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说一句,凌国栋早就毕业好几年了,当初一毕业,如流言传的那般,外交部就有意让他过去报道,只是凌国栋拒绝了,选择留下来在江师大任教,从一个普通的英语系讲师做起。
不少人为他惋惜,在多数人看来,外交部可比普通的高校老师有前途多了。
凌国栋本来就没有太大的上进心,比起事业上的成就,他更喜欢和家人在一起的日子,按照他的专业,如果真的进了外交部,难保有一天就被外派到一些英语国家的大使馆了,就算没有这一天,光是繁忙的事务就足够他退缩的了。
现在当一个普通的大学老师,每天按时上课下课,能有更多的时间陪伴家人,才是凌国栋追求的生活。
“壮壮,等会儿你二姐出门你就乖乖呆在家里做作业,或者去隔壁找你爷奶也成,别乱跑知道吗?”
万金枝不放心的对小儿子叮嘱了一句,她这儿子长那么好,一不小心被猪拱跑了怎么办。
时间过得还真快啊,转眼间两个闺女就到了拱白菜的年纪了,尤其是娇娇,不知道什么时候给她带一株水灵灵的大白菜回来。
万金枝看了眼小闺女,想起了近几年气势越发厉害的大闺女,忍不住有了美好的幻想。
她梦想中的大女婿,皮肤应该是白白的,身材是纤瘦的,长相上不要求他能比得上她家国栋和壮壮,起码也得是清秀。
想着大闺女和二闺女都能给她带来一个养眼的女婿,万金枝的心里就忍不住美啊。
“对了,我刚买了把遮阳伞,卖伞的人说了,顶着这把伞就不容易被晒黑了,等会儿你闫肃哥过来,记得把那把伞给他。”
万金枝想着闫肃那大侄子,身材和长相估计是没法改变过来了,好歹把那身皮给养白些啊,作为阿姨,她能帮他做的就只有这些了。
凌甜看着亲妈脸上一会儿惋惜,一会儿欣慰的,也不知道她这会儿在想些什么。看了看外头挂的高高的太阳,点点头应了下来。
“诶啊,来不及了。”
万金枝看了看表,赶紧换鞋准备出门,正要穿摆在最外头的那双细高跟时,不知想到了什么把脚缩了回来,换成了一双微微带着点跟的黑色小皮鞋,然后拿起一个小包就往外风风火火的离开。
凌甜看着妈妈的举动忍不住捂着嘴笑了。
那双摆在最外头的细高跟还是凌国栋那时候觉得好看给万金枝买的,足足有八九公分的样子,在这年头也算是少见的,万金枝本来就腰细腿长,穿上那双高跟鞋,双腿修长,尤其是穿裙子的时候,不知道能吸引多少男人的目光。
当然,最重要的是万金枝穿上了这双高跟鞋,在个头上就压了凌国栋一头。
那一天,凌国栋拎着新鞋子回家的时候面上是挂着笑容的,等万金枝穿上那双鞋往凌国栋身边那么一站,这笑容马上就僵住了,连都青了。
从那以后凌国栋再也没给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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