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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钦不负众望以全市最高分考上军校那一年,莫啸白跟着爷爷奶奶从f城来到a城念高中,而他的父母则带着手下的部队被派去了遥远的南方国防线驻扎。也就是从那一年开始,少年莫啸白走上了叛逆的道路。

在部队长大的孩子,一般都有几个特点,守纪律是第一条,守信用是第二条,而不近女色是第三条。

莫啸白从部队大院走出来,一下子进入了a城这个缤纷繁复的花花世界,就像一个初次下山的小和尚一样,没几天便再也守不住那些清规戒律了。更何况他的父母不在身边,爷爷又住院,奶奶照顾爷爷已经忙不迭了根本无暇管他。

他破的第一条戒律,就是打架。

部队出来的孩子,体能必须好,近身肉搏必须拿手。所以莫啸白转学第一周便一战成名,很快就成了a大附中里的名人。其实a大附中是a城最好的重点高中,学习氛围特别浓,大部分学生不是热爱学习的书呆子就是身份显赫的贵公子。只有极少数的才是捣蛋分子,而莫啸白就迅速成了这极少数的其中之一。

他破的第二条戒律,就是欺骗大人。

莫啸白能闹事,老师根本管不了,确切的说也不想管。遇到这种事情,班主任最简洁的办法就是把家长找来,让家长管。可惜,电话打去莫啸白家完全没意义,因为接电话的那个人,永远都是家里的保姆。而那个保姆,早就被莫啸白调教的知道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了。

他破的第三条戒律,就是玩女人。

他转入这所高中认识的第一个朋友,就是楚晨。也正是这位不学无术吊儿郎当的楚大少,带着莫啸白第一次去了夜店,认识了一个又一个美艳的姐姐。其实那时候他也就是觉得新鲜,毕竟在部队里面女人实在是稀有动物,所以面对这样突如其来的一大片桃花林子,他是怎么也躲不过的。他长得好看,又和楚晨大少爷在一起,有哪个女人见了会不喜欢?于是有那么一段时间,每天放学时候都有几个如花似玉的漂亮姐姐守在a大附中的门口,等着接她们的小白弟弟放学。

三条清规戒律都破了之后,莫啸白就再也不是以前部队大院里那个聪明乖巧的青涩少年了。等他的爷爷奶奶察觉到这个孩子变坏了的时候,他已经在叛逆的道路上一去不复返了。

因为他聪明,八面玲珑,所以他总是有本事把每个人都玩的团团转。同时他还特别狠,初生牛犊不怕虎,所以谁想挡他的路都必然是死路一条。

那时候的莫啸白,被很多a大附中的学生所不齿,尤其是a城高干富豪子弟这一圈的少爷们组成的太子帮,这其中又以程家兄弟程孟樵和程池两人最甚。

和莫啸白这个邪气满身的混小子不同,程家的两位少爷完全就是高贵优雅的王子化身。特别是程家大少爷程孟樵,风神俊朗,成绩拔尖,待人宽厚,笑容总是像阳光一样暖人心。而程家二少爷程池则是低调冷静,沉稳睿智,像个影子一样跟在程孟樵身边。

程家二少看不上莫啸白,莫啸白也一样看不上程家二少。

这感觉说白了就是物极必反。莫啸白从小在军营里长大,各种榜样楷模标兵先进见得不能更多了。所以当他一旦跨出了那一步底线,再看到这些光辉正面的高大形象就只会觉得恶心,并且可笑。

那时候他觉得凡是崇拜程孟樵的人,无论男女老少,都是蠢货。

所以他就故意跟程孟樵对着干。程孟樵主持升旗仪式,他就在广播里放流行歌曲。程孟樵参加篮球比赛,他就领着人去霸占人家的篮球场地。程孟樵收到女生情书,他就把那情书偷过来,钉在走廊的公示栏里。程孟樵组织学生为海啸捐款,他就教唆手下小混混去偷钱。

那段时间的莫啸白,简直就像被捅了蜂窝的马蜂一样,四处蜇人。

与程孟樵的公然对立让他在学校里又一次出了名,也让他与这群太子帮的其他成员都变得关系紧张。

不过只有张逸白是例外。

因为张逸白和莫啸白从小就认识,两家人的关系本来就好,再加上两个男孩名字里都带个白字,所以又亲近了一层。张逸白知道莫啸白本质并不坏,只是为人嚣张了点。但是他清楚得很,这小子发起威来,根本没人能制得住他。

与程家少爷们整整对立了一年,莫啸白高二的时候,却忽然没了对手。因为程家二少,张逸白,还有谢林森等人都高中毕业考入a大了。

他顿时觉得时间多出了一大把,特别空虚。

高二的第一次家长会,他的父亲出差来a城正好赶上,便破天荒的去参加了。回来之后大发雷霆,拆下腰间的宽皮带把这熊孩子狠狠的抽了一顿,莫啸白伤得太重,在家里躺了整整一星期没有去上学。

家长会上老师要各位家长和学生一起商量定一个今后高考的目标志愿,他父亲想都没想就直接在那张单子上填了军校。必须要让这孩子再回去部队调教一番,否则他的将来岂不是要毁了。

可是莫啸白一点都不想上军校。他甚至一看到父亲身上那一身绿军装就恶心。他说他要学点别的,这个别的究竟是什么还没说出口,就被他爸爸的两耳光扇的嘴角流血了。

你这个不孝子,就算是爬也得给我爬去军校!

部队里长大的孩子,其实最重要的一个特点,就是服从。

他知道他爸这次是真的生气了,他也清楚只要他爸一句话,就算他翘掉高考,这个军校他也是去定了。所以他只有换一种办法,励精图治,曲线救国。

而这个办法,就是找他的爷爷当靠山。

他爷爷一直都在感慨,这一大家子的孩子,虽然都当了兵,却没一个随他继承这身白大褂的。听说张逸白考上了a大医学部要当医生,莫爷爷羡慕的在病床上念叨了好久。所以当莫啸白告诉爷爷他也想要考a大医学部的时候,爷爷乐的心脏病险些发作。

于是他父亲也只得松了口,除非他考上a大医学部,否则就只有军校一条出路。

其实他很清楚他父亲打的什么主意,a大医学部,是a大最好的专业之一,高考录取分数线在全国都是顶尖的。他父亲是笃定他考不上,所以才这样有恃无恐的放宽条件。

所以他就非要考上不可。不为别的,只为了给自己争一口气。

接下来的一年半,莫啸白又仿佛变了一个人。不打架了,不谈恋爱了,不惹是生非了。却还是每天翘课,一个人拿着书本去图书馆自学,经常打开一本练习册就废寝忘食不分昼夜。

那是楚晨第一次对莫啸白肃然起敬。那个一夕之间变身学霸的小白,那个每次考试成绩节节飞升的小白,那个正经起来不苟言笑的小白,真是那个陪着他花天酒地放纵玩乐的小白吗?

其实聪明的人就是这样,总是有一大部分精力没处排遣的,高一时候的小白发泄这部分精力的方式就是和程孟樵作对,而高二之后的小白则用尽全力投身了学习。所以他后来以高分考入a大医学部这件事,一点都不稀奇。

他顺利的上了医学部,他的爷爷真是特别高兴,逢人就说他这个小孙子总算是有出息了。他父亲也无话可说,绝口不再提上军校的事情。虽然父亲嘴上什么都没说,可心里也还是挺高兴的。

可却他并没有觉得多高兴。因为他其实一点都不喜欢当医生,他考医学部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不去军校。而当他真的进了医学部,唯一一件欣慰的事情就是,他仍能继续留在a城。

作者有话要说:嗯,于是其实这一章和下一章,其实可以看成是小白的番外。讲一讲这小子叛逆的黑历史。

谢谢大家对我的支持啊,就这么稀里糊涂的入了v,想不到还有人看,好感动。

第66章.不后悔

张逸白倒是特别高兴,不仅因为小白又成了自己师弟,更是为这熊孩子终于回归正途而欣慰。于是他很热情的带着小白与a大的太子帮们聚会,希望这小子能化解和程孟樵他们的矛盾。

张逸白确实做到了。因为莫啸白早已过了那个叛逆的年纪,对程孟樵自然也不再会继续幼稚的为敌了。相反那一次聚会之后,他却意外的觉得程孟樵这人其实不错,而且,他对于程孟樵与谢林森等人之间的闲谈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程孟樵,程池,谢林森,都是a大商学院的高材生,他们之间的闲谈也都是国内外的经济事实。

莫啸白恍然意识到,他们这几个人的人生前途竟然都是那么明确,a大商学院毕业,从商,或帮家里的生意,或自己创业。而他,却像一只漫无目的的小鸟,刚刚逃出一个牢笼,又被关进了另一个牢笼。

这个时候他才终于明白,他应该为自己的未来好好打算一下了。

他开始关注国际金融动态,股市行情,证券市场,因为他想赚钱。大一下学期,他拿自己的私房钱投资了一只股票,短短几个月一路飙红,大一结束的暑假,他的那点钱已经翻了十二倍。于是一下子就来了兴致,大二一开学,他就拜托楚晨去了楚家经营的证券公司打零工,一边学习投资经验一边拿自己赚的那些小钱练手。大二结束时,他竟已经身家百万。

然后他做了一个决定,放弃医学部,转专业去商学院。他不想再浪费时间做他不感兴趣的事情。

这个决定他没有告诉家里人,而是悄悄地把计划变成了现实。因为他太清楚这件事如果暴露的后果会有多严重。

可惜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事实也正如他所料,转专业的事情被家人知道后,在莫家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

莫爷爷气的心脏病发,颤巍巍的指着孙子的鼻子骂,你这个不孝子。莫家三代军人,为祖国抛头颅洒热血有哪一个退缩过,你竟然拿学医当幌子跑去搞资本主义那一套,这要是在当年,就得被打成走资派!

莫啸白只是跪在床头,一言不发。

几天后莫爷爷抢救无效,含恨去世了。一切发生的就是这么快。

奶奶也因为爷爷的去世受了刺激,从此不再开口说话,沉默不语好多年。

因爱而生的恨,才是最刻骨最伤的恨。莫啸白的爷爷奶奶从小最疼的就是他这个小孙子,明明他和堂哥堂姐们比起来根本算不得优秀。小时候他每次挨了父亲的打,都会跑去爷爷那求庇护。他特别喜欢奶奶熬得蛋花粥,因为奶奶说吃了这个粥就能长得更高。

他知道他彻底伤了爷爷心,可是他一点都没有后悔。因为那时的他已经非常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了。

莫啸白的父亲从南方连夜飞来a城,见到莫啸白的第一件事就是抡起一张折叠椅子向着自己亲生儿子砸过去。

你滚出去,莫家没有你这个不孝子!

莫啸白的头上流着血,那血染红了眼睛,他的视线里一切都模糊了。然后他跪在地上给父母磕了个头,就站起身,头也不回的走了。

他连爷爷的葬礼都没有参加。也从此再没见过父母亲一面。

很长一段时间他都独自窝在寝室,精神恍惚,许久都找不出一个发泄的出口。他不知道该怪谁,但他坚持认为自己没有错。他不能再依靠谁,那么他只有自己振作起来,给自己依靠。

但就在这时,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突然爆发了。短短数日楚晨家族的证券生意就受到了重创,而莫啸白刚赚到手的那点钱也迅速的全部赔空了。

所以厄运总是结伴来的,爷爷去世了,与莫家的关系也断了,钱还都没了。二十岁的莫啸白第一次尝到了绝望是什么滋味。

但是他仍然没有觉得自己有错。而且他也没打算回头。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就在他走投无路连学费生活费都交不起的时候,他的堂哥,在总参三部做监听的侦查员莫钦来了。

莫钦是来给爷爷奔丧的。他见到莫啸白的第一件事,是狠狠地一拳抡过去,打掉了小白的一颗门牙。

莫啸白这才终于哭了。

这个堂哥莫钦,一直是他最敬佩的一个人。不为别的,就为他能不声不响单枪匹马的一次性料理了一整个犯罪团伙,却在警察出现之前就低调消失的传奇事迹。所以说到底,小白的心里还是羡慕那些铁骨铮铮的真汉子的。

莫钦打了小白一拳,然后从包里掏出一个信封塞到他手上,没说一句话,转头就走了。

那个信封里,有五万块钱。正是靠着这五万块钱,拯救了濒临绝境的莫啸白。他用这钱交了学费,有钱吃饭,还有钱做点小笔投资,继续用钱生钱。

这是楚晨第二次发自内心的佩服莫啸白。这小子的聪明头脑天生就是商界奇才,因为自打那之后,明明股市低迷了那么久,可楚晨跟着莫啸白买哪只股,哪只股就能赚钱。

一年后,程孟樵和程池毕业去了自家的程氏集团,两人各人带了一间公司,互相开始了明争暗斗,程池也终于渐渐显露锋芒,不再做程孟樵的影子了。谢林森则拿出他爷爷去世时候给他的那个大红包,于是顺风顺水的用那笔钱做资本自己开了一家公司,还起了个洋气十足的名字叫戴维斯。张逸白仍是继续乖乖的念着他的医科,并且进了最好的大医院实习。

同年,念大三的莫啸白抓住机会申请去了香港做交换生,在香港一直待到毕业并且顺道完成了mba的学位才回来。

两年后回来a城,再没有人记得当年a大附中那个惹是生非的不良少年,也没人记得当年a大医学部那个不务正业的炒股男,所有人眼中的,只有一个风度翩翩从容淡定的投资经理人,莫啸白。

他很少和别人提起自己的过去,a城里除了少数几个老相识知道他的底细之外,也几乎没有人知道他家里是做什么的。a城八卦圈里很多人爱议论他,有的说他年纪轻轻,手腕老辣;有的说他到处留情,风流成性;甚至还有人怀疑他成天和楚晨混在一起,会不会是楚家的私生子。

他参与策划的第一笔投资生意是新区的楼盘,可惜万无一失的计划却赶不上瞬息万变的政策变化,于是他的第一仗就跌了跟头。可是没过多久就又没事人一样的满血复活了,再接下来他每接的一单生意,就没有亏过的。

楚晨帮了他不少,但是也跟着他混赚了不少。这个时候的莫啸白,已经老谋深算的稳准狠了。

可程孟樵还是不大信任他,可能由于当年那个顽劣少年的印象实在太深刻,程孟樵手上的生意那么多,没一次是交给莫啸白做的。所以莫啸白总是憋着一股劲儿,总觉得什么时候能和程家谈成一笔买卖了,才能证明他是真的成功了。

然后程池就给了他机会。因为程池和莫啸白一样,也都是急需做出点成绩向世人证明自己的。就像两个赌徒一样,他们之间的合作其实为的都是向程孟樵示威。然后他们成功了。

程池不再是程家那个低调老实的跟在程孟樵身后甘心做影子的二少,莫啸白也不再是不学无术不务正业专门跟程孟樵作对的顽劣少年。

多年以后,他们终于都赶上了程孟樵。

可又有谁知道,他们成功之前,又都有过怎样的不堪回首的过去呢?

作者有话要说:我能说我写完这两章番外,忽然觉得,小白和程孟樵肿木这么有cp感?

完了完了,果然是七夫人写的我,看谁都腐了……我自己面壁去……

下一章回归正常剧情,民那猜猜曾岚知道了小白的黑历史,会作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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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什么,想不到这文居然夕阳红了一把~~~感动的我老泪纵横啊~~~请大家自动带入bgm“最美不过夕阳红……”

莫非2014年老子转运了?算了我还是不要想太多吧……都是幻觉……

关于小白的讨论,我都有认真的看了,也有了很多心想法,谢谢大家这么认真看文。

不过我想说的,小白的设定从来就不是一个,就像我在前妻那本书的文案写的,标准言情男主三要素:腹黑专情高帅富。小白和谢林森孟樊铎一样,都是。小白差的这一点就是专情,所以这篇文就是借通篇之力来分析他这个问题,然后看他一点点改变。

换句话说,小白就是太精明,精明的人一个共同点就是,犯错都是在知道自己犯错的情况下发生的。

至于曾岚为什么原谅他,这个是后面要写的部分。

第67章.看得开

这是莫啸白第一次敞开心扉对人讲述自己的过去。

然后他发觉,自己真的不是一个好人。

他活了三十年,虽然自己最引以为傲的个性就是不后悔,哪怕是错了也绝不会改变自己的意愿,可是,当他这一次认真的,把自己的过去全部摊开,当成一个故事来讲的时候,他还是不得不承认,自己真的很不堪。

原来他还是做不到那份坦然。直面黑历史是需要勇气的。

曾岚听得很认真,眉头时而微蹙,神色平淡中带着些触动,却看不出喜悲。这样一个长长的故事,她一次都不曾打断他。只是静静地听,苍白的脸孔沉静美好。

莫啸白的故事讲完了,有点自嘲似的笑笑,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也不敢直视曾岚的表情。罕见的不自信。

“曾岚,我就是这样一个混账,你,是不是也觉得我很不孝,很没良心?”他说。

曾岚淡淡的开口道:“既然是过去的事情,又何必再去评论什么。”

她其实知道莫啸白想听什么,她知道他在期待她能说一些或安慰或鼓励的话,起码能让他心里宽慰些。其实倾吐心事对于女人而言是非常简单而且高频的事情,但对于一个男人,特别是像他这种早已成年在社会上摸爬滚打成了老油条的男人而言,非常的不容易。

然而那道门一旦打开了,既表明他对你真的坦然相对了,也说明他其实需要你的抚慰。

要不然他说这些干什么呢。

莫啸白愣了,怎么也没想到曾岚的反应竟然是这样的,平淡。他抬眼看她,充满了好奇,他知道以曾岚的个性反应应该不会太激动,但是怎么都想不到会这样不做评论。

曾岚看着他满目疑惑,淡淡扯了扯嘴角,“怎么,你是不是在期待我说几句安慰你的话?我这个妻子做的不够格了?”

如果她是个爱他的妻子,这个时候不应该是抱住他大声说,你没有错,你坚持自己是对的,你好厉害,这么多年独自闯荡,你好勇敢,能够冲破牢笼,你不要难过,你爷爷在天之灵不会怪你的

莫啸白觉得自己这次真的是受了打击。

他苦笑,“老婆,你太聪明了,我甘拜下风。”

“对不起,我不是一个很容易被故事感动的人。我从小只喜欢看科教频道,对于那些煽情的电视节目一概不看。”曾岚伸出手去,轻轻勾住莫啸白的手指。

她总是觉得,那些把自己故事大张旗鼓的拿到电视上讲的人,都是带着点侥幸的功利心理的。而作为观众的她,面对这种情形,只会觉得尴尬。

莫啸白笑着摇头,刚刚心里还揪着的那份不安与尴尬忽然就释然了。反手握住曾岚的手,“不要说对不起,其实你这样的反应,反倒让我松了一口气。如果你真的抱住我痛哭流涕,或者指着鼻子骂我一通,我也会很无力的不知如何是好。”

“莫啸白,不管过去的你是个怎样的人,我只看得到眼前的你,我相信自己的判断。”曾岚眸光闪动,声音平静如水。

莫啸白心里顿时就开出了花朵,忍不住凑过去亲了她一口,“曾岚,为什么我没有早一点遇到你?”

曾岚浅笑着移开视线,清亮的眸子看着窗外。秋末冬初,外面的阳光虽然依旧明媚,却已经染上了一层透明的薄霜一样,不那么亲近了。本来是她最喜欢的天气,冷晴,经过这么一次意外,她忽然变得怕冷起来。

“等哪天挑个日子,我们去给你爷爷扫墓吧。”她说。

莫啸白眉目一动,心里有个地方钝痛了一下,但是马上又被一股暖流包围了。

“好,我带你去见我爷爷,他老人家肯定很喜欢你。”他说。

其实这样就好吧,对待往事就该这样,不用深究,也不用感慨。什么时候能这样平淡的不带一丝多余的感情~色彩的再提起,然后放下,才是真的往事了。

他觉得自己被曾岚带的,也超脱了。

曾岚不再说话,自始至终,都没有问一句关于他父母的事情。

季姝走进病房时候,就见到两个人安静的在那,一个坐在床上发呆,另一个看着对方发呆。她觉得这画面其实挺好,特别有一种老夫老妻的感觉。只有真正亲近的两个人才能彼此容忍对方的沉默,然后心无杂念的在沉默中放空。

她有点不想打搅这样的画面,正犹豫着要不要走进去,却无意间撇到走廊那端的一个人影。与那人四目相对时,那个人迅速的转身离去。

季姝叹了口气,追了上去。

高兴被季姝一个巴掌拍在后背,有些吃痛的回头。

“你跑那么快干嘛?也忍心让我一个孕妇追了你这么远!”季姝瞪他。

高兴神色歉疚,萎靡的脸上挤出一个欠揍的笑,“对不起,姐姐我错了,哎,你轻点打。”

季姝又拍了他一章,用力过大,累的有些喘,她拉住高兴走到楼梯边上的一个椅子,想要坐下,看了一眼又嫌弃的走开。

“咱们出去说吧,这医院的公共椅子肯定不干净,我现在是孕妇可不能感染什么细菌病毒。”

高兴看着这个毫无修饰的季姝,笑了,“那就老地方吧,反正我开了车。”

老地方还是那家咖啡厅。以往都是三个人一起,今天只有他们两个。老板已经是熟人,见他们来了很热情的送了新做好的提拉米苏。季姝只吃了两口就放下叉子,皱着眉头,一脸惆怅。

“哎,以前最爱吃这个,怎么现在吃两口就恶心呢。”

“姐姐,那你也得吃好点,你怎么脸色这么差呢。”高兴面露担忧。

“别提了,人家都说怀孕了是天堂,想吃什么就吃什么还不用担心胖。可我是什么都不想吃,什么都吃不下,你说我现在肚子都显出来了,怎么就不觉得饿呢?”

季姝这次只点了一杯热水,喝了一口,索然无味,又皱起眉头。

高兴摇摇头,“姐姐你能不能不要每天皱着眉头?怀孕了要注意胎教,开心点小宝宝才能健康。我看你这样不行,要不干脆请个专业保姆照顾你一下?曾岚现在自己都顾不了,你也没法指望她。”

季姝笑了,伶俐的眼神儿在高兴身上转了两圈,“你还有闲工夫关心我呢?你看看你现在这样,哪还有半点公关小王子的样子?你还能再颓废点不?这点出息!”

高兴神色黯然,“我已经生无可恋了,还要什么出息。”

季姝有点心疼了,拍拍他的手,“高兴,咱们认识这么多年了我也不跟你说那些虚的,如今大局已定,你还是早点收手撤退吧。”

高兴抬眼,双眸里满是悲愤,“为什么?曾岚真的原谅那个混蛋了?为什么?她明明答应我会和他离婚!”

季姝有些无奈,高兴挺聪明一个人,怎么一遇到曾岚的事情就连最基本的分析问题的能力都没了呢。

“高兴,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你能不能活的再有点追求?你好歹也是个总裁,你爸给你那么多钱是让你做出点事业飞黄腾达的,你现在一门心思放在追曾岚身上,大白天的不去上班偷躲在医院角落里当什么偷窥狂?你对得起你爸妈吗?”

高兴叹气,手指抓着头皮,头发被抓的乱七八糟,“我还是不甘心。”

“你有什么好不甘心的?曾岚有一次说过喜欢你吗?她那么严谨的人,绝不会给你任何可趁之机,你还有什么不甘心的?输了就是输了,败了就是败了,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可我怕她再受伤害,季姝你是火眼金睛,你告诉我,你真的认为那个混帐会真心对曾岚好吗?万一又发生这样的事情怎么办?那天如果不是我,曾岚可能都”

“可你也不能一辈子保护她,她不需要你的保护。至于莫啸白,我信不信他不重要。重要的是曾岚信了他,你要是真爱曾岚,就应该相信曾岚自己的判断。”

“季姝,我问你一个问题,你一定要如实回答我。”高兴忽然神色变得极其严肃。

“什么问题,你问吧。”季姝愣了。

“孩子的父亲明明就是楚晨,你那么爱他,要怎么才能割舍掉这个人?”高兴一字一句的说。

“啊?”季姝张着嘴半天,愣是说不出一句话。

什么情况,这样跳跃的话题,也扯得太远了吧?

“你怎么突然扯我这来了?谁说我爱楚晨了?你小子也太会胡扯了!”

“你不要不承认,季姝,还是说你也已经当局者迷了?你肯定是爱上楚晨了,这点我在外婆家就发现了。但是你不相信他,所以宁可一个人养孩子也要跟他分手,我说的对吗?”高兴的语气十分笃定。

季姝怒极反笑,这死小子,刚刚说自己的事情还傻愣的跟个白痴一样,怎么转眼提到她的事情就成了名侦探柯南了。

“你想多了,孩子是楚晨的没错,但我对那二货一点感情都没有。我不要他,是因为不想我的孩子被他传染成白痴。”季姝一挑眉。

高兴笑了,“季姝,你看,所以咱们俩其实是一样的。对自己的这点儿事,永远都没法看得开。”

作者有话要说:咳咳,大家好,我是夕阳红……(bgm无限循环中……)oo

内什么,关于小白有木有的问题,其实马上要写的一个part,所以表急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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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有人能认出我这个封面是谁,真心感动的老泪纵横……

当年换上这个封的时候就在想,等上了图推肯定能有人发现,结果,这个文自打开坑到现在,一次图推都没上过,倒是在各种你看不见我榜上轮了几周……矮马简直不能更凄惨……

所以忠心感谢夕阳红,让我这个骨灰级仁饭瞑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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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关于更新,这几天我会努力的让夕阳红最后灿烂一把的,争取日更……

但是因为七夫人下周一入v,同时更两篇v文什么的,简直不能更累,想想就累觉不爱了……

所以万一哪天我略崩溃的旷工一天什么的,乃们不要抛弃我啊,老人家心脏很脆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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