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忧把铁丝折成两半,把其中的一段,顶在锁芯里,道:“你拿着这个,千万别动。我说开始,你就按前后前的方法,捅三次,知道了吗。动作要跟我同步”
旋日犹豫道:“我能不能先试试?”
胡忧摇头道:“没有时间了,边学边来,反正错了不会有什么问题。”
旋日这才放下心来,她从来没有弄过这种东西,她以为只有一次机会,怕一但出错,就不行了。”
胡忧再确认了一次铁丝顶的位置,问道:“可以了吗,注意,一,二,三,开始。前后前”
“不行,再来一次。”
“再来。”
一连十一次,‘咔’的一声,这该死的锁终于跳开了。胡忧长长的松了口气,旋日眼泪都快下来了。就这么短短的时间,已经有七个士兵,为帮保护他们,死在了敌人的刀下。再开不了,旋日怕自己会疯掉。
“团长,城口打开了”
哲别一下站了起来:“兄弟们,少帅已经成功了。接下来的,看我们了”
哗
四千内卫团的战士,已经在这里趴了近十个小时,此时终于得到命令,像出了闸的猛虎一样,扑向那已经被推开的东门。
“杀”
四千把五连弩,像四千把手枪,四千把马刀,如那天降的神兵,摧枯拉朽,一往无前。
四千把连弩,二万支弩箭,哦,我的天,胜负再无悬念了
一个小时之后,洞拱城内,有组织的抵抗,已经基本肃清,还有一个顽固份子,死不悔改,还正反抗。不过他们已经勾不成什么威胁了,另外四千装孙子吸引眼球的士兵,也开进了洞拱城。
这四千没有参与战斗,却弄得比参加战斗的人还惨的家伙,进城之后,就像恶狼一样,往往十几个,几十个人向一个顽固份子扑过去。吓得人家丢掉手里的武器,就跪了地。被杀不要紧,他们怕被这些红着眼睛的家伙给生吃了啊
又过了半个小时,洞拱城里,再无一反抗之人,十一个半小时,胡忧拿出洞拱城,把烈火军最大的据点给端了。
此时,天已经亮了,阳光再一次光临大地,带来了光和热。
街道上还是那么的冷清,空空荡荡的,除了死尸之外,就只要成队走地了不死鸟士兵。家家户户屋门紧闭,居民们都不敢出门,经历了太多战乱的他们,还弄不清楚,现在是谁成为了他们的新统制者。
城头变换大王旗,这是他们内心时最真实的写照,他们都已经有些麻木了。
胡忧对手下的军队,有非常严格的纪律。他可以允许士兵在敌人的尸体上找钱,不但他不允许有任何的士兵欺负城民,无论是在浪天还是在任何的地方,谁敢欺负老百姓,抢老百姓的东西,抓到证实,真是一个死。没有任何的情面可讲。
曾经有一个偏将,自视立了大攻,喝了两口酒,就冲进百姓的家里,想强干民女,胡忧二话不说,就把他的脑袋,挂在了城头上。
正是因为有这样的纪律,所以没有任何的士兵敢乱来。哪怕他们从破掉的屋门,看到里面有光着身子的女人,他们也不敢跑进去。
没有骚扰平民的举动,这样百姓微微的放下了心,他们隐隐的觉得,这支部队和之前的任何一支部队,都不太一样。
有胆大的百姓,偷偷捅开了窗子,留意着外面正在处理尸体的士兵。他们穿着黑色的军服,肩膀上都挂着有小鸟的牌子。
这是那支部队?
对军队不熟悉的百姓,在心里猜着。
“似乎是不死鸟军团的。”
有人在心里琢磨,这个答案让他有些激动,但是他也不能肯定,在不是不死鸟军团的人。
终于,有胆子肥的百姓,推开了家门,小心的询问。
“我们是浪天王不死鸟胡忧座下部队,隶属不死鸟军团”
“不死鸟军团”
“是胡忧少帅的部队”
很多老百姓一辈子都没有离开过洞拱城,但是他们都从说书先生那里,听说过关于胡忧的故事。
黄龙道取安融大将铁克拉右眼,一箭重伤安融三王子林正风,八百里奔袭白云城,赶走红巾军,帝国三世皇,巴伦西亚大帝亲封浪天王........
关于不死鸟胡忧的故事,他们真是听得太多太多了。他是很多青年男子的偶像,妙龄女子的梦中情人,孩子眼里,什么都可以消灭的大英雄!
“是少帅来了洞拱城他带着他的不死鸟军团,来拯救我们了”
不知道是谁弄出来的这么一句话,然后这么就像是一颗种子那样,疯狂的生长,瞬间传遍整个洞拱城。
老百姓纷纷从家里走上了街道,脸上的表情,从惊恐变成了喜悦,当他们看到地城墙上的公告,让他们是领粮食的时候,喜悦变成了狂喜,有人叫出了‘少帅万岁’的口号。
老百姓此时并不知道,那个被叫了‘万岁’的家伙,此时正在偷笑呢。
这一次打洞拱城,胡忧真是发了财了。整整三屋装满发金银财宝的屋子,落到了他的手中。烈火军还真是有本事,居然只不过用了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就搜刮了这么多的财富
胡忧知道这些钱是从哪里来的,老百姓没有这么些钱,烈火军肯定是把控制下的七座城里的贵族,大商家全给抢了。
胡忧可不打算把这些钱还给那些人,他是不让士兵抢老百姓,但是他不介意黑吃黑。反正钱不是他抢的,谁也懒不到他的身上。谁要真敢来问,胡忧一个一推六二五,什么也不知道,谁敢咬他吃?
这一次,胡忧不担是得到了大量的金银财宝,还得到了大量的米面。浪天不缺粮,只要有钱,就可以得到大量的粮食。商家可是不分国界的,曼陀罗帝国乱,物价高涨,其他帝国可没有出问题。浪天是水陆交通的中转站,每天都有大量的商品会运到浪天,物资非常的丰富,胡忧不需要把这些粮食,大老远的运回浪天去。
即然用不了,为什么不拿来收买民心呢。自从入伍之后,胡忧就牢牢的记住一句话,水能载舟,也能熬粥,水是万能之物。水就是老百姓,只要得到他们的拥护,就会得到意想不到的好处。所以胡忧是凡有机会,都不会忘记讨好老百姓。
别说胡忧阴险,他虽然是有目的的,但是他毕竟做了对老百姓好的事,不像其他的那些人,与百姓争利,已经到了赤裸裸的程度,相比起他们,胡忧已经好得太多。如果他能一直这干下去,老百姓只会感激,不会骂娘。毕竟那些发到手里的粮食,可是货真价实的,别人行吗?他们只会抢你家漂亮的女儿
“少帅,城民参与的热情很高,很多人都围在府门外,要求加入军队。我们现在只要八千多人,应付李世奇的反扑,有一定的困难,是不是征上一批。”
会议室里,哲别向胡忧提出了建议。这次进攻洞拱城的行动很成攻,内卫团的损显也不大,打了两场恶仗,来敌两万,自身损失不到两千。唯一遗憾的是让李世奇给跑了。
会议室里,不过只有三个人,胡忧把目光看向旋日,道:“旋日,你怎么看?”
旋日皱眉道:“灭火团成立之后,我们不死鸟军团的人数,已经达到四十万,加上西门将军给的十万红fen军,我们手上,已经有五十万的兵力。军民比已经很高了,要是再征兵,别说财政会出现问题,怕是帝都那边也会引起很多的麻烦。咱们现在毕竟没有独立,很多方面,必须注意”
胡忧点头道:“你说得不错。皇家骑兵团现在也不过五十万,虽然玉风那十万人和灭火团那些牢犯,咱们可以推脱,但是我们确实已经有五十万的军力,不能太树大招风了。洞拱城这边的问题,咱们得另想一个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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