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一部好小说应该怎样开头,我也不清楚好小说与坏小说或者不好也不坏的小说之间的界定,但我知道一部在别人眼里认定的好小说一开始就要有吸引眼球的能力,让人欲罢不能。《+乡+村+小+说+网手机阅#读》在信息化网络化社会多元化的今天,小说所负有的使命似乎也已结束,小说就只是小说,是你茶余饭后的一杯香茗或者咖啡,或者你嘴里的一支口香糖,或者让你回味悠长或者让你一口吐掉,你尽可以随心所欲,品味小说也成了现代休闲方式之一。这很好,自由式的写作让我们可以随心所欲得多,可以说我想说的话,用我自己的语言和风格述说,这是我对当今小说的认定。
我是一个记者,这个职业在现在已经算不得伟大和高尚,所以我一直想弄一个小说,这个念头使我夜不成眠寝食难安,我希望我弄的小说能够一炮而红或者一夜间就走红于网络,我希望有惊人的口水或者点击力将我淹没,但我不希望有人对号入座,虽然看起来相当真实,其实一切都只是我在玩弄文字伎俩,所以我再一次郑重地说:这只是一部小说而已,千万不要对号入座,如有雷同实属巧合,我是想靠码字吃饭的。
他们是一群出没于夜色中的人,他们虽然生活在阳光下却喜欢像蝙蝠一样在黄昏来临前出动,寻找他们自己的生活,在广场,在公园,在公厕,在一切看似公开又隐蔽的场所寻找他们的同类,他们的行为乖张,他们的故事另类,他们引起我足够的好奇心。当然,我不是第一个这样做的作者,在我之后也还会有人来继续关注他们。很早以前就有人统计过他们的数量大概在3600——4800万,这个数字本就不准确,而且现在肯定在疯长,因为他们隐秘的身份无从识别,平时他们隐藏在生活和社会的各个位置不显山露水。在阳光下他们和这世上所有的人们一样安祥地呼吸,他们没有像商品一样打上标签,但是,很久远以前就有这样一些男人,“断袖”和“分桃”的故事一直将他们装扮得卑劣、妖冶、神秘,所以他们不得不深藏不露。象一只只不敢现身于阳光下的蝙蝠。他们有各种各样的头衔,“玻璃”,“基佬”,“兔子”,现在已经有了一个通用的名字叫“同志”。“同志”这个一度熟悉并令人肃然起敬的词汇居然成了他们的形象名词,这是没有人预料到的,所以有时候你会觉得,生活真混蛋,真幽默,时不时地会弄些嚎头,象某个令人捧腹的喜剧明星。
所以,现在你基本上弄清了我这篇小说的一些内容,是的,主要内容和一些另类但不主流的人群有关,我用了三年的时间进行采访和接触,为你打开另一扇你不了解的世界,如果你想了解,可以随着我的笔尖走进他们的世界,或许会满足你这颗好奇心。
好了,我已经够哆嗦了,如果你对这篇小说还有些兴趣,那么,点击,跟我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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