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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就回自己的书房去,拨了个电话去傅公馆。

☆、第3章

刘淑芬早就听说过唐十一这个人。

刘家在广州算是外来人员,早些年她父亲刘源祥在奉天吃了败仗,带着三千人一直逃到了广州,那时候唐家虽然没有现在的军备,却也已经是广州的龙头。刘源祥想在广州站住脚,就得跟唐家攀上关系。

自古以来,联姻都是攀关系最快的方式。唐家只有一个独子唐十一,那时候还送了去英国念书,短时间里都不可能回来的,于是唐铁跟刘源祥吃了顿饭,刘淑芬就跟傅易远做了夫妻。

其实平心而论傅易远也是个好男人,他讲义气,对刘淑芬就算没有爱情也很重感情,在外头玩女人玩再疯,刘淑芬一发脾气他就立刻甩了外头的女人,乖乖地回来做一阵子二十四孝丈夫,当日刘源祥带过来的三千兵马在他打理之下也有声有色,人数扩充到了五千人,连刘源祥都称赞他年少有为,有他当年的风范。

但这天下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

刘淑芬在车子里小憩了一阵,车子就在一个小别墅前停下了,她伸个懒腰,拿黑纱披风蒙了头脸,才下车走进屋子去。

乌灯黑火的,敢情主动相约的那个人反而迟到了?刘淑芬在玄关处一跺脚,正要摸那开关,就被人捉住手臂拉进了怀里。她小声地惊呼了一下,随即明白过来,娇嗔着捶了那人胸口一下,“作死呢!吓到我了!”

“不吓一吓你,怎么对得起我那满客厅的瓷器玻璃呢?”那人正是唐十一,他低着头在刘淑芬耳边嗅来嗅去,“今天的香水不错,是上月我送你的那瓶?你也太谨慎了,待到现在才用。”

“上月这种香水才刚上架,万菱里只有三瓶,谁买去了一查就知道了,好危险的,这个月就不怕了,一下子来了十瓶,我能要到一瓶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刘淑芬头上还蒙着黑纱,她想把它扯下来,唐十一却隔着纱巾亲吻起她来,新鲜的摩擦感让人兴奋,刘淑芬揽着唐十一的腰,就向客厅的沙发滑过去了。

刘淑芬听闻中的唐十一是个酒色财气的纨绔子弟,于是预想中的他不是年纪轻轻就老气横秋,就是提早发福地油头粉面,再往好处想一下,也是满脸苍白的病拐青年。

然而不是那样的,不是那样的。

刘淑芬撑起身体来,唐十一事后温存了一会就睡着了,又长又密的睫毛一颤一颤的,睡相倒像天真无邪的大孩子一样。

第一次见到唐十一,他也是这样,像个大孩子似的,也的确是个大孩子啊,十九岁,不是个大男孩是什么?

那天是给唐十一接风洗尘的舞会,她作为唐十一的表嫂还从来没有见过这表叔呢,便特意挑了新衣服新鞋子,没想到这小表叔好生大架子,竟然迟到了一个多小时。这场舞会是傅易远搞的,她也算半个女主人,便挨个儿地应酬着那些老爷少爷,饭还没有吃就跳舞跳得她小腿发酸,而更要命的是那新鞋还打脚,她终于挨不住了,赔了笑脸让自己家的一些女朋友帮忙招呼人,才跑到了外头走廊最尽头,弯下腰来看自己的后脚跟。

可怜见的,那一小块皮都被刮起来了,刘淑芬正发愁待会还要受罪,就看见一只纤长白皙的手伸到了跟前,她一抬头,就看见一个穿着笔挺合身的白色西服的年轻男孩,正低头对她笑。

刘淑芬好久没见过人对她笑得这么纯粹了,也就没有把他当做等徒浪子对待。她对他道了谢,却是不去碰那搀扶的手,朗朗跄跄地就要走,那男孩却是上前一步把她扶住了,摊开手掌来,里头有两块红褐色的小东西,像是裁剪成一小片儿的胶布。

“这个东西叫邦迪,你贴住伤口,会好受些。”男孩说着,让她在装饰的花圃边坐下,自己蹲下去,撕开了那叫邦迪的东西,就要脱她的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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