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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然而唐飞柳活下来,需要食物、需要住处和钱。

唐飞柳睁开眼休息了一天,就开始试着在小作坊干起了记账员,每个月有七个先令,付完房租之后,每个月还有五个先令,这听上去很可怜,但其实对一般人来说,这并不算一笔小钱了,五先令等于四分之一镑,一个先令等于十二个便士,要知道,一只最好的大鹅也不过是六便士,也就是半个先令而已,在这个敬仰上帝的时代,能飞的高贵禽类都只要半个先令,猪肉羊肉等就更加便宜。

兰斯当时租的房子不算好,但也不算差,虽然小少爷短暂一生直到结束,都未曾从一个上等人的生活之中醒过来,但是他懵懂,却知道没有去找那种一个月一镑的住处。

因此唐飞柳也就没有想换地方,虽然这地方只是一个单间,还离唐飞柳上班的小作坊有半个小时走路的距离,但是至少这个出租的单间并不在贫民窟,而是在正常的社区,至少都是市民们居住的地方。

唐飞柳就这么稳定下来,并且开始着手改善自己的一切。

这得幸亏是唐飞柳,一般的男人穿来这里,工作应该都还能应付的很好,但是生活就可能没那么顺手了。唐飞柳却不然,记账员的工作对他来说没有太大的挑战性,生活对他来说,虽然条件简陋,但是他所会的一切,却能让他慢慢变得舒适起来。

当厚着脸皮哀求到了一份记账员的工作,并且努力表现,还改善了许多记账方式,得到重用之后,唐飞柳的工作稳定了下来,与此同时,唐飞柳再也无法忍耐家居环境,第一件事就是卖掉了兰斯随身带着的几套衣服——顺便哀悼小兰斯如果是老牌贵族的孩子该多好,根据兰斯的记忆,洛特帝国贵族这时候穿的衣服还不是毛呢大衣三件套,燕尾服什么的都是年轻的先生们开始尝试穿着,老牌贵族们还穿着缀有宝石的披风和丝绸绣了金银线的衬衫……总之怎么华丽怎么来,奢华起来,一件衣服上的点缀甚至可以让普通人快活过一辈子。

不过虽然这么说,小兰斯出来的时候带的衣服其实也价值不菲了,在一先令只能买到一米棉布的情况下,兰斯带出来的衣服,除了现在在年轻人之中开始流行的燕尾服和毛呢大衣,还有参加宴会的丝绸衬衫和刺绣的大衣和斗篷——这孩子是多么懵懂啊,他还以为当他失去了父亲之后,还能再有进入上流社会社交界的一天。

连着假发都当掉,说实话西服燕尾服什么的,唐飞柳都能欣赏,但是假发绑腿裤□□皮鞋和颜色艳丽的刺绣衬衫斗篷什么的……唐飞柳内心是拒绝的。

只留了一套穿在身上的衣服,这些东西,唐飞柳当掉之后,换回来手里握着的二十镑。现在唐飞柳的这个身体太差了,他所居住的环境也并不那么舒服,洛特帝国虽然与同时期欧洲很多地方都不一样,但是有个地方是一样的,就是脏乱差。

首先是居住的地方,虽然外表看上去还算妥帖,但是被子在搬来之后就没有清洁过,床铺掀开,下面是麦秆垫着作为床垫,已经有了虫子和虫卵,有洁癖的唐飞柳差点就吐了。

房间里面也是一样,看上去还算可以,但是边角全是灰尘,约克常年梅雨,唐飞柳估计是小少爷烧不起壁炉的原因,不根本就是这个房间没有壁炉,于是所以衣柜都已经发霉了,房间里一股臭味,这样发霉的房间住着,别说体弱的兰斯,就算是唐飞柳自己健康的身体穿过来,只怕也会没多久生病。

唐飞柳捏着鼻子大扫除,先是买了布和针线,然后回来自己艰难地缝了床单——兰斯当时买了一整套床上用品,床单留下来,棉布和缝了棉花的被子可是兰斯买的最贵重的东西,只是一床棉被就花了十先令,也就是半镑了,唐飞柳当然也不会扔掉,他打算把兰斯买的东西全部洗干净,然后就有两套可以换洗了。

洛特帝国虽然已经开始种植棉花,但是现在纺织还是最古老的机器,这导致了棉布虽然便宜,但是却还没到廉价的地步。

在有工匠发明新式的纺织机之前,只怕这种情况都不会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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