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到现在已经有了三十万字,剧情也经历了一些,我本来觉得自己写得很细的,有些地方甚至还有些罗嗦,在主角的塑造上应该也算比较详细了,但我发现貌似还是有些读者没有搞懂这个人。《+乡+村+小+说+网手机阅#读》
首先,因为一个正常人的价值观和固有思维,去做一件事之前往往会率先考虑利益,因此网络小说……嗯,我就说小说这一块,几乎所有小说都是从利益出发的,比如主角做一件事情,如果这件事结束后没有得到利益,那读者就会对此表示质疑,或者在花大价钱买了一个东西后,发现没有实用价值,也会有同样的抱怨和质疑。
所以我想说,这种价值观并不适合用在主角的身上。
本书第一章我就用几个例子反复说明了主角的行为模式,利益这种东西对他而言是可有可无的,他在乎的只是这件事情有趣与否,这件东西喜不喜欢。只要喜欢,只要有趣,其他一切都是次要的。
就说巨人世界的巨人之力,以主角的能力,他完全有可能在30天之内去到艾伦老家地下室找出巨人的秘密,但他没有这么做,因为他不喜欢,所以看都不去看上一眼。
打个比方,如果有一件价值连城的宝物,主角可以不用代价轻松得到,得到后立刻超神,不死不灭,但如果他不喜欢,那他就不会去多关注一秒。而对于他喜欢的,哪怕在所有人眼里它只是一件垃圾,是一坨屎,没有任何实用价值,甚至得到它的代价高到离谱,只要主角喜欢,他就会想办法去得到。
再说那面魔镜吧,没有一点实用价值,虽然只有25生存点,并不贵,可主角还是因为喜欢把它买了下来,而且还是在他严重缺乏生存点的情况下……如果换了一个正常人,这种事情会去做吗?正常人都是恨不得把1生存点瓣成10点来用的。
这就是我所塑造的一个蛇精病主角,他的思维不正常,他的行为模式更不正常,如果你把正常人的价值观套到他的身上,那么,从一开始你就输了。
现实里有着太多的斤斤计较,有着太多的利益关系,不管是我还是你们都已经很累的,所以我写这样一本小说,写这样一个主角,就是为了放下那些利益,来感受一些有趣的东西……为有趣而活,为喜欢而活,这就是我这本书的核心。
当然,我并不否认,之所以这样写也是因为:就算主角偶尔做了脑残的事,只要以他喜欢为理由,我就可以理所当然的反驳那些骂主角脑残的人,从而显出主角并不脑残。
你们说我是不是很机智?
当然,主角是有趣至上者,但身为作者的我还是要去考虑一下利益,至少花大代价去买一坨屎这种剧情是绝对不会出现的,请放心。
但利益放到第二位这也是事实,所以不管是技能也好,装备也罢,亦或是其他的一些一些,我的首要选择条件都得按以下标准来:帅气,华丽,酷毙,高大上,逼格高,能装逼才是最重要的,其他的倒次要了。
所以,如果书友们觉得有什么能够装逼的东西,也可以拿到书评上来说一说,也许一不小心我就采纳了。
最后,明天的更新将从0点改到早上八点,第二更改到傍晚六点,以后到上架之前应该都会在这个时间点。
PS:这可不是因为我要间隔开六个小时来增加点击,只是喜欢这么做而已,真的!不管你们信不信,推荐票不要忘了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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