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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老实说经此一役,在被黎唯哲坑得如此凄惨以後,接下来庄景玉一边吃一边都忍不住在心里面嘀咕怀疑,黎唯哲该不会也在饭菜里边儿,做了什麽手脚吧?

尤其这些菜,基本上,全都是庄景玉喜欢吃的。至少没有他讨厌吃的。

於是庄景玉非常纳闷黎唯哲究竟是怎麽知道自己的喜好口味的。就在快吃完的时候他终於实在是憋不住了,将此弱弱问了出口,结果却直接被黎唯哲的一记白眼给生生堵了回来,并且还捎带了凉凉的一句:“你失忆症啊?上次不是你亲口跟我讲的吗?”

庄景玉被黎唯哲的这一番话给弄愣了足足有五秒锺。後来他逐渐反应过来,黎唯哲说的应该是上一次,自己在这里“请”他吃饭的时候,他接连不断地问自己到底会做什麽菜,自己所给的回答。

其实那时候黎唯哲问的是你“会做”什麽,而并非你“喜欢“什麽,不过人在那种情况之下所脱口而出的菜名,按照心理学的潜意识来讲,大概你所“会做”的,应该也就是你所“喜欢”的了吧。否则他会做的菜有那麽那麽多,为什麽当时偏偏,就只说出了那几个来呢?

唯一令庄景玉不曾想到的是,黎唯哲竟难得会有心到了这种程度:记得自己当时报出口的菜名还挺多的,结果现在看来,黎唯哲居然差不多是,全部,都记住了。

庄景玉顿时有一种被温暖紧紧包裹的感觉。仿佛整个人都浸泡在,正散发著腾腾热气的,幽谷温泉之中。这时候如果还讲什麽,好像有一股暖流淙淙流进我的心房──这种和小学生作文相比起来只差不好的幼稚句子,那也未免显得有些太青涩,太没诚意,也太……微不足道了。

因为那完全不足以形容出庄景玉此时此刻的内心感受来。对於现在的他来讲,心脏早已经不止是,只有一股暖流注入那麽简单;而是它本身,已然变成了一块,正在熊熊燃烧的硫磺。

而就在那些烟气迷雾的深处,却还隐隐潜藏著他,最不愿意为人所知的,绝地风光。

他甚至连手指脚趾以及头发丝都被滚烫烧痛得颤抖起来。即便坐著脚尖也忍不住往里内八字得厉害,手心黏糊糊得好像下了一场大雪那般,积冻融化,湿漉漉的掌面一马平川,捧不起留不住,那一只冰凉欲滑的瓷碗。

“为、为……什麽?”眼看著瓷碗就快要从手掌心滚落出去的那一瞬间,庄景玉却好像突然回过神来了那般,立马倒勾起指尖牢牢扣住了碗底,用力得,竟然连一向苍白透明的指甲壳,都被一点一点,染上了晶莹浅粉的淡淡血色,“为什麽……会记得?”

想了想,却觉得好像还是有些不对。於是庄景玉抿抿嘴舔舔唇尖,而从那一点缓缓向两边蔓延开去的血红颜色,比起指甲壳来说,可不知是增添了多少倍的明亮鲜豔。

“不……不。是为什麽,要……要记得?”

为什麽,要记得。

庄景玉如是问黎唯哲。然而他真正想问的问题,其实,还有很多,很多。

比如你为什麽要不断送东西给我?比如你为什麽要特意记得我喜欢吃的东西?比如你为什麽要专程帮我过生日?比如你为什麽要如此关心我的生活?

…………

好多好多的为什麽。这麽多这麽多,全部,都是庄景玉藏在心底,一句句无处排泄,难以启齿,於是终至於声嘶力竭的,凄凉呐喊声。它们已经在那儿折磨了庄景玉很久很久,大概也是百般期待望穿秋水,能够在一个合适恰当的机会喷涌而出,然後将它们这个所谓的,既胆怯又软弱的无能主人,万箭穿骨,撕心裂肺。

没错,身心在被烧过烫过以後,剩下所体会到的全部感觉,便只是苦,便只有疼。

庄景玉紧紧咬碎了一口白牙,暗想,黎唯哲一定是想象不到自己现在究竟有多紧张,多难过,否则就算他对自己,没有自己所臆测的,那种异想悄悄在房间的半空织就铺成,可是他们身在其中,却并未察觉到任何压抑束缚的牢笼。

温柔如水,包容流淌,但并不,让人受伤。

庄景玉从未想过,原来黎唯哲喜欢的音乐,竟然,会是这样的。

这时候黎唯哲终於将下巴从庄景玉的头顶缓缓移了下来,再次深深望进庄景玉那一双写满难以置信的眼睛,忍不住伸手刮了刮他略呈浅粉色的小小鼻尖,眉梢一扬,笑了:“觉得很奇怪,对吧?”他说得倒很有几分自嘲的味道,“呵呵,其实当我第一次发现,自己最喜欢的曲子,竟然是这一首的时候,我也吃惊了很久。”

“那时候供我选择的,无论是歌还是曲,都还有很多很多。但是偏偏这一首,我循环播放了整整一个月。”

“最神奇的是我g"/本对此毫无感觉。到最後,居然还是我的朋友们受不了了,实在听不下去了,才开口跟我讲说,这首曲子你已经听了整整一个月了……就凭你那喜新厌旧的x"/子,难道还没有听腻吗?”

“当时他们都很震惊。”

“但其实最震惊的人,是我。”

“一来是因为觉得那一个月,好像做梦一般地就过去了。我好像什麽都没干,整整一个月,似乎就只听了那一首曲子似的……而且,不瞒你说,其实,我都还没有听够。”

“二来便是因为,虽然我终於确信了这首曲子,已经成功荣登上我黎唯哲最喜欢的排名宝座……但同时我也很疑惑,为什麽我最喜欢的,竟然会是它呢?”

他顿了顿。连带著庄景玉的心也跟随著一起,暂时停了停。

“……毕竟曾经有过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以为对於音乐,我会喜欢的类型,应该是像朋克摇滚,或者重金属那样子的。那种嘶吼的,发泄的,疯狂的,激烈的……”

“呵呵,看你点头了。你也是这样觉得的,对不对,嗯?”

呃……庄景玉一时惊愣脸红。咦?他刚刚点……点头了吗?……其实庄景玉不知道。不过他倒是承认黎唯哲的讲话艺术很高,他的确是听得入了迷,因此无意识中点了点头,也不一定。当然,这只不过是黎唯哲在骗他──这种可能是不是没有,也未可知。

黎唯哲宠溺地捏捏庄景玉的脸,继续说下去:

“嗯,的确如此。那时候我也以为,自己会喜欢的音乐,应该是那样子的。”

“应该是,和林烟一样的。”

庄景玉未曾料到,有生之年,自己竟再会从黎唯哲的口中,听见林烟,这个名字。

他霎时僵住呆愣了片刻,不过很快,就回过了神来。

然而就在那一瞬间,从心底隐隐划过的一簇,难以捕捉的气闷……究竟,是什麽呢?

当然他此刻没工夫去在意这些。但是庄景玉倒确实不奇怪,林烟最喜欢的音乐,原来,会是这个样子的。

因为在他眼中,林烟。

“只是差一点,我就要喜欢上林烟。”

随即低低一笑,声音有若一句,劫後余生的叹息。

“幸好……是差一点呢。”

或许是因为这样一个宽厚温暖的怀抱令庄景玉恍惚醉倒了。他不知怎麽脸皮居然就变得那麽那麽厚,尽管神色迷茫但却脱口而出,无比清醒地问了句:

“你害怕……会错过我吗?”

黎唯哲的回应是用力抱紧他:

“我害怕会错过你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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