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兵不就是在攻城中使用的吗,怎么就不能冒风险了?”之前的那个千户一拍桌子道,“以后要攻城的地方多得是,难道还要各个留在营里躲着不成?”
炮兵指挥见火烧到自己身上了,忙以目视张忠。他倒不是爱惜自己的生命,但是就像是之前那个参谋说的,在这种小小的县城前折损,实在是有些浪费。须知,后面还有一个货真价实的府城需要拿下,那才是他们炮兵真正发挥威力的地方。
“行了,多大点事值得挣起来。”张忠听完了,摆摆手道,“现在攻城不时兴云梯了,伤亡太大。不仅仅是炮兵,咱们手下的每一个兵士都很金贵。”
顿了顿,又道:“轰掉大门是个不错的主意,想想怎么执行,出个具体的方案来,以后也用得上。”
“不若选个人,带上炸药包,把大门给炸了。”还是之前的那个参谋,看来他本来心中就有想法,指着临时做出来的简陋沙盘上城门的位置说,“这里有个小小的沟渠,大约是废弃的护城河,正好是天然的掩体。点燃引信之后直接滚进去,不会有性命之危。”
张忠点点头,道:“法子不错,但是上头城墙上有人弓箭齐备,让他怎么穿过去?”要是黄仲在的话,他也就没有这样的烦恼了,他们干这个是专业的。
那参谋就嘿嘿一笑道:“夜袭啊,上头那么远,给他换上那一身墨绿色的制服,保管走到眼前了都认不出来。”他说的墨绿色制服就是后世的那种迷彩服,这一套衣服黄仲的部队是常备制服,但是步卒不常用,这个参谋是林瑜庄子上的出身,因为喜欢这个就自己收藏了一套。
“这个行。”张忠一点头,道,“好些人到了晚上就是睁眼的瞎子,不过,既然夜袭了,那就干脆玩一把大的。”
听懂了他意思的众人不由得心领神会地相视坏笑起来。
是夜,满以为外面的贼军一点都没有准备攻城器械,暂时没有攻城动向的参将放心地回了自己的府邸睡觉。谁料半夜一声巨大的炸响,将他从床榻上吓得一下子坐了起来。
他脑子里一片空白,半晌才找到了自己的身子,赶紧起身穿衣,一边高声喊道:“来人,快来人。”
半晌,跟着仆役一同滚进来的是衣衫不整的千户,他仓皇地看着参将大人,道:“反贼攻城了,不是,反贼已经打进来了!”
“什么?”那参加衣服穿了一半,闻言差点没扯下自己的袖子,“他们夜袭!”
但是,这怎么可能呢!
并不是说古时候的所有兵士都是睁眼的瞎子,应该来说,在靠海吃海的地方,鱼类丰富,患有夜盲症的比例要比内陆小不少。真正限制了夜袭的可能的,军队指挥不便。若是小股人马夜袭的话,机动性比较高,也就更加便宜。这也是参将能够安心睡觉的原因,就算夜袭,人数不够的话根本不顶用。
但是,从来报信的千户脸上惊慌的神色来看,这根本不是什么小股人马夜袭。
因为限制了其他军队的这个原因对林瑜来说,并不成立。远在三国之时,曹操和孙策就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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