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每到夜晚总是亲自照顾自己的小陈,何时请了保姆来代替。
“沈少,你醒了?需要喝水吗?”
“你是谁多久雇来照顾我的。”
“啊?少爷,你忘了?我是刘嫂啊,您雇来照顾您的孩子的啊。”
照顾我的孩子?他可不知道他这个打了几十年的光棍的人,什幺时候冒出来个孩子了。
“噢,对不起,是我说错话了,不是您的孩子,是您的宠物。”刘嫂看见沈承毅的眼眸越发深沉,该死,怎幺忘了,在沈家沈承毅从不承认那是自己的孩子呢,只当作宠物呢。
虽然对沈承毅只管播种不管养的做法非常嗤之以鼻,但是为了这份高薪工作,为了那个可怜的孩子也忍了。反正那孩子做沈家的宠物也比扔在街上要饭强。
什幺少爷,孩子,宠物的,沈承毅听着眼前这位大婶越来越离谱的回到,再次细细打量了周遭的环境,发现有所同也有所不同,特别是那盏比往日鲜亮几分的古典摆钟,更是察觉到了一股陌生的味道。
“你把窗户给我打开,再把我的手机给我看看。”沈承毅强压着的疑惑与惊骇,面对眼前这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沈承毅没有太多顾虑,不过他也不想让人发现他的异样。
刘嫂有些颤抖的将沈承毅的手机递过去,生怕将手里的手机给摔着,足以看出这手机在她眼里的珍贵,可是这般手机在沈承毅眼里却不过是早已淘汰多时的机子。
翻开手机显示时间的那一刹那,200x年,沈承毅心里最后的一丝侥幸落空。
“刘嫂,你把饭放着吧,你先回去,我想再休息一会。”
保姆走了,沈承毅却没有像自己说的那样休息,而是迅速的打开了电视收看新闻,并叫了他的主治医生,了解病况,想尽一切办法搜索信息。
几天下来,沈承毅外表上看上去虽然没有太多的变化,但是只有他知道自己内心是怎样的惊涛骇浪。
当一条条事实摆在眼前,无一不告诉着自己重生到了十几年前,沈承毅觉得老天真是给他开了一个莫大的玩笑,明明是将死之人,一夜之间回到最青春年少的时候,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得到的惊喜。
从小身体羸弱的他从没奢望过自己能长命百岁,得了重病之后的更没指望能活多久,看多了被病痛折磨与死神做垂死挣扎的病人,他选择拒绝化疗,只愿意做保守治疗,即使沈承毅死得时候也是极其优雅的,他这人从来都是通透的,只希望自己活着的时候少受一点罪,死的时候还有一丝尊严。
只是每每想起自己拼搏了一生的事业,甚至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到头来一闭眼,全化作虚无。
睡在空旷的病房,沈承毅仔细思考着自己突然逝去,会有哪些后果影响,却发现除了小陈,可能再没人可以挂念自己,真是可悲,他想果然人类最重要的朋友是健康,当失去的时候才知道珍惜,上天这是听了他的忏悔吗。
这具身子的原主人与他同名同姓,同年同月同日生,并且他们的时代也是相同的,并不是架空的世界,但他俩却是完全不相同的两人。
如今这主才二十岁,与他素来苍白无朝气的脸庞不同,这身子似乎得天独厚,虽然腿受了伤,大脑还有轻微脑震荡,但是以这几日来极快的康复速度,无不彰显着这具身体极强的生命力,可比他那个千疮百孔的身子好太多。外貌与他原来的想比有七分像,去掉那几分苍白,多了几分硬朗,英俊了很多,似乎把他上辈子身上所有的缺陷都填补了一般,就连平日里对外貌不甚在意的他,也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并且这身子个头也不小,骨骼也很开阔,看得出来底子不错,只是有些偏瘦,若是日后多加锻炼,这样的身架子配上结实的肌肉一定是具令人羡慕的完美身材。
只是,这主外在有多完美,内在就有多缺陷,俗话说金玉在外,败絮其中,用这话形容原主绝对是恰当不过了。沈承毅还未来得及欣喜自己拥有了个年轻、健康身体,便发现原主给他留下的烂摊子可一件比一件多。
首先原主是个不折不扣的纨绔,仗着自己家中福泽深厚,与一众狐朋狗友整日享乐,15岁就和20岁大给自己做家教的女大学生搞出了个孩子,这还不是他荒唐的终点,而是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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