岸上的敌人就在眼前,甚至可以很清楚地看到采石矶的守军长的是什么样子。忍了很久的焦赞终于是有了机会,手中的鱼叉在瞬间掷出,一下就贯穿了一名正在指挥士兵想要冲上来的百户。紧接着孟良更是怒吼一声,掷出了手中的盾牌,同时一跃而起,飞身上矶,手中的长枪连续扫倒五人,几乎没有一个敌人能够挡住孟良的一击。
“杀!”拿起了身后水师士兵递过来的钢刀,带着所有的士兵全部冲了上去,与孟良联手,一群人硬是打开了一个缺口,两人联手撕杀了片刻,身边倒下的都是敌人,两人也很快都成了血人,敌人的鲜血喷满了全身,二十艘车舟,将近两百人全部冲上了岸,之前还在不断死战的采石矾守军所面对的几乎是一场一面倒地屠杀。
鼓震天,六郎更是脱掉了上衣,用鼓锤猛敲战鼓,江面上一直等待的大小战船全部向前,一齐冲向了采石矶。
采石矾上的守军彻底溃败了,之前的勇猛都是靠着地利上的优势,如今敌人已经冲了上来,根本就无法抵挡,他们只是普通的士兵,一群老弱残兵而已。当兵只是为了混一口饭吃,让全家人都能够吃饱,已经到了这种情况,真的不能拼下去了。
所有的人扔掉了手中的弓弩,扔掉了头上的头盔,为了跑得快些,还有人一边逃一边脱掉身上沉重的盔甲,面对这样的逃敌,孟良与焦赞都懒得去追了,两人虽然都是性急好杀之人,可也知道事情的轻重,现在关键的就是快速地控制整个采石矶,接应后续的部队全数渡江。
一身是汗的六郎终于是放下了鼓锤,亲兵送来了毛巾,这个天气还是挺热的,不过流了这么多的汗,擦完了之后等下就必须赶紧把衣服穿上,江上水气太重,几阵江风吹过来,一个不小心就是风寒,如今采石矾一破,渡江的将士们有进无退,吴越吴国的主力又不在此,六郎内心一直紧绷的弦松了那么一点点。
第694章
“传令!放信鸽。所有战船靠岸之后,风字营众将士迅速下船集结,洞庭湖水师马上返回,协助对岸的精锐水师与火字营将士渡江,而后再将所需要的物资全部运来。同时派出车舟在江面警戒,以免吴越水师集中所有军队前来!”
三只事先准备好的信鸽被快速地放出,六郎已经攻入了吴越,现在不能就靠自己一个人跟数十万吴越叛军作战,而且这一次六郎还要在长江上架设浮桥,让朝廷与陶三春的联军有彻底消灭吴越叛军的机会,如此大的一个利益六郎不相信朝廷与陶三春会不动心,不上钩。只要谈好了,之前与朝廷和陶三春之间的小问题都可以被暂时放在一边。
风字营十万精锐首先上了岸,在长江对岸,众多准备好的大小民用船只也都开始渡江,可六郎等不了了,那些逃走的采石守军早已把消息送到了太平府的知府手中,甚至还会有逃兵跑去给太平府知府报信,以采石矶的重要性,太平府知府一定会匆忙集结军队前来增援,或者是不顾一切要来夺回采石。六郎不喜欢死守,死守只会被动挨打,所以六郎选择了出动出击,所能动用的人马就是他的三千亲兵与十万风字营精锐。
六郎手上是一张杨玄一给他的地图,上面很清楚地标示着太平府治所到采石矶的必经之路。杨玄一真的是一头狐狸,他已经猜测到了吴越吴国的败亡,采石矶与太平府都是攻打金陵的前提,所以故意在逃亡之前准备了这张地图,其实也不是要专门送给六郎的,这张地图也可以送给陶三春,也可以送给朝廷,无论哪一边都是大功一件。
除了地图之外,风字营的士兵手上还有另外一些东西,孟良现在就在摆弄着一面旗帜,那可不是六郎两淮军队的旗帜,而是陶三春军队所用的旗帜,除了陶三春军队的旗帜外,还有河南官军、湖广官军,外加朝廷禁军的旗帜,孟良弄不明白,六郎弄来这么多不是自己军队的旗帜要做什么?!
全都准备好了,更多的士兵正从江对岸过来,六郎带着由孟良指挥的风字营十万士兵,还有自己的那三千亲兵快速地离开采石矶,在地图上杨玄一已经写清楚了三处最佳的埋伏地点,六郎选择的是中间那一处,虽然中间的埋伏点只是一片小的丘陵,无法隐藏大军,也无法安排众多的陷阱,但那对六郎来说的确是最好的埋伏地点。
第一处埋伏地点是一条小溪,附近有足够用来隐藏的植物与石头,如果半渡而击的话,会取得不错的战果,可惜现在赶过去似乎太晚了。杨玄一在六郎出兵时候曾经把自己对太平府知府的了解告诉六郎,太平府知府虽是一个普通的世家子弟,但在一些事情上还是很有决断的,采石矶一旦受到攻击,不管是什么时辰,什么样的状况,太平府知府一定会集中其所有能够指挥的军队赶来增援采石矶或者是夺回采石矾。
第三处埋伏地点距离采石矶比较近,虽然有足够的树林掩护,可敌人在那个时候会有很强烈的防备之心,天黑之后人就会对黑暗产生恐惧,看到树林也会觉得有敌人埋伏在里面
六郎选择了第二处埋伏地点。
当六郎众人到达埋伏地点的时候,敌人还没有到达,可就在所有人都布置好了,都进入了各自的隐藏地点时,太阳正准备要下山,刚好是日落黄昏之时,远处出现了大队的人马,这些人已经点燃了火把,从火把的数量与地面的响动判断,最起码有五万人。
“看样子太平府知府是倾巢而出了,他一个知府能够在吴越这里拉出个五万人,的确不容易。这样也好,吃掉了这些人,太平府也就好打了。”六郎十分清楚,吴越吴国的主力都拉出去进攻湖广和福建了,为了防止吴越的中小豪门世家反叛,地方上的豪门世家子弟与私兵几乎都被抽调到了前线。
风字营的士兵打埋伏,那是在熟悉不过了,六郎现在就期待着能够在天黑之前结束战斗,如果天黑之后还在打那就比较麻烦了。来自于太平府的援军就这样快速地进了六郎的包围圈,这五万人似乎觉得这附近很安全,六郎是看着太平府军队的探马全部被派到了前面,到更远的地方去侦察是否有敌人埋伏。
十万风字营的士兵还有三千六郎的亲兵都在等待着响箭的射出,而响箭就在六郎的手中,二十万把连环弩也准备好了。六郎发现,进入包围圈里的敌人,最起码有一半只是普通百姓,因为这群人身上只有普通的布衣,连最简单的皮盔甲都没有,手中拿着的也只是简单的长枪,一看就是被临时征召来的壮丁,这场仗看来赢定了!
响箭离弦,尖啸声响彻天空,正在快速行军的吴队很多人都抬头看向天空,想要弄清楚那难听的尖啸声是哪里来的。但也有很多老兵,在听到尖啸声后,马上举起了盾牌,快速地移到人比较多的地方,利用新兵的身体来做掩护。很快那些抬头看天的人就发现了他们想要发现的,上万支利箭从天上落了下来,那些壮丁与新兵,瞬间倒下了一片,落下的箭很多都射中了致命的头部。
所有的连环弩只射光了一匣箭,换好新的箭匣后,所有士兵就开始了冲锋,六郎自己在亲兵的保护下冲在了最前面,风字营的很多士兵身后都插着各种旗帜。之前的二十万支弩箭已经是让被袭击的太平府军队死伤了二十万多人,如今整支军队更是一片混乱,在队伍中间的太平府知府正在全力约束军队准备反击,可当他看到如此众多的旗帜,并且在黄昏之中勉强看清楚了是什么军队的旗帜后,这仗真的是打不下去了。
黄昏中,六郎给孟良的任务很简单,孟良指挥着他手下最精锐的一百人,再加上六郎的一百亲兵,冲锋的时候这两百人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在队伍中间,由大量亲兵保护的太平府知府,六郎不要死的,他要活的,孟良必须要给他抓一个活的太平府知府回来。这对孟良来说还真有点难度,让孟良杀人比切菜还简单,可要抓活的,孟良还真怕手上的力气太大,一不小心把人给弄死了。
孟良所率领的这两百人,不愧是军中的精锐,从进攻一开始,就没有敌人能够阻挡得了他们,一层又一层的人墙被迅速地突破,孟良也渐渐杀红了眼,感觉到孟良身上那越来越强烈的杀气,于加强真的很头疼,他可是六郎专门安排的,要在关键时刻协助孟良活捉太平府知府,其实也就是阻止孟良一个不小心杀掉太平府知府的。
目标就在前面,骑着马并没有逃跑,孟良已经杀上瘾,也就在于加强准备要拉孟良一下,尽量完成六郎下达的任务时,就听骑着马上的太平府知府一声大喊:“别打了,本官投降!大家投降吧!”虎,就怕主公手下的第一虎将,一个不小心把要投降的人,也就是太平府知府给杀了!到时候主公那里可是要失望了。不过还好,当太平府知府高喊投降后,孟良的双锤重重地砸在了地上,将他全身的杀气也砸进了大地之中,就听大吐了一口气的孟良喊了一句:“不过瘾!”
看着转身离开的孟良,于加强摇了摇头,六郎手下的第一虎将,真的是越来越可怕。别看平时孟良跟众人没上没下,一起喝酒,一起吃肉,可真到了战场上,杀意大起的孟良,连身边的自己人内心都会感觉到害怕,而且于加强还发现,拼杀的时候,孟良身上的鲜血越多,他就越兴奋,孟良甚至还用舌头享受着敌人鲜血的味道。
程世杰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六郎的一支部队会突然出现在杭州。并且仅用了一天的时间,就占领了杭州,老巢被袭击,程世杰恼羞成怒,马上聚集了手下兵马,打算将杭州夺回来。
六郎占领杭州后,与明歌郡主,石玉棠,萧绰,宫雪衣商量了一下。六郎认定程世杰不会善罢甘休。他肯定会回救杭州。自己务必要打好这次保卫战。只要拖上一两日,自己的大军就会从洞庭湖和高邮城杀过来。到时候,程世杰腹背受敌,只有死路一条。
摆上地形图,六郎与几位娇妻开始布置战斗。通往吴越首都杭州的路虽然有好几条,但有的不适合马匹行走,程世杰不会选择。剩下的三条路中,六郎在险要之处设置堡垒,分兵把守,凭借手雷、弓弩、石块,吴越骑兵要想逾越,并不是轻易的事情。只要能坚持两个时辰,骑兵旅必然能够赶到增援。主战场设定为程世杰最可能走的大路上,野战虽然不是宋军的长处,但六郎还是决定用野战摧毁这三万吴越精骑,致胜的法宝便是火炮和武钢车。
此次炮旅参战,按照六郎的命令,带来了五十辆武钢车,武钢车相传为汉朝卫青所发明,但制造方法已失传很久了。这次带来的不过是改装过的辎重车,车是用坚实的圆木拼造而成,车体外部罩了一层严实的铁皮,车体长一丈二,阔一丈,车身两侧绑着长矛,内侧置大型的盾牌。一旦环接后,可以形成很坚固的防御工事。既可防止敌人骑兵冲突,又可对敌人弓箭的射击有一定防护能力,而且,武刚车平时可以用做普通的载粮车及运送步兵的运输车,战时则为防御的屏障。
第695章
随着北面信鸽飞来的越来越频繁,大战前的紧张笼罩了整个参战部队,毕竟是要真正面对吴越精骑,吴越人百战百胜的威名不是靠吹嘘而来的,席卷江南,屡破名城,血腥的战绩让每个人心里都沉甸甸的。
为了缓解士兵的紧张,六郎整天和娇妻们满面笑容地巡视各部的准备情况,和士兵们亲切聊天。一个指挥员的镇定和沉稳,能极大地鼓舞了战士们的士气。
按照探子的报告,明天中午程世杰的三万人马就要到了,一切也已经安排妥当。程世杰好屠城,是个残忍暴躁的杀人狂,多少无辜的冤魂正等着向他索命呢。想到这里,六郎不由朗声诵道:男儿当杀人,杀人不留情。万秋不朽业,尽在杀人中。昔有豪男儿,义气重然诺。睚眦即杀人,身比鸿毛轻。又有雄与霸,杀人乱如麻,驰骋走天下,只将刀枪夸。今欲觅此类,徒然捞月影。君不见,竖儒蜂起壮士死,神州从此夸仁义。一朝虏夷乱中原,士子豕奔懦民泣。我欲学古风,重振雄豪气。名声同粪土,不屑仁者讥。身佩削铁剑,一怒即杀人。割股相下酒,谈笑鬼神惊。万里杀仇人,愿费十周星。专诸田光俦,与结冥冥情。朝出西门去,暮提人头回。神倦唯思睡,战号蓦然吹。西门别母去,母悲儿不悲。身许汗青事,男儿长不归。杀斗天地间,惨烈惊阴庭。三步杀一人,心停手不停。血流吴越里浪,尸枕万寻山。壮士征战罢,倦枕敌尸眠。梦中犹杀人,笑靥映素辉。女儿莫相问,男儿凶何甚?古来仁德专害人,道义从来无一真!
君不见,狮虎猎物获威名,可怜麋鹿有谁怜?世间从来强食弱,纵使有理也枉然。君休问,男儿自有男儿行。男儿行,当暴戾。事与仁,两不立。男儿事在杀斗场,胆似熊罴目如狼。生若为男即杀人,不教男躯裹女心。男儿从来不恤身,纵死敌手笑相承。仇场战场一百处,处处愿与野草青。男儿莫战栗,有歌与君听:杀一是为罪,屠吴越是为雄。屠得九百吴越,即为雄中雄。
雄中雄,道不同:看破万年仁义名,但使今生逞雄风。美名不爱爱恶名,杀人百吴越心不惩。宁教吴越人切齿恨,不教无有骂我人。放眼世界五万年,何处英雄不杀人!
这篇后世网上流传甚广的贴子,如今在六郎口中念出,仍然是虎虎生风,充满杀气。
“好诗,听起来真让人热血啊!”明歌郡主夸道。
“呵呵。”六郎轻轻地笑了起来,“我准备把这首诗让所有宋军的士兵们都学会,让那些道德仁义见鬼去吧,以杀止杀,以暴制暴,才是王道。”
“好,将军的这个建议真的很好,我这就去办,先让那些识字的把诗念给士兵们听,鼓舞士气。”明歌郡主喜出望外。
“好,这是个好办法。”
清晨和傍晚的风已经带着明显的凉意,虽然晴日中午的温度还很高。
砰,砰,砰砰,前方的中军过后,大队人马踏着节奏,出现在路上。蹄声起起落落,吴越铁骑卷着一路的烟尘,向前奔驰。吴越军身穿一色的牛皮轻甲,天虽然热,却没有人摘下头盔。从山坡上望下去,黑压压一片,乌云般,缓缓卷过。马蹄踏在山路上,隐隐带有风雷之声。这是真正的北元精锐,风貌与平时大伙对付的那些新附军截然不同。三万人马,居然带着万军吴越马的杀气,所过之处,鸟雀皆惊。呼拉拉飞上半空,夹杂着萧萧山风,向山外飞远。
“将军,过了前面那道狭窄的山口,便俱是宽阔之地,再有三个时辰就到杭州城下。”
“哦。”程世杰淡淡地哼了一声,抬头四下看了看。抬手唤过一个传令兵,轻轻地交待了几句。传令兵纵马向前方奔驰而去。
临近山口的先头部队接到命令后,前进速度骤然放缓,前军带住战马,快速地环了个半圆型的圈子。马背上的武士同时操弓在手,刷地一下,天色一暗,数百枝箭同时射进了山口旁边的林中,仿佛下了一场箭雨。
树叶盘旋着,落下。头上的枝叶瞬间稀疏,阳光从树干间射了下来,映得人双眼发花。
令人窒息的半柱香时间,却仿佛一日般长。探路的吴越军四下射了几轮后,听不见回应。又开始整队前进。
“呜,呜,呜呜!”低沉的号角在马队中响起。骑兵队骤然加速,洪流般,向山口飞奔。显然,吴越军将领试图快速将队伍带过狂窄的山口。
天际边传来一阵低低的雷声,很轻微,却带着大地一同震动。孟良警觉地握住了刀柄,抬头望向后方土坡上高挑的雕斗。
高高的雕斗上,负责了望的士兵放下望远镜,快速挑出了一面红旗,斜斜地,指着东北方向。“各部准备战斗。”孟良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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