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这位怎么看都不像是军汉,听说先前还杀了两个鞑子?
“瞅着倒像是个读书人。”
“他能杀得了鞑子?”
“升了小旗,百户大人召见,还能有假?”
“可惜了我那弟兄,砍杀了三个,却伤了腿,不然也能……”
“不过我听说这位还真是读书人,据说还是个童生。”
“啊?那个高福口里还能看过眼的酸丁,莫非就是他?”
“还能有谁?”
说话的兵卒同时沉默了,弓兵高福,出了名的狠人,他说的话肯定差不了。
“说不得这书生真有几分本事。”
孟清和不知自己已经成了百户所前兵卒的谈资,走在百户所内砖石铺成的路上,心中仍有些忐忑,不停回想着之前打探来的消息。
百户大人姓沈名瑄,出身燕山护卫,父亲是洪武帝的义子,曾在北征沙漠中立下战功。
之前战场上那个所向披靡,劈人如砍瓜切菜一般的杀神就是这位,也是继马总旗之后又一个救了自己命的人。
顶头上司的顶头上司,加上救命恩人。
孟清和暗自苦笑,到边塞不过短短几日就经历了这么多的事,他都不晓得该感叹命运之神厚爱自己,还是看自己极端不顺眼。
心思千回百转,面上不露分毫。行进中途遇上一个身形壮魁的虬髯大汉,眉眼间竟有几分熟悉。
认出此人是个总旗,孟清和立刻上前行礼,“标下见过总旗。”
“你姓孟?”
“是!”
“之前杀了两个鞑子?现在任着小旗?”
“是!”
“好!”大汉突然一拍孟清和的肩膀,“我姓马,之前在城外战死的马彪是我本家兄长。”
孟清和抬头,面上露出一丝惊讶,难怪瞧着有些熟悉。
马氏一族都是军户,马总旗战死,身后留下三个儿子,最大不过十一,总旗一职虽是世袭,却也没有让一个娃娃出任的道理。
马常是族中余丁,自然可以顶上。只是明初边塞卫所不比他处,这位新的马总旗若想降服手下一干弟兄,怕是要多少费些功夫。
人情是一回事,常年在塞北拼杀的边军,更看重的还是本事。
这也是孟清和看似风一吹就跑,却能让赵福等人高看他一眼的原因。
他身上的狠劲,对了这些厮杀汉的胃口。
马常如此“礼遇”孟清和,若非别有所图,孟十二郎敢把脑袋摘下来当球踢。
不过,孟清和眼珠子转了转,这种示好未必是坏事。既然马常袭了马彪的总旗一职,将来就是自己的上司,朝堂有江湖,军中也有。甭管他是不是能真正的站稳脚跟,上下摆在那里,看着顺眼总比被当成眼中钉的好。
有了新任马总旗的客串,孟清和总算不再如先前那么紧张。
站在正堂门前,习惯性的整了整身上的袢袄,掸了掸衣袖,通报之后,迈步走进室内。
从外面看,百户所并无出奇,同城内的其他建筑一样,黄土墙,木门窗,窗栏上的图样已经泛旧,门梢上雕刻的生肖图倒是有些惹眼。
孟清和不敢多看,见堂中高坐着一个身着蓝色常服的身影,心知这就是今天要见的正主,单膝点地,大声说道:“标下见过沈百户!”
或许是为了壮壮胆子,孟清和刻意提高了声音,不想话说完,椅子上那位却迟迟没有开口,只是单手点着椅子扶手,另一只手举着一本书,书的封面上,正写着《春秋》两个大字。
孟清和心里开始打鼓,唾骂万恶的旧社会,这位不开口不出声,他就得继续跪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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