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雨洋洋洒洒地飘下,洗去了风中的硝烟,冲淡去地上的血污,但它洗不去的却是,那深重的死色。肥球跪在地上,抱着庄飞丝毫没有身为战胜者的喜悦,时不时发疯乱来的肥球,此时却难禁热泪满腮,他喃喃地低语:“挺住啊兄弟!你他娘的不该死在这里啊!你是先生的学生,日后就算混不上指挥使,怎么也得当个千户的人物,你傻啊!我都叫了朱永带你们快跑了……”
他不懂什么叫军官团,但他知道丁一教出这批学生,不是用来这么当敢死先锋之士,用血肉之躯,用自己的生命来拦住铁蹄的。可是无论他如何愧疚和后悔,不停呕着血块的庄飞,生命的气息已渐来渐淡了。
“兄弟!醒醒啊!你这么去了,我怎么跟先生交代啊!”肥球撕心裂腑地痛叫起来,似乎他发自于内的声音,点着了庄飞最后的一点生命力,在肥球怀里的庄飞,睁开了眼睛,他举起了手中的唢呐,那先前一直不曾停歇的冲锋号。
“华夏……”庄飞又呕出一块淤血。
肥球点了点头,含泪接着道:“华夏不朽,兄弟,我知道,华夏不朽……”
庄飞满是血污的脸上,迸现出笑意来,他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将把唢呐塞到了肥球手里,“厉、厉兄……保……保……先生……”肥球捏着那唢呐,拼命地点头,“保护好先生,肥球知道。肥球知道……兄弟你撑住啊!”
但不论肥球再怎么叫喊,庄飞终于去了,无论他怎么带着笑。无论他给肥球什么,也无论他如何改变了这战局,他终于还是离开了这个世界,永远的十五岁的少年。但他却又不曾离去,至少握着那把唢呐的肥球眼里,于他的疯魔,他的痞气。他的散漫之中,便多了一缕庄飞的刚毅。
相比之于肥球,朱永要振奋激昂得多。他领着那些新军还有民壮。正漫山遍野地追击着对方溃散的骑兵。他父亲就是边镇大帅,他如今就有着抚宁伯的爵位,他早就看习惯了生死,打仗。死人是很正常的。边镇上,每战皆是如此。
重要的是,自己活着,自己战胜。
将种,始终比之于普通人,还是有着许多不同的,不是一同成为了丁一的弟子,便无区别。朱永对着身边的新军吼叫着:“快点!保持队形!要不要把那些教官喊上来押阵啊?他们还有百来人能站着。要不要啊?”
那些比起新军们还至少小了三岁左右的教官,他们刚才抵挡于前的身影。是这些新军之中,血性汉子抹不去的耻辱——自己,被一群十四五岁的教官保护着,真真实实的,那些先前自己不以为然的少年,用他们的死,来让自己活着。
听着朱永的话,他们咬着牙加快了步伐,摔倒了,便籍着同伴拉扯,爬将起继续前进。
朱永看着很满意这样的效果,他又拖后了几步,对着那些怀集的民壮吼叫着:“真他娘的爽,就有那么些外地佬,来替怀集人抛头颅、洒热血地去死,用他们的命,来换怀集人的平安,很爽吧?怀集的男人,就他娘的扛个枪凑个热闹好了!你们他妈的脸红不?这些甘愿为了怀集去战死的傻子,就他妈的死余前头那几百人了!你们接着缩!他们要死光了,你们就当狗,给侯大苟的手下舔脚,把自家的女人送给他们玩弄,孬种!”
“俺们不是孬种!”那些民壮里许多人不甘心受污辱,大声地吼叫了起来。
朱永冷笑着抽刀指向前方:“那跑起来啊!他娘的,嘴上的大侠谁不会做?现在还不是要你们阵列于前,追击溃兵啊!二傻子都会的事,这要是在边镇,正是捞战功抢人头好时机,哪个当兵吃粮的,不一窝蜂往前涌?你们象个娘们一样,稀稀拉拉拖着几里路长,不是孬种是什么?”
那些民壮扛着长枪,拼命向前,至少有七成人终于也跟上了前头那些新军的步子。
事实上,这真是二傻子也能做的事?扯吧,两条腿的步卒追六条腿的骑军,对方又是一心逃命,哪里是什么易事?只有一个法子,就是凭仗着人的意志,生生把马拖垮,毕竟侯大苟手下,还没奢侈得和鞑子一样,一人数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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