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掉电话,这才发现另一只手里还抓着毛巾。顺便凉水洗个脸,振作精神,开始大扫除。
面果树早被方笃之搬到了阳台上,高诚实每周来浇一次水,却只有大门钥匙,也不敢动别的地方。几乎半年没人住,屋子里憋着一股浓重的霉尘味道。方思慎把窗帘统统拉开,打开所有的窗户和房门,通风透气。尤其是书房,因为远比其他房间拥挤,空气更加浑浊。
接了一大盆水,找出几块抹布,捋起袖子,预备大干一场。
先收拾父亲的卧室。室内陈设简单,床单被罩换下来扔到洗衣机里,家具擦擦灰,也就差不多了。忽然兴起,翻出那兜新年装饰品,门上粘个福字,又贴了几处窗花。家具窗帘均以素色为主,金红相间的福字窗花一出,立刻平添无限喜庆。
于是兴致勃勃地继续收拾书房。书房基本方笃之专用,方思慎也就偶尔过来翻翻书,做做搬运工,帮父亲取放高处的资料。房里三面都是柜子架子,唯有靠窗摆了张两米长的大书桌。又横向接了一张新式电脑桌,手提电脑拿到医院去了,电话、打印机、文件袋之类仍然占满了桌面。
方思慎环视一圈,决定先把桌上的书和资料分门别类放回去。拿起一本抖抖灰,插回架子上。顺手蹭一下,果然架上也是厚厚一层尘土。心想不如先把书柜和书架擦擦。擦到第三个,累了,索性垫本文教科研年鉴,坐到地上,慢悠悠地擦着最下边一截。
这是书房中最古老的一件家具,上边三层书架,装着玻璃推拉门,下边一个双门柜。样子笨拙厚重,颜色黑黝黝的,也不知道什么木料。方思慎记得自己刚到京城的时候,家里就有这么一个柜子。不由得有些触动,心不在焉地一下一下擦着柜门。
“当啷”一声轻响,原来碰到了锁头。小小一把黄铜锁挂在中间,已经旧得发黑。
方思慎奇怪自己以前怎么从没注意到,这个柜子上着锁。极其老式的搭扣锁,两边铁片用螺丝钉固定,很容易撬开的那种。
起身擦别的家具,眼睛却总也忍不住要去看那个柜子。不知看到第几次,终于在房里找起钥匙来。医院守夜时父亲梦魇中吐露的话语浮现在脑海,如同高压泵一般,将往事一点点抽出记忆。
“小思!别骗我!那孩子不是你的,对不对?对不对?……”。
“阿致,对不起……如果有可能,我希望永远不必告诉你。我其实……不是你的爸爸……”
“你若愿意离开这里,可以……去京城,找一个……叫做方笃之的人。找到他,说不定……你就能正经念书,念大学……这封信,上面有地址。你交给他……交给本人……万一找不到,还回来,我托付了你连叔……”
“从现在起,你跟我姓方,我就是你爸爸。男孩子叫什么致柔,换个名字……养育之恩不可忘,就叫方思慎罢。”
…………
方思慎盯着那个柜子。这是父亲从旧居带过来的最老的家具,也是这个家中唯一一个自己没有钥匙无法打开的地方。他几乎可以笃定,这里藏着所有的秘密,至少……藏着当年那封信。
当年十五岁的何致柔,是多么倔强耿直的少年,一封信皱巴巴在贴身口袋里放了几个月,竟从来没有想过偷偷拆开看一眼。直到辗转寻得方笃之,亲手交给了他本人。
信里究竟写了什么,他不知道,因为方笃之这么多年不曾提及分毫。收信人读完后什么反应,他同样不知道,因为方笃之是躲在屋里看的。漂泊了好几个月的孩子被挡在门外,累得靠在门槛上睡着了。一觉睡醒,就成了方思慎。
更重要的是,在他心目中,从得知方笃之这个名字那一刻起,便已认定他是自己的亲生父亲,从未怀疑。现在才发觉,从始至终,这个问题都没有得到过确切答案。
找到那封信……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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