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送这种丢在地上都没人要的礼物。
不过说实话,因为长相漂亮,从小到大贵重精致的礼物收多了,所以在第一次收到林新城的破烂的时候,他还是挺高兴的。
秦风声把怀表拿出来,用大拇指扳开盖子,少年时期的林新城灿烂的笑脸就出现在他的眼前,只是在他怀里,还搂着一个长发的可爱女孩,两个青春洋溢的少年对着镜头笑得特别甜蜜。
这个女孩秦风声认识,算是比较熟的,毕竟在同一个圈子里,兜来兜去都会碰到。他以前对这个女孩最大的印象就是陪导演睡过,后来最大的印象就是,他是林新城的女朋友。
其实又关他什么事呢?林新城和这个女孩都不关他的事,可为什么他们都要来指责他?他做错了什么?他们又凭什么来指责他?
到底凭什么?
他想起林新城从他家离开后说的最后一句话。“我从来没见过像你这么恶心的人!”
秦风声用力地把手中的怀表砸向桌子,咒骂道:“去你妈的,老子还没见过像你这么恶心的人呢!”
作者有话要说:跪在地上求饶恕,我以为还有存稿,谁知道自动发的稿子用完了,又没上来看···赶紧补上,昨天和今天的!
☆、尴尬
林新城已经有半个多月没出现在醉梦楼了,而据小夕回复的消息,他很有可能这半个多月来都是夜宿在怡红居的凤颜公子那里。
秦风声一点都不在乎,对,他是真真切切的一点都不在乎!
秦风声起身给同桌的全毅公子倒了杯酒,殷勤劝道:“全公子,来,干了这杯。”
全毅就是那个在林新城不来醉梦楼转去怡红居的那天抢到了秦风声绣球的矮个子白面书生,秦风声没想到,从那天后,他的绣球就被这个文文静静的矮个子给包了。不过也好,这个矮个子长得挺清秀,酒量不错,人还有点腼腆,和他一起吃饭喝酒谈天都觉得挺舒服的,比和林新城那蠢货一起吃饭的时候好多了。
全毅自然不能推脱秦风声的劝酒,抬手就一口干掉。秦风声也不含糊,一口闷。在演艺圈混过的人,酒量怎么能差,他立刻又给全毅和自己都满上了。
“再来再来。”
“花色,你喝得太多了。”看花色一杯接一杯地灌自己酒,全毅有点心疼,他倒是能喝,但他怕花色把自己的身体给喝坏了。“你心情不好吗?”
“谁说我心情不好?”花色提高了声调,冷道,“我心情好得很,心情不好能喝酒吗?你喝不喝?不喝滚出去,别在我面前碍眼。”
全毅马上赔了笑脸,端起桌子上的酒杯再次一饮而尽。“既然花色都说要我喝了,我哪敢不从。”
虽然全毅已经按照他说的那样把酒给喝了,但花色还是不高兴。本来看这位全公子还挺顺眼的,现在却只觉得无比碍眼了。“你明天再来吧,我要休息了。”
“可是,这桌的饭菜才刚刚开始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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