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从杂货店偷了包烟,被店主发现,追了三条街……
这个诺诺早上去拽同班女同学的裙子,然后对同伴说是白色的……
这个诺诺脏话说的比自己这个流氓都利索……
对,罗烈是流氓,他蹲过少管所,收过保护费,逼良为娼、甚至卖违禁药品。罗烈如今不是小流氓了,他是大流氓,去年他一个人单挑了对家七个人,虽然受了点伤,在小诊所躺了三个月,可是出来后,别人叫他罗二爷了。即使他很年轻,即使他二十出头。
不怕流氓会武术,只怕流氓懂文化,罗二爷想明白的这层道理后,变得高端了。
罗二爷最近从文了,所以很闲,闲到天天跟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转。
罗二爷想不通,这个胖乎乎的小男孩,脏兮兮的小男孩怎么就是宝贝了?
他看到李兰迪带着这个小男孩去洗澡,压着这个小男孩去剪头,带着这个小男孩去吃冷饮,带着这个这个小男孩去看电影,甚至又一次是从电影院里背出来的,甚至轻轻的放在车里给他系上安全带。李兰迪不胖,那个小男孩小他一个头,可是很圆,他远远地看着,看着李兰迪背着他,看着小男孩嚣张的趴在他背上要这要那。他看到李兰迪紧皱的眉头,甚至看到了鬓角的汗水,他以为李兰迪会打那个男孩,可是没有,如愿的给男孩买了油乎乎的炸串,男孩也不客气,趴在他身上吃的不亦乐乎,临了还将油腻腻的手在那雪白的衬衫上抹了抹。
罗烈觉得他心里被他压制了许久的猛虎醒了,他想撕烂那个男孩,喝他的血,吃他的肉!
☆、碎了
李兰迪回来快一年了,这一年对他来说是忙碌的,繁重的课业,各样的社团活动,还要在最短的时间内重修毛邓重树三观。不过这一切相对于学医科的许愿,他却又显得轻松了许多,于是他把剩余的业余时间都花在了如何讨好女友一家上。所以,他还是忙碌的。忙到从未想起去找罗烈,甚至是一个电话,即使小叶子暗示了无数遍,
罗烈似乎知道李兰迪不会来找他,只是内心深处残留着那份期许,一年了,他终于确定,他和Randy,仅此而已。
六年,很长,长到这个城市变了模样,长到,记忆里模糊了时光。六年,很短,短到骨子里的本质不会改变,短到,一回头,你还是清晰的模样。
罗烈喜欢兰停,这个门面古朴的酒吧,这里的酒即使兑水也很烈,这里的摇滚在希望和热烈中散发着颓废,这里有心怀叵测的少女,这里有混乱麻醉的少年,在衣冠楚楚之下的做着龌龊的勾当……他喜欢坐在黑暗里看着昏黄灯光下上演的一幕幕轻喜剧,喜欢在阴影深处发出阵阵诘笑。
罗烈没有信仰,他不信神佛,不信上帝,不相信这个世界有救世主,过去没有,现在没有,未来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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