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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欢回首看去,看着落到天边的夕阳。在那灿烂余晖里,他似乎看到了一个身影在对他挥手告别。

“《Yesterday》。”他说:“我想唱一首披头士的歌。”

即便,没有人愿意相信这一段离奇经历,即便,如今你已经不在我身边。我依旧要留下你来过的证明。

谢谢你,JOHN。

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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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德斯托克音乐节结束后,悼亡者乐队彻底一炮而红。

他们拒绝了来自美国的邀请,与大陆本地的制作公司和厂牌签约。他们被称作是亚洲崛起的新星,也被人视为新世纪摇滚乐中兴的代表之一。

一年后,悼亡者正式赴美,开始为期一年的欧美巡礼。

同年,纽约中央公园墓地。

四个来自东方的面孔,混杂在为数不少的游客之中,为那位传说人物献上鲜花。

【这里埋葬着一个伟人,永远四十岁的摇滚乐手——约翰·列侬】

此时,没有人能预料到,这一行不起眼的四人之后会在欧美掀起怎样铺天盖地的摇滚热潮。当然也没有人知道,在被万人称道的伟大辉煌之外,还有一段不属于约翰,却属于JOHN的小小故事。

次年,悼亡者在全世界首发第一张乐队专辑。

——《声嚣尘上》

作者有话要说:全文完。

这个结局,是动笔时就写好的,阴阳两隔,JOHN不可能永远留在人世,让他安静地睡吧。

(我会说,我最初就是想把当年棋魂虐我的眼泪,再次虐回来报社吗?)

接下来应该会有番外,不过要慢一点,还有最后的完结感言,会在番外结束后送上。

感谢大家这一年半,将近二十个月来的支持!终于正文完结了!

么么哒,番外想要看什么?治愈一点的?

☆、番外:老鬼日记

1980年12月8日

我和妻子结束工作,回家。

洋子一路上还在讨论新唱片的事情,我却有点心不在焉。一整个白天,莫名的恐慌围绕着我。这种焦躁不安,自从67年布莱恩死去之后,就很少再有。但是今天,它又来了。

我俩牵着手回到公寓,就在进门之前,我听到有人大声喊我的名字。

“嘿,列侬!”

有人这么喊,我便回过头去。

在看到那黑洞洞的枪口的一瞬,剧痛便从胸口蔓延开来。胸口的疼痛掩盖过了一切,我踉跄倒地摔进了公寓。

洋子的哭喊,门卫的怒吼,还有路人的惊呼。

这一切都在离我远去。

我感觉到有人抓着我的手劝我坚持下去,但是眼前逐渐模糊的视线带走了他们的声音。渐渐地,什么都听不见。

我死了吗?

XXXX年

我不知自己身在何处,现在又是何时?

刚清醒的那一会,我甚至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

明明站在大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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