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甚至连自己一人的都付不起,在要进星巴克大门时,转身就走了。
倒是其他几个大男生均愣在了门口,仿佛刚刚那声“我没钱”是幻听。
之后彻底没人与他一起。
半天训练下来,样子有多狼狈,明雁知道。如今八月,外面十分炎热,练功房里他却又不想待,他拿着盒饭和一瓶矿泉水走到走廊尽头,推开门,走进楼道,直接坐在地上,这是他三天前发现的好地方。偏僻,从来没人来,又凉快。
这两年多,骨子里的确有东西没变,但是相比起来,还是变了的东西多。
比如此刻他饿得根本就忘了从前自己所谓的饭桌礼仪,他早已忘记了从前的自己。因为墙壁十分凉爽,他整个身子贴在墙壁上,长腿大开,埋头狼吞虎咽,就连从前从来不吃的花菜也眼睛不眨地全部吞下去。其实电视台提供的盒饭味道不错,最起码对如今的明雁而言,已是美味,比他这两年吃的好多了,可对其他人就不是了。
每次那些盒饭基本没人吃,明雁发现后,都是拿两份。自然因为这点,那些男孩子更加不愿和明雁一道。他本就是在长身体的阶段,前两年常常吃不饱,如今敞开了怀吃,吃完一份,他才觉得自己好受些,拆另一份,先扒了口米饭,夹起狮子头就要往嘴里送时,他听到了脚步声,很安静的脚步声。
他本来在咀嚼的嘴停了下来,嘴巴甚至鼓着,嘴角边都是酱汁,身上的白色T恤皱巴巴的。脚步声越来越近。
小时候,明雁听妈妈讲过,从脚步声就可以辨出一个人的性格。这样安静又不急不缓的脚步声,明雁几乎立刻能想到是什么样的性格。
他忘记了他右手的筷子上还插着狮子头,他只是不自觉地凝神听着脚步声,很快又有一个脚步声加入,这个脚步声轻快了很多,一听就是女孩。
他对面是一扇窗户,正午的阳光正好从窗户溜进来。恰好是在那道阳光下,他看到了首先出现的影子,然后他看到了染上微光的黑发,最后那个影子的主人拐弯走上了这层台阶,也看到了他。
他却还是忘记了他右手筷子上的狮子头。依然长腿打开,靠在墙壁上,因为阳光的存在,微微眯着眼仰头看着眼前的人。
这个角度看过去,他十分高大。
其实只一眼,明雁就认出他是谁了。
全国闻名的,闻名到你会觉得用影帝来称呼他太俗,但想来想去却找不到任何一个合适的能够形容他的词语的人——宁休。
这个人演第一部电影的时候,他才四岁。他们不是一个时代的人,上学时,明雁身边的女同学们喜欢的明星也不会是他,反而是桑言那些新晋的偶像明星。但这不代表女同学们不认识他,女同学们只是觉得他演的东西太深,她们还不懂。
于明雁而言,其实也是。
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政客、科学家、明星。
明雁不知是看到他太紧张还是如何,最后令自己回神的居然是他的声音。
他开口,问:“你叫明雁?”
就这一声,明雁终于回神,全身冷汗,他不知为何自己会突然满身冷汗,只是突然间觉得自己的手不再是自己,自己的脚不再是自己的,自己的嘴巴与脑袋全部不再是自己的。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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