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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情感就是这样,要埋藏很久,发酵很久,才会慢慢抽丝剥茧般浮现出脉络来。那是十四岁那年,他不能明白的道理。

2

「十四岁时候的我,你还记得吗。身边的人就和抽过的烟一样少。」

那天,在距离BellBar不远的小区里,租到了一间二十来平米的团练室。在安顿好团练室之后,四个人出去吃了饭。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陆屿光为乐团起了名字。叫岛。

于是,他们在Bell演出的时候,陆屿光总会以“大家好,我们是岛”来开场。那似乎带着些热血沸腾的味道。之前从来没有想过可以真的拥有一个团,然后一起演出。

十五岁拥有第一把贝司到现在,不过是两年的时间。两年里,断断续续地写过一些曲子。有几首还真的花了大心思认真地去做了。但是从前,从未想过会有团。可能是少年时候一向的秉性,所以才一直认为,不会有人愿意和自己这个的奇怪家伙玩团吧?

当把曲子拿出来给他们听的时候,似乎他们都很惊讶。

阿泽说:“是我以前写的曲子,词还没有填。”或许可以用吧,既然现在有团的话。

那晚,陆屿光将带子带回去了。

在回家的夜色里,阿泽和阿森并肩走在一起。

阿森从怀里掏出一盒三五,抽出来一支点燃。看到阿泽注视的眼神,将烟盒递了过去。

犹豫之后,还是拿出一根。阿森替他点上。

吸了一口。凛冽的烟草味道立即倒灌进喉管。连忙停下来咳了两声。

阿森诧异地拍拍他的背,“你还好吧?以前没抽过?”

肩膀随着咳嗽轻微地耸动两下,感觉宽大的手心抚着他的脊背骨,有点温暖。

一手夹着那支烟,有些拙劣地解释道,“抽不惯三五而已。”

其实,原本就没有抽过多少。只是在十四岁那年,买过一包淡淡的中南海。还是拜托别人帮他买的。因为任何超市店面,都不会把烟卖给一个十四岁的未成年。

那盒中南海到最后似乎还没有抽完。

如果还有,或许就是十六岁的时候,在一个酒吧演出结束之后,别人递给他一支进口的Hi-lite。

只不过抽过那两种烟,加起来不过几支而已。

他的回忆就是这样的单薄。身边的人,比抽过的烟还要少。好像有点寂寞。但好在习惯了。没有被关心过,没有被在意过,没有被认真地交往过,这些甜蜜而温暖的感觉一次也没有尝过。这样也好。这样总比尝过一次而又再得不到,痴痴贪恋的好。

但是回头想想,还能有哪种烟,会更适合眼前这个深沉而又温和的男人呢?不说话的时候,像冬天里的风一样凛冽;待人好的时候,又是落日也追赶不及的温暖。

“你的贝司弹得真不错。”男人在风里吐出一口烟圈来,赞叹着,“什么时候开始玩的?”

听到赞扬的时候有些不习惯,虽然很高兴。他顿了顿,低头着,“十四岁。”

“唔……十四岁,是十年前的我啊。”阿森无奈地笑了,像是感叹自己青春不再似的。

在那一刻,阿泽有种冲动。想要开口问,‘你还记得十四岁的我吗?就是那个买不起贝司的孩子。’

只不过,话在要问出口的时候,就夭折在喉间。

不必问这些往事了吧。他必定是不记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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