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9章以血立威
半个小时过去,胡忧一动不动,不言不语。乡村小说网目光一一打量着眼前这些奴兵。军帐里的情况,他没有看到。不过他知道,有些人,压根就没有出来。
就在奴兵们都懒得去猜这个奇怪的督将要干什么的时候。胡忧终于有了进一步的动作。
“集合”
简单的两个字,声音比之前的那一次,要高了几度。神经比较敏感的士兵,隐隐能听到一丝淡淡的杀气。
胡忧二次叫集合,有聪明的奴兵,已经察觉到这里边有事了。赶紧的跑到胡忧的面前站好。当然,无论是什么地方,都有刺头,就是有人愣装没听见,连动都没动。而且这样的人,还不在少数。
这一次,胡忧又是等了十分钟。情况比上次好了一些,来了大约小两千人。还有近一千人,没有动作。躺着坐着的都有,之前怎样还是怎么样。
胡忧平静的走下石头,向那些依然没有集合的奴兵走过去。第一个目标,他早就已经先好了。
那个靠墙而坐的大汉,他从胡忧走出军帐的第一秒,目光就一直看着胡忧,但是胡忧的两次叫集合,他都没有理会。胡忧从他的眼睛里,可以看到一种蔑视的眼神。那人的身边,还跟着百来个和他同样的行动的奴兵。不问可知,他是那群人的小头子。
哈里森,在这里算得上是老资格了。他是奴营里,军龄最长的人。因酒醉杀死上级长官,被充入奴营,已经有七年了。在正常情况下,下级杀死上级,一般都是直接处以极刑。他之所以留得一条生路,是因为他身上的军功很多,士兵的受戴和一个城守的求情,才免于死罪,发配奴营。
别的奴兵,在奴营八年,就可以获得赦免,但是哈里森不行。他是奴营成立以来,暴风雪军团之中,唯一一个终身发配奴营的人。除非身死,不然他没有可能离开奴营。
哈里森冷漠的观察着这个新来的督将,胡忧给他的第一感觉是很年轻。虽然胡忧很努力的做出很老成的样子,但是哈里森还是一眼就看出了这个督将,还不到二十岁。
二十岁的督将,虽然少,哈里森还是见过几个的。之前见到的那几个,无一例外的,都是高官之后。靠着娘老子的身份打点,用不了几年,就升到高位。很多年以前,哈里森自己,也拥有着这样的一条坦途之路,如果没有怒杀那个偏将的话。
哈里森本能的轻视这个年经的督将,不过很快,哈里森发现这个年经的督将,和他想像的不一样。因为哈里森从他的眼里,没有看到那种理因出现的轻浮之眼,反而看到了一份不应该属于他这个年龄的沉稳。于是,哈里森对这个年经的督将,奴营的新统领,产生的兴趣。他决定给他制造一些麻烦。
朱大能看胡忧走向哈里森,心中猛的一紧。他被扔入奴营已经有一个多月了。在这个新的奴营没有组建之前,他与哈里森同在一个师团下属奴营里,对哈里森有一些的了解。知道这个人很强悍。而且是有勇有谋的那种。在浪天的几次大型攻城战中,朱大能亲眼看到,这个哈里森和他的身边的那些奴兵,被顶在最前面,冒着箭雨往上冲,伤亡却比跟在他们身后的其他部队要小很多。
朱大能知道,那可不是简单的运气好就可以解释的,那是在血与火中,用生命换回来的经验。他们知道,应该怎么样在战场上生存下来。那不是普通士兵都可以做到的。
别的不用多说,只凭这个哈里森在奴营里生存的七年,就很能说明问题。那个人很强,这是朱大能给哈里森的评论。
朱大能知道,现在阻止胡忧,那肯定是不行的。他知道胡忧想要干什么。整个奴营的人也都知道。如果胡忧此时一但停下来,那么今后他在奴营的统御力,将会大大的降低。这里与其实的部队不一样,如果只是想要奴营打打仗,那么并不需要收服他们,甚至不需要管他们。只要打仗的时候,让他们往前冲就可以的。反正死了还会有新的补充进来。
朱大能是聪明人,他跟在胡忧身边这么久,怎么会看不出胡忧心里真正想要什么。胡忧是一个想要成大事的人。他决不只是希望这些奴兵和玩偶一样,他想要收服这些人,为己所用。
这一点,朱大能十分同意胡忧的想法,他现在生在奴营里,比任何人都更明白,奴营的战力和作用。可是要收服奴营,并不是这么容易的事。至少他朱大能没有想到一个很好的办法。
朱大能不能阻止胡忧,但也绝不容胡忧有任何的损伤。他紧了紧手中的柴刀,跟在了胡忧的身后。哪怕胡忧此时要面对的是哈里森,哪怕哈里森很强悍。
胡忧和朱大能一步步的靠近哈里森。此时奴营里,大部分的视线,都跟在他俩的身上。他们眼里闪过兴奋的光芒,督将对抗哈里森,这事有看头。
胡忧在哈里森前面大约两米处的地方,停下了脚步。两眼平静的看着哈里森,缓缓的开口道:“我说集合。”
哈里森正了正身子,嘴角牵出了一丝笑意道:“我听到的。”
胡忧声音转冷道:“听到了,为什么不去。”
哈里森掏了掏耳朵,道:“因为我不想。”
胡忧没有再说话,猛的踏前一步,居高临下,右手寒光一闪,力劈而下,直取哈里森的面门。
哈里森没想到胡忧全直接动手,不过他反应极快,手中柴刀横架而上。
没有半点声音,哈里森手中的柴刀一分为二,脸上同时划出一条长长的血痕。血痕鲜血迸射,皮肉翻卷,相当恐怖。
朱大能连同所有的奴兵,全都瞪大了眼睛。谁也没有看清楚,胡忧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奴兵还好一些,以为胡忧本身就那样强悍。可是朱大能算是最了解胡忧的人,他想不明白,胡忧的武力,什么时候已经达到了这种程度。
胡忧没有理会众人的反应,反身往回走。哈里森身边的一个奴兵,受此刺激,突然抓起镰刀,猛扑向胡忧。
那个奴兵速度非常快,而且很突然,眼看镰刀就要劈中胡忧的脑袋。此时无论是发愣的哈里森,还是朱大能,都已经没在办法阻止那个奴兵的行为。
眼看着胡忧就要死于镰刀之下,就在这千钧一发之即,只见胡忧右手寒光再闪,那奴兵全身一顿,一条长长的血横,从脑袋直划夸间,瞬间分成整齐的两半,血肉肠肚,流了一地。
整个过程之中,胡忧连头都没有回过,像是后脑长着眼睛一样。
“谋杀长官者死。”
冷冷的六个字,从胡忧的嘴里吐出,震慑全场。
奴营的士兵,没少见血腥的场面。可是他们从来没有像这一刻那样,感到恐惧。那种打从脚底板升起的恐惧,让他们本能的打颤。连看胡忧的眼睛都不一样了。
胡忧像是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一样,再次站在石块之上,目光环视全场,冷声道:
“集合”
这一次的声音比前两次都要小,可是效果却出奇的好。就连几个重伤的奴兵,都被同伴架到在胡忧的面上,自动的列队。
朱大能回到胡忧的身后站着,整个人如梦游一般。他从来没有想过,半年前跟本打不过他的胡忧,居然可以如此轻松的打败哈里森,并活劈一个武力不弱的奴兵。
在众人的眼里,这一切,胡忧似乎做得很轻松。事实上他们并不知道,这已经是胡忧的极限了。如果没有血斧,他跟本不可能做到这点。
两斧,这是胡忧现在能使出的最大力量。胡忧还是两天之前,才刚刚能使出第二斧的。这第二斧使出之后,胡忧已经被抽空了全部的力量,此时谁要是推胡忧一把,胡忧马上就倒在地上。
胡忧之所以能得到这样的成果,全完是智慧和血斧运用的完美结合。第一斧,胡忧占的是居高临下,出其不意之利。胡忧是算准了哈里森用的反应,所以全力而下,断刀伤人,做得极其完美。要论真正实战,现在的胡忧,还不是哈里森的对手。
第二斧,胡忧是转身之前,就已经看到了那个奴兵的动作。他在转身的瞬间,已经同时劈出了血斧。那奴兵扑上来虽快,实际上是他自己撞在胡忧的血斧之上的。只不过众人的目光,大多集中在那个奴兵身上,并没有注意这一点。这是非常精准的计算,胡忧这辈子读书不多,这算是他此生做得最完美的一道习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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