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赌气地想把这书扔到地上踩两脚,随手一拨,却发现书内似有细笔批注。那字形依稀属于父皇,只是……《周官》?此前从未听说过,更不记得曾有阅读过。
我抬头瞅了瞅四周,连忙捧着书走到窗边查看起来。只是那字迹年代久远,不少笔触已经晕染开,我那衰退的、模模糊糊仿佛隔了一层的眼力,亦使得需要将书举得离脸极近,才能辨认出字样来。
父皇密布于《周官》空隙间的批注,并不是什么正经内容,而是描绘了对林震西初遇时忽然萌生的一见钟情、满腔热情的恋慕之意、心猿意马的发烧呓语、志在必得的强横决心。父皇那时大概很是年轻,笔端的情动与激荡扑面而来,简直叫人窒息。
我若有所悟,飞快地翻阅放在《周官》附近的其余诸册起来。果不其然,邻近的几本中,也都有批注的字迹。只是从笔迹来看,又并不全是父皇所书,还有三本是属于另一个人的笔迹记录。我疑惑地随手翻到一页读了几段,忽然如冷水兜头盖脸浇了下来。
另外那一人也如同我父皇那般,在书册间潦草地作了札记。
他在札记中断断续续地讲了一个故事。
故事的主角,是个懂些江湖异术的方士。
因缘际会下,方士与某位出身富贵的公子哥儿成了朋友。初时,他颇喜欢这举手投足间极有世家风范的少年,因为他那朋友无论容貌、品行抑或智谋,均无可挑剔,堪称完美。
只是相处久了后,不知怎地,方士对这朋友腻味起来。
方士出身不佳,水渠里老鼠一般阴暗龌蹉地长大,豺狼撕抢腐肉一般夺权上位,虽然对品行无暇之人怀有天然的仰望,但骨子里更喜欢旁观陷入绝境之人无助狼狈的挣扎。
他想看朋友绝望挣扎的样子。他十分地,迫切地,急不可待地想知道那是怎样一番情景。可惜他那朋友出身高贵,家财雄厚,世间奇珍异宝唾手可得,美姬俊男趋之若鹜,名士才子攀附不及,从头到脚无懈可击,叫他一直未能如愿。
这一日入夜,那朋友逃出家门,与方士在京城最华美最恢宏的酒楼中举杯共饮,忽闻楼底街头一阵喧嚣,原来是林府的小公子打马而过。五花马,千金裘,那林府小公子本就英气逼人,更难得的是马背上,还搂着个粉面低垂的美娇娘,端的是年少风流。
方士见朋友眼底有艳羡一闪而过,忽然心中一动。他曾听闻林震西红粉知己满天下,整日沉湎女色好不快哉。曾有不长眼的小倌贪图林震西出手阔绰,涂脂抹粉地试图巴上去,被林震西一眼看穿,老不耐烦地甩了一耳光。大抵是出身将门的缘故,竟抽掉了那小倌两颗牙齿。
那朋友察觉到方士目不转睛盯在自己身上的视线,冲方士转顾一笑,浅茶色的杏眼笑出弯痕来:“怎么这样看着我?”
方士略作斟酌,道:“只要你想,不过一声令下的事,有什么好羡慕的。”
“噢,我羡慕的又不是他的女人。”那朋友不以为然。
方士依然审慎地研究着自己的朋友。
他的朋友出身高贵,富有天下,在金钱权势上无隙可乘。唯有感情这种不能勉强的事,能让他稍吃苦头,甚至透彻心扉。
但就算他那朋友长得恶形怖状犹如罗刹,须知权利乃最烈性的春药,只要勾一勾手指头,瞬时便成百上千的妙龄女子,迫不及待欲攀上床与之双宿双飞。
更何况,他那朋友,其实生了一张能叫无论男女,皆见之情动的面容。
但是如果……他遇上了一块油盐不进的铁板,那也许……
方士忆起自己手头那能叫人莫名一见钟情的秘术,心里模模糊糊有了个念头。
“你是在羡慕他天生自由?”方士淡笑着举起酒杯,“但那条密道既已修成,宫墙对你已经不是阻碍了。”他故作漫不经心道:“说起来……灯节也快临近了,你似乎并未见过印都的灯市?”
他的朋友眼睛一亮。
到了约定的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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