这算是她放纵的报应吗?

那是她一生中最荒唐的夜晚,荒唐的令她没齿难忘,她犯下了永难弥补的过错,事后更是懊恼的要死掉。

其实如果够勇气的话,她应该直接去整容才对,如此一来,她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在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的情况下,青天霹雳的被认出来了。

“现在否认似乎迟了一点。”

关存焰在她拼命摇车窗想落跑之际,不费吹灰之力就打开另一边的车门坐了进去。

“你想怎么样?”方苏苏惊跳起来,她紧靠着车门,十分防备的瞪着他。“我曾告你不要乱来,如果你敢拿那件事威胁我,我就把你丢在这个鬼地方,让你在这里活活饿死!”

关存焰笑了,他还是第一次在女人面前笑的那么轻松和不设防。

“现在到底是谁在威胁谁?”他有趣的盯着她看,他看得出来她的神经绷得很紧。

这是当然的,因为她给他的是她的第一次,那一夜,他比她还震惊。

除了N多年前他那位初恋的纯纯小情人奉献给他的是初夜之外,他就没遇过处女。

更何况是个和他在酒吧邂逅的女孩,他作梦也没想到对方会如此纯洁,这把一向冷静自持的他给吓坏了。

他想追根究底,可是一觉醒来,两人打过照面之后,她却慌慌张张穿起衣服就落荒而逃,除了床单上那点血迹,他实在留不住什么证据。

其实说起来,那次是个很糟的经验。

那夜的她,在酒吧里行为开放、言谈豪放,到了宾馆房间还一径的挑逗他、热烈的亲吻他,使他不疑有他,以为她是一夜情的惯犯。

没想到她是只披着狼皮的小绵羊,他一进入她柔软紧实的身躯就发现不对劲,而她也立即像摊死水似的没有任何精采的演出,一任他予取于求,卖力演出到最后。

“你你你究竟想怎么样?”她瞪着他,直觉到他笑得好邪恶。

他在想什么?莫非在想那一夜的事?

该死的他!

为什么她会那么倒楣?

天地之大,竟没有她躲藏之处?

她也只不过好狗运的抽中某旅游杂志的读者回函头奖,所以被招待来赌城一游罢了,为什么不能让她好好的玩、安心的玩呢?

老天非要安排这个让她掉下巴的惊喜,让她去痛苦、懊悔自己为什么要一时手痒起来填寄那张问卷回函又中奖。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这一切都是命啊。

关存焰用他沉稳锐利的眼眸盯着她。“我问你,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内情,你为什么要这么自甘堕落的随便献身?”

“我是不小心的!”

可恶!她也很后悔啊。

第一次没有给她心爱的俞昕,却给了这个不知道姓什么、名什么的好运鬼,占了她的便宜还说她自甘堕落,他这是什么该死的理论?

而她,却还得独尝苦果,在事后拼命的安慰自己,她的俞昕不是那种会要求老婆要是处女的肤浅男人。

“不小心?”他微扬了扬眉,讥诮道:“那你可真是不小心,不小心到把自己的初夜给弄丢了。”

他说过,他对女人是很挑的。

初到台湾,他只是到酒吧去放松一下,没想过要找女人调剂,也不认为在台湾的酒吧里会有他看得上眼的女人。

所以如果要解释那晚他跟她上床的理由,那么只有一个老套到不能再老套的原因——他喝醉了。

嗜咖啡的他向来不胜酒力,醉了之后完全出于男人的动物本能,找个女人发泄过盛的精力是天经地义的事,她就是那个在天时、地利、人和时出现的女人,所以他接受她的邀请,和她上了宾馆。

“你有完没完?”她也火了。

这个家伙真是越看越讨厌,现在是他有求于她耶,居然还敢对她冷嘲热讽的,太嚣张了。

他以为她想在那种情况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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