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嘉嘉最爱的事:挖了他的眼睛做娃娃。
流木最爱的事:杀人放血欣赏血泊里的尸体。
这么一看,重生的沈迟无疑最正常了,真的→→
此文真的无三观,前方高能,大家注意!
谢谢wqw437、紫幽雪、妖子、蟮、诸喜的地雷,爱你们,╭(╯3╰)╮
☆、10·小道士
程沛的御下之术和张凯一完全不同,张凯一原本也是草根出身,只是因为力量强大才压得住下面的人,程沛比他更强大,却喜欢用和风细雨的方式,他年纪不轻了,虽然觉醒了异能让他看上去年轻了一些,那位实际上比他小上好几岁的妻子看上去就像比他大好几岁似的,但阅历与年轻人不同,又因为在一家俱乐部里教人射箭,很会和人打交道,说话都是温温吞吞的,不像是他的箭那样犀利。
所以沈迟到了程沛的地盘,一直像个隐形人也没有人多说什么,他们是真正地信服程沛,这样的手下无疑更难收买。
因为程沛一声令下,那些人对沈迟和沈流木以及纪嘉都不错,尤其是长相清丽笑容腼腆的小纪嘉,当然,除了沈迟之外,没有人发现纪嘉怀中的木偶有一双属于人类的眼球。
程沛并没有住在嘉定的中心区域,而是住在嘉定的一家高尔夫俱乐部,这里距离上海市中心相当远,反而离太仓市要近得多,可见程沛想要北上的决心。高尔夫球场实际上是十分好的休闲地方,宽阔、舒适、宁静,大片的空间视野辽阔,在这种城市里满是丧尸的末世,高尔夫俱乐部变成了别样的桃花源。这座球场设计非常精致与注重细节,有山有水,别墅错落,高级会馆里有专门的储水间和独立备用发电室,至少能保证一小部分人的舒适生活,而且哪怕在天气寒冷到所有的草木都要凋零的时候,在这里看来依旧景色不差。
沈迟也想要北上,他想起来第一个B级丧尸出现的地点离这里并不算太远,时间却差不太多了,早期人类进化得比较缓慢,丧尸也是一样,如今半年过去,极少数的丧尸开始发生变化,普通的丧尸没有神智,只凭本能攻击,速度缓慢,喜食生肉,除了力量大之外几乎没有多少优点,但B级丧尸却已经有了神智,速度也不是普通丧尸可比的,无论哪一方面都要强上一大截。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第一个B级丧尸出现在附近江苏南通市的一个县城里,那里被称为长寿之乡,听说是和当地水土含丰富的硒元素有关,于是,那里的水土不仅养人,在末世,还养丧尸,最初的那几个B级丧尸,都出现在一个地方,所幸那个地点距离上海并不远,如果在和平年代,只有几个小时的车程而已。
不过,在那之前,他想先去一次海边。
“嘉嘉的母亲以前希望把她送到外滩一个地方,”沈迟对程沛说,“那里现在都是丧尸,进不去,但她还有个叔叔住在崇明,我想带她去看看。”
程沛感叹,“小沈你就是好心,嘉嘉是个听话的好孩子,碰上你也是她的幸运,需要我派人陪你去吗?这一路上估计不会太平。”
“不用,程哥你能给我配辆车就行了,就两个孩子我还护得住。一个礼拜内应该会回来,找不到人也就算了。”沈迟诚恳地说。
程沛点点头,“这样也好,半个月后我们就北上,你回来之后也准备准备。”
“好。”
程沛很够意思,给沈迟配了一辆路虎,不过在这个年代,好车不好车什么的也就这样,很多人拿一辆好车都换不来一袋米,如果没有汽油的话,有车又有什么用!
放够了油,沈迟顺道开去纪嘉指的粮油仓库方向,等到开了门,才发现这里比他想象中还要大!
“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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