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好笑,忙扯开话题:自从战后,风儿还未和我聚过,不如我带你在城中游玩一番可好?
胡风其实很讨厌上街,可面对穆清河含笑望着他的眼,不知怎的,就是说不出个不字。
胡风觉得那一个点头算是把自己栽进去了。穆清河带他四处游走,最后竟来到了胭粉之地。
风儿不必束手束脚,这里仅是吟诗作画听曲而已,并非你们所认为的风俗之所。
胡风丝毫不通音律,对于眼前女子的美貌也无半点垂涎。穆清河坐在他的旁边,嘴角微微勾起,手指随着旋律在腿上轻敲。他虽然是带兵打仗的将军,此刻脱去战服换上便衣,反像是一个风度翩翩的公子,胡风悄悄看他一眼,又移开视线。
没想到穆将军还喜好乐曲。
穆清河轻笑:风儿真把我想成四肢发达的粗汉了?这音律我自幼便十分喜欢,况且又有美人作伴,岂不妙哉?风儿若是静下心来,想必也可体会一二。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胡风心里只觉疙瘩一下。呵,这粗汉说得岂不是他,想来身边这人文武双全,自己如今已是残缺不全,哪里配得上他。再说,穆清河喜欢的大概也并非男人。
胡风心中苦涩不堪,面上却不显露一分。他听这旋律和家乡的乐曲完全不同,再一次清楚地认识到如今自己已是亡国贱俘的事实。只幸
身上的铠甲掩饰了他僵硬的身体才未被穆清河发现异样。
一曲终了,穆清河示意歌女退下,胡风才觉得好些。
怎么,风儿不喜欢美人?看你兴致厌厌,难不成喜欢男人?穆清河本是打趣,却意外地看到胡风的身子一僵。
胡风的原本去拿茶水的手又收回膝上,浑身坐得笔直像是一只受了惊的狐狸,穆清河心里冒出这么一个比喻。
眼前的人从衣着言行到脸部手部的轮廓都硬朗之极。而此时的他微微低头,乌黑的长发从他耳边垂下,挡住了他的半边脸颊,使人看不分明,凭空增了些许柔美之意。
穆清河忽然想摸摸他的头发,他也确实这么做了。他就像魔怔一般将一缕黑发别到胡风的耳后,甚至忽略了那微微惊愕的眼神。
直到手被遏住。
够了。胡风皱眉将头上的手移开。
穆清河自觉失态,忙笑道:风儿不愧是狐族,如此美丽的头发绝非常人可比。今日一看到,不知怎么就被迷住了心神。
胡风偏过头冷哼:堂堂男儿,怎能被美丽形容。
此言差矣。世人常言美男子,便是如此。
胡风深知自己绝非美男,但看到穆清河带着光彩的黑眸还是被迷住了心神。他轻咳两声,以示尴尬。
直至日落时分,胡风仿佛才从穆清河的温柔中醒来。离别之时,他抱拳道:穆将军再会。
穆清河笑着扒开他抱拳的双手:你我早已是生死之交,叫我清河便是。
胡风不语,翻身上马。
一路上,他的脑海里翻滚的只是:穆清河清河
第2章第二章
日子已由夏入秋,叶子染上棕黄,渲出萧瑟。
将军府里。
我听说近日里你和那瘸子越走越近了?纪世华的语气里满是嘲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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