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清宁扬眉一笑,“不得了,我们阿风学会写情书了!”
闻风抿着嘴,“嗯”了一声,“回去看。”
陆清宁脚步轻盈的跑上楼,站在阳台上对着他挥手,然后掏出了薄薄的信纸。
他的字迹干净清晰,力透纸背,像是练习了无数遍。
全世界最可爱的小柠檬:
你说过,每一封信的开头都要说“你好”,可我不想和你生疏的问候,所以就勉强跳过这个环节吧。
今天是我们在一起的第七百天,也是我喜欢你的第十年,我决定写一封情书给你,如果我写的不好,希望你不要笑我。
我查了很多资料,也问了很多人,他们告诉我,写情书不能流于表面,要有生活气息,我觉得有道理,我是想要余生的每一天都和你在一起,而不是简单敷衍的说一句我爱你。
最可爱的宁宁,如果我们生活在一起,我要把最后一口甜筒给你吃,最后一颗蒲公英给你吹。草莓蛋糕的草莓给你,冬日温暖的阳光给你,雨后的清新空气给你,清晨的第一眼给你,拥抱给你,温柔给你,开心给你,所有美好的事物都给你。
你想要的一切,我都想给你。
我不是个聪明人,我只知道,我会比上一秒更爱你。
落款:宁宁最爱的男朋友阿风
☆、第28章第二十八章梦想
陆清宁从来没有想到过,她会在这种时候等到林桓的表白。
换句话说,她从来没有想到过,这个人居然会喜欢她。
她本来只是跟着一群人出来给罗安安庆生,蛋糕摆好了,蜡烛也点好了,就在几个人准备尽兴而归的时候,他来了这么一出。
林桓坐在她的对面,手里握着一只酒瓶,目光直勾勾的盯着她。
他已经上了大学,就在本地,离家不远,陆清宁回家的时候经常可以看到他。
两人小时候关系不差,后来也一直有联系,只是林桓看不惯闻风,陆清宁偏偏和闻风寸步不离,两人之间的来往这才慢慢变少。
现在看起来,他看不惯闻风的理由,已经显而易见。
“宁宁,”林桓垂下眼帘,注视着自己手里的瓶子,心情复杂,“你说,我们……我们有没有可能在一起?”
他灌了一口酒,辛辣的味道在口腔里散开,让他忍不住眼眶一酸。
他从很小的时候就喜欢陆清宁。
住在河对岸的那个小姑娘明眸皓齿,笑起来眉眼弯弯,谁见了都心生欢喜,他也一样。
他试图靠近她,可她身边永远跟着那个凶巴巴的小子,让他半步也前进不了。
后来……后来这两个人就在一起了,他也开始一个又一个的换女朋友。
他以为,这样浅薄的喜欢根本经不起时间的推敲,他以为,只要见了更广阔的天地,他就可以彻彻底底的忘掉她。
可是并没有。
一见到她,他还是会觉得欢喜,向往,期待着她的靠近。
想到那个和陆清宁青梅竹马的男朋友,林桓心中总是不甘心——
如果,如果一直陪在她身边的人是他,那么最终牵手的人,会不会就是他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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