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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凛一却是暗自松了口气,“主子,既然草莓已经吃完…您、能让我起来了吗?”

洛风又偷了个吻,这才满意的放开了凛一,“我去做饭。”

最近洛风极为注意凛一的饮食,经常做些有营养的东西给他吃,可这几天家里的**猪都吃的差不多,洛风便去地窖里抓了只竹鼠。

这只竹鼠是他年前时便留下来作为储备食粮的,现在已经长的肥肥胖胖,洛风称了下,竟然将近四斤,这竹鼠质鲜嫩,在现代可是低脂肪、低胆固醇、高营养价值的野味上品,在广西还有“一鼠胜三**”的说法,拿来给凛一补身体最好。

洛风将竹鼠抓到厨房,手起刀落,割开竹鼠的喉管放净血水,以免味带有腥味,然后将竹鼠褪去毛,开了膛,掏净内脏。之前洛风将竹鼠拿给林三卖的时候,因为想做皮袄,所以将竹鼠的皮毛留下,只卖了,但实际上竹鼠连皮带一起吃才是真正的美味。洛风今天打算做红烧竹鼠,便将基本处理好的竹鼠放入烧开的热水之中,烫熟后改用文火煲,直到竹鼠的皮变得软烂,可以轻松的用筷子入时,才捞出竹鼠。

待竹鼠稍凉,洛风便取白糖和醋抹在竹鼠皮上,稍稍腌制入味后,起了油锅,将芝麻油烧热,放入竹鼠,炸的皮金黄发亮,便出锅,倒出余油,往锅里加了清水、酱油、小茴香、八角、陈皮,又倒了点桂花酿,煮开之后加入炸好的竹鼠,加盖焖至入味软烂,这才将竹鼠捞出,斩成小块摆在盘中,倒入锅里的汤汁,最后洛风还加了点麻油提香。

这般红烧的竹鼠极为入味,质鲜美,皮香酥软烂入口即化,油而不腻,再加上那若有似无的桂花香,真是让人口齿留香回味无穷,配上白饭更是开胃,就连被箬瞑花折腾的胃口大减的凛一都用了两碗饭,两个小孩和小狐狸吃的更是油光嘴亮,吃完饭,师叔放下碗筷:“晔…风儿的手艺可是越发的好了。”

洛风笑了笑:“做的多了,自然就熟练了。”

——只是在这又缺食材又缺工具的古代山村,这手艺再好,也赚不来银两啊…

下午林千兄弟几人又上门来了,这一次却是扛了两大袋的东西,洛风一看,居然是荸荠。

“这是…”

“过冬前在自家仅剩的小水田里挖的马蹄,只是些不值钱的东西,”林千抹抹头上的汗,“洛爷您缓了我们的租子又给了我们种子,我们兄弟三人都感激您,这两袋我们也吃不完,就拿来给您尝尝鲜,这东西,丑是丑了点,可吃起来还算香甜,只是天气一热就不好保存,您家里人多,做菜吃也不错。”

洛风谢过林千兄弟,送走了他们后,便来查看这两袋荸荠。荸荠因为长得像马蹄,便被人们俗称马蹄,外表看起来黑黑的,削去了皮以后却是雪白多汁,清脆可口,既可以做菜又可以生吃,而洛风最高兴的,是这荸荠磨成粉后,可以做出许多的糕点,这若是能拿到镇上去卖,倒也是个生财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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