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唤他。
“去把那个女人给抢回来……记住把碗给我洗干净。”乔帮主穿上外套,头也不回地走了。
回过神来,我不由得竖起大拇指。
乔帮主,果然是男人中的男人,我就知道,你的屁股不是白翘的!
收拾完碗筷后,我回到了自己的家。
不得不夸赞一句,小乞丐也是在是聪明伶俐,自从上次我教了他怎么做家务之后,这间屋子就瓦亮瓦亮的,比我在家时还干净。
不过可能我的威胁也起了一定的作用。
我说的是:“如果我回来看见屋子有一点脏乱,就马上将你的脑袋给塞进马桶中……而且,还是我刚上完没冲过的马桶!”
记得当时我话音刚落,小乞丐的身子就抖了三抖。
不经吓的孩子。
我用苛刻的眼光,四下打量着,时不时伸手,摸了摸椅子,确实是一点灰尘也没有。
于是,我满意了,掏出皮包,咬咬牙,拿出一张人民币,递给小乞丐,道:“这些天你辛苦了,拿去买点东西吃吃。”
小乞丐没有接过,只是盯着我手上的钱,眉毛扬了扬。
看来是嫌少,我的心开始淌血,但还是继续咬咬牙,再掏出一张,递给他。
可小乞丐还是没有接。
我蹙眉,开始教训他:“你怎么能这么不知足?你以为大人一天上班挣些钱很容易吗?”
小乞丐下颚紧了紧,他深深吸口气,那双眼睛,冒着璀璨的隐隐的怒火:“两张一块的能买什么?”
“买两根棒棒糖,绝对能吃一上午。”我对此深有体会。
小乞丐用掀起的眼神看了我一眼,然后从柜子上拿出一个银色的东西,递给我,道:“这是我昨天在屋子里捡到的,你看下,是不是你的。”
我接过。
那是一枚银戒,流光在上面静谧地淌过。
并不贵重,刚刚能套进我的无名指。
它,曾经是属于我的。
那是我十九岁生日时,温抚寞送给我的,他说,以后会买枚真正的钻戒,真正地娶我过门。
可是我们的关系没能等到那一天,就完结了。
当初分手时,我以为自己已经把所有的东西,都还给了温抚寞。
但是回家后,才发现,还有个漏网之鱼。
它安静地躺在我的床头柜上。
当时,我拿起它,倏地扔出了窗外。
它在空中,划出条银色的线,然后落在草丛中。
接着,在阳光下,它静谧地哽咽着。
我不晓得自己是怎么想的,但是我下了楼,我将它捡了回来。
我一直将它锁着。
“昨天,我想你柜子后一定很脏,就推开,想打扫一下,结果就发现这个指环,我想应该是你不小心掉在后面的,就收了起来。”小乞丐道。
他说得没错。
在搬到这间屋子后,有一次喝醉了,我将它翻了出来,向着天花板上一扔。
一道充满力量的碰撞后,它就这么消失了。
那次酒醒之后,我没有再去寻找它。
可我知道,它一直都在这间屋子里。
“我去超市买东西了。”小乞丐似乎这么说道。
但是我没怎么在意了。
我将指环拿到窗前,对着阳光,看着。
指环内侧,刻着三个字。
寞爱色。
温抚寞爱寒食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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