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人品问题,这得日久见人心,凌国栋并不认为只是从一餐饭就能看出来毕天佑的为人,好在离娇娇能嫁人还有两年的时间,这段时间足够他好好观察这个大女婿了。
短短几段话的时间,毕天佑的背后已经一阵虚汗了,他的余光瞟了一眼埋头吃菜的闫肃,心里羡慕他怎么没和娇娇青梅竹马呢。
凌国栋对闫肃还真没几个问题要问的,他和闫雷霆熟啊,加上一个一心想要替儿子在未来老丈人面前刷好感,他连闫肃几岁开始不尿裤子都知道的一清二楚,再加上几年的相处,对闫肃的脾性就更加了解了。
接下去的时间,喝酒吃菜,场面渐渐开始热闹了起来。
“妈,我去给你们盛饭。”
酒水喝的差不多了,凌甜自告奋勇去给大家盛饭,凌娇见状也跟了上去。
等两人出来的时候,除了一个托盘上摆着的几碗正常大小的米饭外,还有一个饭碗就有些可怕了,为啥说可怕呢,因为那个饭碗是凌家过年时候拿来盛大菜的海碗,只见里头盛了满满一碗白饭,都冒尖了。
“你把饭都盛出来干什么,等会儿都凉了。”
万金枝有些不明白,虽然现在天气已经转暖了,可也不用把饭都盛出来放在桌子旁吧。
“不是,这是给闫肃的。”
前些日子凌甜帮那父子俩在家做了一顿饭,好家伙,翻遍了整间厨房,就没找到一个正常大小的饭碗,唯独两个盛汤的碗和一个木制的饭桶特别醒目。
联想着读书时候曾见识过的闫肃的饭量,凌甜心里头怀疑,这家伙和闫叔叔在他们家吃饭,是不是从来都没吃饱过。
闫肃见自己大胃王的饭量被亲爱的甜甜拆穿了,顿时就有些绝望了。
他爸说过,正常小姑娘都不喜欢太会吃的男人,因为她们会觉得自己找的是个饭桶。
“会吃好,会吃是福啊。”
兰秀梅通透,看闫肃这样还有什么想不明白的,心里头觉得好笑,面上却很慈祥的安慰闫肃那孩子:“以后来家里就不用做客,想吃多少吃多少。”
“就是,妈,你不知道看闫肃大口大口吃饭多让人开胃,当初在学校里我就盯着他吃饭,多吃了小半碗呢。”
凌甜觉得自家男人能吃挺好的,这么一来以后自己试新菜就不用担心吃不完浪费了。
闫肃一听甜甜夸了自己,顿时就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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